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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黄:检察建议促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发布时间:2022-10-26    浏览次数:272

又到一年一度金秋丰收季,迎接前来果园回访的河南省内黄县检察院检察官时,果农徐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今年的果子大丰收了,这要得益于党的好政策和检察院的大力帮助。”

曾经,每到果子成熟季节,鸟类啄食问题就成为徐某的一块心病,损失严重时整个果园可减产50%。经人介绍,他到集市上购买了粘网,并安装在果园里,果园产量明显增加。但由于这种粘网的洞孔很小,鸟类一旦冲入很难逃脱,粘网上的死鸟越来越多。2020年12月,徐某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内黄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内黄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徐某主观上是为了避免果树遭受鸟类啄食,其到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配合修复生态环境,主动缴纳了野生动物资源赔偿金。

考虑到徐某犯罪情节较轻,2021年8月30日,内黄县检察院依法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本县种植蔬菜、瓜果的农民较多,很多农民在非法驱鸟捕鸟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知识欠缺。如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双丰收?内黄县检察院联合法院、森林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邀请律师、大学教授与果农大户等人员深入交流,共同探讨解决办法。

参考研讨成果,内黄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对法治宣传不到位、市场监管有漏洞、农业服务不完善等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举办培训班2期,出动宣传车20余辆,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提高种植户对非法粘网捕鸟的法律认知,同时规范非法猎捕工具的市场销售,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内黄县检察院还通过开设普法大讲堂、送法进乡村等方式,宣传非法粘网捕鸟的违法后果。今年7月,该院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果农们已普遍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在果园里未发现粘网等非法捕鸟工具,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本报记者张海燕?通讯员郑茜)

(原标题:果园里非法捕鸟现象不见了?河南内黄:检察建议促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网编: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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