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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2017-2021)

        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51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7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六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 赵典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先后连续2次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记集体一等功)、海南省文明单位、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连续三届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一、紧扣忠诚铸魂,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始终坚持把理论思想摆在首位。坚持以新思想凝心聚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持续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支部学习会进行集中研讨交流,建设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文化墙,引导全院干警自觉把工作放在“国之大者”中谋划、落实,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融入党委的全局工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履行好检察职能。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院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案件、重大事项88次。

始终坚持党性上的纯洁度。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过程,紧紧围绕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坚持链条式谋划、递进式发力,高效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121项,排查整改顽瘴痼疾63个,总结建立15项长效机制,持久巩固整改成效。全面开展肃清流毒影响惩治政治腐败专项工作,做到清毒彻底不留痕,全方位严守意识形态阵地。

始终坚持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县委决策部署,研究出台“检察为民办实事”10项措施,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6项措施,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9项措施,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16项措施,为白沙实施“三区一地一园”新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努力把党委、上级院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思路措施。

    二、紧扣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助力自贸港建设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批准逮捕涉经济犯罪27人,提起公诉59人。成功办理涉案金额175.56万元的符某青组织领导传销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产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损失。二是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先后选派4名干警常驻七坊镇长龙村和南洋村进行帮扶,选派22名干警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14户,投入30余万元用于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其中帮扶的南洋村酿酒产业实现连续5年稳定分红。开展精准扶贫送温暖活动,组织全院干警扶贫捐款40450元。挂点的贫困村全部如期脱贫摘帽,本院获评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三是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7件153人,主动跟进某养殖场非法排污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落实,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保障白沙经济发展战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各类危害民企发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9件37人,涉案金额共计1247万元,有效维护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1个乡镇检察室+10个乡镇检察工作站”工作模式,走访民营企业百余次,解决民营企业法律诉求50件次。在5个重大项目及品牌企业设立联系点并为其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成功化解儋白高速公路项目与分包商的劳资纠纷,促成双方自愿达成11万余元的调解协议。协调化解某房地产公司涉41万元定金的房屋买卖纠纷,得到有关企业的点赞。

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划转编制10个,转隶人员7人。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检配合衔接顺畅有力,共受理监委移送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人员13人,全部依法起诉,法院均依法作出有罪判决。成功办理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韦某真受贿592万元案件;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某志违法发放贷款7810万元,受贿373万元案件。

助力保障疫情防控。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全院力量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共计派出干警140人次,入户排查居民信息、帮助注册健康码500余人,发放爱心口罩和疫情防控宣传材料上千件,组织干警爱心捐款2万余元。坚持防疫与办案两手抓,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一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天内高效办结。借力科技推动线上办案,探索适用“远程视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模式,异地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7件9人,开展远程提审、远程接访20余次,实现“办案不掉线、质效不降低。”

三、紧扣社会治理,以检察履职助推长治久安

坚决维护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81人,提起公诉641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69人。对罗某强故意杀害流浪汉案、黄某吉等6人强奸案、罗某均抢劫、诈骗案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助力平安白沙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10人。依法办理了陈某斌等犯罪团伙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刘某平等6人开设赌场案,李某等7人寻衅滋事案等一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恶劣的涉恶案件,办理的以林某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被评为海南省十大典型案例。

全力投入禁毒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毒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57人,提起公诉54人。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毒品犯罪专题座谈会10次,深入乡村走访了解辖区涉毒情况50余次。开展禁毒法治宣传进学校、企业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实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会商,认罪认罚适用率由2019年的58.79%上升至2021年94.55%,刑事案件实现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我院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仅为2.75%,相比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上诉率低约5个百分点,实现了公正司法,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紧扣司法为民,以检察担当增进民生福祉

