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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54

——2021年2月2日在屯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一目标,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进平安屯昌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健康发展。2020年,我院被省委宣传部评为全省“学习强国”先进集体,被县委宣传部评为“e海瑞评”优秀组织奖;2人获评三等功,4人获个人嘉奖,15人(次)获省级、县级表彰。

一、坚持服务大局,强化保障促发展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县委中心工作,强化“六稳”“六保”措施,服务屯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当好自贸港建设法治“护航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和中央、省委、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院领导亲自深入社区、扶贫包点村督导检查,组织14名干警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活动,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批捕涉疫刑事犯罪3人,起诉2人。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全力投入联防联控工作,深入重大项目、企业开展疫情法律宣传6次,走访帮助企业复工复产12次,接受疫情防控咨询5次。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以屯城镇大石村、新兴镇洁坡村为扶贫主战场,安排19名帮扶责任与49户贫困户精准结对帮扶,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扶贫政策。动员全院干警积极参加爱心消费扶贫,采购农产品2万余元,进一步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扶贫由“短期帮扶”转向“长期助跑”。认真落实周三环境卫生整治、周六扶贫日等工作安排,全年走访贫困户2400人次,慰问贫困户106人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50余次,提供法律服务25次。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8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6万余元。

——主动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建设,设立派驻迈湾水利枢纽工程等5个检察工作站,推动服务保障经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6次,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24次,提出检察建议12条。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机制的规定》,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快速反应、优先办理,全年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件,处理涉民营经济线索4件,化解矛盾纠纷53件。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工商联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

二、融入平安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融入平安屯昌建设,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着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50人、“两抢一盗”等财产类犯罪41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40人、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秩序管理类犯罪84人。全力投入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毒品犯罪,共批捕21人,起诉36人,同比分别下降58.8%和42.9%。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始终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全面规范推开公开听证等工作,召开公开听证会2次,通过公开透明释法说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体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办案护民生”的检察办案效果。

——主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投入清零攻坚战役,紧紧围绕“三个清零”“五个跟进”目标靶向,集中精锐力量对涉黑涉恶犯罪出重拳、下重手,着力把关提质,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攻坚克难啃下清零攻坚“硬骨头”。全年共批捕30人,起诉13人,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审结。聚焦“深挖根治”,坚持“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相统一,共监督扣押现金108215元,美金500元,冻结帐户资金114万元,冻结房产地块18处。

——主动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年共批捕6人,起诉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挽救方针,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5人,同比上升66.7%。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对杜某某强奸案中的未成年被害人王某进行司法救助,并发放救助金1万元。扎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推动最高检 “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全院包括院领导在内的8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检察开放日和法治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宣教活动13场,覆盖师生12000余人。

三、坚持宪法定位,突出重点强监督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以省院部署开展的“检察监督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扎实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203人,提起公诉239人,同比分别下降24%和20.1%。强化“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坚持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依法不批捕36人,不起诉18人。加强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建设,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共监督立案26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1人,纠正遗漏罪8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决定逮捕5人,提起公诉5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请刑事抗诉1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4件,均被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脱管4人,漏管21人,发出检察建议16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纠正涉黑恶案件财产刑违法执行1件,纠正违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人,纠正违法交付执行2起,已得到回复并全部被采纳。

——做强民事检察。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8件,采纳率达100%。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首次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针对徐某某、吴某某通过虚假诉讼方式违规领取住房公积金问题,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建议并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补齐了民事监督的短板,公安机关据此立案2件。

——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诉讼结果、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执行的监督,受理行政检察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回复。针对基层院行政案件案源较少的问题,我院以非诉执行案件为监督重点,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案源渠道,调取法院非诉执行卷宗30余卷。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延伸监督效果,对法院在立案审查、诉讼费用交纳、案件移送、代理人资格审查等4方面提出检察建议,进一步规范法院行政非诉执行工作。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3件,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采纳回复42件;挽回被占用基本农田213.693亩;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82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公里,保护土壤13.5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生活垃圾64吨,占地面积9.2亩。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勇于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亮剑”,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保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全面跟进三类案件、三类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份,促进责任单位完成3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问题整改。

四、坚持改革创新,补齐短板提质效

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对标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要求,树立和践行“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理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补齐改革短板,提升工作质效。

——深化智慧检务。坚持向科技要检力,切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扎实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试点应用,所有案件办理均从网上流转,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主动参与政法网建设,积极应用出庭一体化展示、量刑建议辅助系统、案件分析系统、远程提审系统、智能语音录入等办案辅助系统等,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稳步推进刑事诉讼改革。认真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针对人民群众最烦心的诉讼程序空转、案件久办不结等问题,不断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努力让每一起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理,以最少的诉讼环节和最短的时间,办结案件,全年“案-件比”为1.254。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审结案件189件262人,县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7件218人,适用比率84.5 %,量刑建议采纳率99.03%,案件比和认罪认罚适用率均名列全省前列。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落实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完善员额选任、晋升、退出、增补常态化机制,共选升三级高级检察官1名、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新遴选入额检察官1名,退出检察官员额2名,实现了检察官动态管理、有序调整。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度,开展检察业绩考评,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年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99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7次。

——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制定加快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议的意见,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完善检察权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对2020年度捕后法定不起诉案件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1件瑕疵案件和司法不规范问题,督促办案部门及时整改。

五、坚持夯实基础,加强队建提能力

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狠抓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创新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贡献”活动和“四比”活动,动员和激励全体干警“立足岗位讲政治,恪尽职守表忠诚”。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15次,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3次,上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4次,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征文优秀奖,1人获省级演讲比赛优秀奖,1人获县级演讲比赛一等奖,2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强化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重要学习内容,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检察办案情况20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咬耳扯袖谈话提醒23人次,开展检务督察14次。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找准司法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80个风险点,构建有效管用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机制。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针对海南自贸港建设对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六爱、四守、三管好、两从严、一发挥”的队建方略,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监督能力提升年”工作部署,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检察长带头上讲台,其他院领导、检察官上讲台讲授业务课等方式,不断加强业务培训,练好内功。同时,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骨干引领和观摩庭审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全年共组织各类培训22批38次,参加业务讲座21期684人次,1人被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人被省院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1人被省委评为“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个人”。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全年向人大常委会作报告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参加庭审观摩2次,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281条、公开法律文书176份,依托“两微一端”平台,推送检察工作信息6000余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职服务大局、以理念更新引领创新发展、争创一流推动提质增效的一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法律监督理念仍需持续更新,服务自贸港建设针对性、实效性仍需加强;“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发展还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专业性人才短缺,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办案质量、办案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围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自贸港建设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服务屯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令行禁止,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

(二)加强检察监督。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提升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要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力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更有温度。

(三)维护社会稳定。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让城乡更安宁、让群众更安乐,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工作,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改革创新。树立“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理念,坚持靠改革、用科技解决“案多人少”等问题。认真落实《海南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检察环节制度集成创新。扎实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机制,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全力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部署运行,持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把加强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实的作风,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着力建设一支检察铁军。要立足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和县委中心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深查自身问题,确保队伍纯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网编:李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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