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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51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3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俊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县委目标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案·件比、近四年抗诉改判率、不捕率、不诉率、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排除非法证据率、司法救助率等7项核心数据位列全省第一,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位列全省第二;在全省58项可比的案件质量具体指标中,我院37项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40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

一、围绕中心大局,为自贸港建设创造一流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基础上,选派5名干警参加全县定点值守等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期间的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群众来访等工作调整办公办案方式,探索适用“远程视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模式,异地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7件9人,既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又节省了司法资源。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1天内高效办结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件2人;严防高墙内外埋隐患,第一时间做好人员密集、环境封闭的监所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封闭派驻检察监督模式,及时提出疫情防控检察建议书;在口罩有限的情况下,举全院干警之力,为一线务工人员发放爱心口罩500只,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材料600册,帮助120人注册“健康码”,为群众开展心理疏导80人次;针对野生动物养殖安全隐患,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督促强化监管。

精准护航重大项目建设。在原有12个检察工作站的基础上,又挂牌成立派驻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检察工作站,派驻“白沙奥运村”项目检察工作站,采取定期巡回的方式对县内企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深入项目开展走访座谈30次,精准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20次,成功促成项目建设企业与受损农户达成调解协议32件次,赔偿金额达40余万元。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及时掌握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走访民营企业20余次,成功解决民营企业家法律诉求6件次;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办理非法经营、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各类危害民企发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7件18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切实保护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从本院现有33名干警中选派20名作为帮扶责任人,选派2名中层领导干部驻村参加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等活动,帮助贫困户解决各类难题,共计帮助110户贫困户申请务工奖励,帮助84户贫困户申请生产经营性奖励,帮助办理户口、残疾证、申请低保等共计24人。先后投入21万元用于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其中帮扶的南洋村酿酒产业已累计分红9万余元,实现连续4年稳定分红。建立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爱心通道”,将因案致贫返贫贫困户纳入司法救助,共向4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对瘫痪在床的被害人高某某救助2万元,帮助其进行后续治疗缓解生活压力。目前我院帮扶的114户贫困户均高质量脱贫,无一返贫。

二、聚焦社会治理,为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聚力平安白沙建设,认真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工作,努力让社会更安定、百姓更安宁。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54人,提起公诉107人,出庭支持公诉76件;提出量刑建议107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06人;生效判决的116人中全部为有罪判决。继续发挥反腐职能作用,加强监检衔接,依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查办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74人,毒品犯罪9人,危险驾驶罪8人。针对林某富恶势力犯罪集团手段嚣张、性质恶劣的强迫交易案件依法提起公诉,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及禁毒专项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随着林某富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案判决生效后,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零”攻坚中实现了举报线索清零、黑恶积案清零、目标逃犯清零的三个“清零”目标;不断健全防范打击涉毒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强化对案件的引导侦查和移送起诉工作,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5件7人,依法提起公诉7件9人。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毒品犯罪专题座谈会,下村走访了解辖区内是否存在吸毒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情况30余次。依托乡镇检察工作站深入乡村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禁毒活动的积极性,增强防毒、拒毒意识。

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人、起诉1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59人次。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名检察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宣讲15场次,受教育师生约0.5万人。针对某中学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检察长以“珍爱青春·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向600多名中学生上法治课,实现法治与教育融合并行。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污染基本农田、破坏河湖水生态环境、森林火情、建筑垃圾违规堆放、野生动物饲养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6份,均被相关部门采纳,其中收到相关部门整改回复15件,1件正在限期整改中,社会成效明显。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强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亲民便民为民。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共受理各类信访46件,做到了100%回复。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律师参与接访34次,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件8件,息诉5件。帮助难以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克服生活困难,恢复正常生活,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金7万元,司法救助率为4.29%,位列全省第一。

三、强化法律监督,为自贸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扎实抓好“十大业务”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强刑事检察监督。2020年不批准逮捕32件48人,不捕率47.06%,位列全省第一;着力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行为纠正11次;不起诉案件23件39人,不诉率为28.1%,位列全省第一;近四年提出抗诉案件4件12人,改判率100%,位列全省第一;纠正遗漏罪行2件;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以遵循“案·件比”指标为指引,推进类案专办,设立4个专业化办案组,刑事检察业务案·件比为1.047,位列全省第一;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为95.14%,位居全省第二。监督和纠正看守所、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环节违法案件制发书面检察建议书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依法督促收监2名社区矫正对象,核查纠正脱管漏管24人;针对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首次办理强制医疗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4件。

      做优民事行政监督。2020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充分运用沟通协调、调解、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报酬24.35万元,有效保护农民工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首次办理民事案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获得法院支持作出撤销原判决进行再审的决定;民事检察业务在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民事检察业务大比武”活动荣获二等奖。

做实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各类公益诉讼线索40件(涉及环境资源、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涉军土地、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立案4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9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紧盯整改过程可能存在不实不细的问题,扎实开展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工作,成功督促县教育局完成错发教育扶贫资金18.99万元的追缴工作,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损失;针对相关职能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300多万元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切实保护国有资产权益;推进金波乡建立生活垃圾站解决30年未能解决200余吨垃圾的难题;针对当前养殖户滥用抗生素给畜禽食用所引发的的危害人类身体健康问题,首次以公开宣告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促进县域范围内兽药经营场所乱象得到有效整改。

四、提升队伍综合能力,打造自贸港建设服务检察铁军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思想政治建设实现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抓手,激励干警“立足岗位讲政治,恪尽职守表忠诚”;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升学习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2020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涉及的学习专题50多个,组织学习研讨6次。

纪律作风建设实现新拓展。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内控制度廉洁性审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4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2次,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专题党课2次,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照省院党组巡视反馈指出的19个问题,我院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63项具体任务,目前全部整改完成。对于19个问题涉及到的相关责任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别给予谈话提醒21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为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戴上“紧箍咒”,向上级单位报告15人次,杜绝“零”报告。

素质能力建设实现新提升。把专业化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积极组织干警专题学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进行相关知识的测评、提出四项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中检网、省院各条线培训及专题学习271人次,合格率100%,运用好“检答网”开展检察业务咨询60次,撰写理论调研文章14篇,6篇被期刊杂志发表;以“四比”、“六爱”及“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贡献”等主题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的活动,增强干警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组织4名干警参加全县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贡献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1名干警在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选派2名干警分别到重庆、西安等自贸区检察院挂职锻炼,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更好服务自贸港建设发展。一年来,我院获得国家级集体荣誉1次,获得省级集体荣誉3次,获得省级先进个人2人次,荣获三等功1人次。

内外监督实现新突破。加强案件全程监控,纠正瑕疵法律文书351份,通过三书比对发现侦查环节、审判环节存在司法瑕疵90件,对外发布法律文书86份,案件信息127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案件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70人次,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活动17人次,记录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10余条,并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改进检察工作的思路及措施。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措施还不够精准到位,效果还有差距;“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刑事检察优势发挥不够充分,民事行政检察短板突出;检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沈晓明书记在省直政法单位调研讲话中提出的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大局、维护安全稳定、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改革创新、队伍建设六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抓紧固强补弱,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为白沙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继续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沈晓明书记的调研讲话精神作为全院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当前建设海南自贸港的最大实际,以对标先进、敢于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扛起检察担当。

继续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打造服务高质量发展检察服务端。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坚持办案是最好的名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继续提升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检察监督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办理精品案件意识,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继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坚持从严管理教育、从严监督执纪,把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努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和谐白沙贡献力量!

  网编:韦聪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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