倾情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康。聚焦“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50余次,向 3个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1份,均已回复并整改到位。针对养殖户滥用抗生素给畜禽食用所引发的危害人体健康问题,以公开宣告形式送达检察建议书,促进县域内兽药经营场所乱象得到有效整治。保护县域生态环境,协调督促金波乡建立生活垃圾站,清理了200余吨垃圾,解决了30年来的难题。发挥“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优势,与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沟通协作,开展水库污染防治、矿山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向5个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0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积极主动整治,实现水资源、林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双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锲而不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成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办案场所。落实“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8人;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涉案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37人,经帮教的涉案未成年人有10人回归学校,3人考上大中专院校,20人重返社会顺利就业。开展“法治进校园”全覆盖活动113场次,受教育师生2万余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督促监护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对因案生活陷入困难的11名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7.1万元,引入社会服务对5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尽快走出心理阴霾,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帮助28名农民工讨薪50余万元,获得农民工高度赞誉并赠送锦旗。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受理各类信访261件,回复率100%,以实际行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开展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532人次,律师参与接访49次,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建成标准化听证室,召开公开听证会15次,邀请20名人大代表、17名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代表委员们对案件办理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原则,组织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8次,为39名被救助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67万元。协助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龙江农场麦姓姐弟司法救助案,效果良好。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救助涉案贫困户15户,发放救助金18.37万元,被救助当事人书写感谢信、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五、紧扣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193人、不起诉146人。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立案38件,监督撤案15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18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6件次。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8人,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7件,采纳率100%。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4份,均被采纳。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看守所、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执行环节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3份、检察建议52份,均被采纳。依法纠正收监执行罪犯未按时交付执行,3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违法参加换届选举等问题。在今年全省检察机关1-11月份业务评价指标中,我院有5项刑事检察业务指标数据位列全省第一,2项指标数据位列全省第二。

    民事检察不断做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0件,促使青年农场1名职工劳动侵权案件恢复审理,帮助1名八旬老人在申请执行7年后终获赔偿,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起诉案件11件,针对62岁符老太乘坐公交车时,被醉酒精神障碍患者殴打受伤一案,依法向县人民法院发送《支持起诉书》,让符老太及时获得了公交公司2万余元的赔偿。针对某药材商拖欠细水乡45户村民药材款21万余元,村民和乡政府连续4年追讨欠款无果,我院积极为村民寻找法援律师向药材商提起诉讼,成功维权。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0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行政非诉执行领域存在的问题,向审判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整改。全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针对曾某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审判机关作出的行政非诉裁决而到我院申诉一案,我院经过详实调查梳理出行政机关与当事人矛盾焦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与行政机关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有力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公益检察稳妥推进。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1件,其中4件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3件被海南省电视台报道。督促行政机关追回189万余元国有资产,复垦1.1万平方米耕地。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针对全县二次供水存在水质不合格问题,主动介入调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召开诉前圆桌会议促进整改,有力保障了我县的饮水安全。对于一些“老大难”、“硬骨头”案件,积极采用起诉的方式实现监督效果。针对相关职能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追缴300余万元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当事人复植补种林木800株,以实际行动保护白沙的绿水青山。

六、紧扣强基固本,以检察队伍建设促进依法履职

抓牢班子队伍建设。落实政治巡视、巡察、审计、述职述廉等制度,接受政治巡视和巡察3次,审计1次,党组成员述职述廉15人次,院领导带头办案423件,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报请党委和人大批准任命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遴选员额检察官15人,选任检察官助理5人,择优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3人,干部轮岗交流10人次。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总数减少50%,实现机构、人员均衡配置。

抓实素质能力建设。积极践行“互联网+检察培训”,分层分岗分类培训512人次。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撰写调研文章65篇,被省级以上期刊采用23篇,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人才库。选派2名干警分别到重庆、西安等自贸区检察院挂职锻炼,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更好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作的保密宣传教育动漫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三等奖,保密宣传教育公益片荣获全省二等奖;1名干警在全县组织的“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贡献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3名干警代表政法系统参加全县践行初心使命,诵读百年经典演讲比赛,荣获三等奖。五年来,我院荣获国家级个人表彰5人次、省级个人表彰11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4人次。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推进从严治检。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2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20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10次,开展党务、检务督察20次,压紧压实“一把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主体责任“两个清单”,紧盯廉政节点,聚焦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建立检察官司法廉政档案15份。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8件,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固堤坝。

抓强监督质效建设。强化能动管理,综合运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等方式构建全链条、立体式监督体系,发出流程监控通报98次,案件周期预警通报223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24件,督促整改问题447个,撰写业务分析报告45份,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运用门户网站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程序性信息635条,法律文书527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伴随着白沙振兴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县检察院司法理念进一步转变,检察履职服务更加主动,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白沙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精准到位,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然不够平衡,法律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召开的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全面描绘了白沙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县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县检察院唯有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奋发有为走好新时代检察事业长征路。

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不断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注重诉源治理,标本兼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新形势新特点的分析研判,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强化担当自觉,倾力谱写服务发展新篇章。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着力服务白沙“三区一地一园”新发展战略。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让绿色成为白沙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农犯罪等影响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稳妥办理涉企案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全面履行打击刑事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健全“监检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反腐合力。切实履行对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程序、执行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为把白沙建设成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网编:韦聪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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