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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次数:1829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8日在屯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区(港)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始终把服务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立足检察职能,以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为契机,积极主动作为,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屯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屯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立足检察职能,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全体帮扶责任人扑下身子投入脱贫攻坚战,与屯城镇大石村委会建立结对帮扶关系,采取驻村帮扶、产业帮扶、资金帮扶、政策帮扶等多种形式精准发力、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户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一年来,共走访贫困户1200多人次,慰问贫困户44人次,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8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件。积极响应省委和县委号召,发动检察干警参与爱心消费扶贫活动,共采购贫困户土特产约6800元。

  主动服务营商环境。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和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开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服务自贸区(港)建设”专项活动,推动形成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5人,起诉传销型经济犯罪3件3人。主动服务项目建设、民企发展,设立派驻太极海南南药制药项目检察工作站、派驻县工商联(总商会)检察工作站1和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服务,推进屯昌投资环境和市场环境改善,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和实体平台,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信访条件。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首办责任、律师参与接访等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件23人,检察长接访5件5人,首办信访案件13件,转办7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2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由上年的0件增至2件,发放救助金1.5万元。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五项专项行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力度,2018年共向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均已采纳回复,已履职落实整改10件。批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6件16人。监督立案危害食品安全犯罪5件5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参与“双创”工作。按照县委总体部署,积极投入“创文”“创卫”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通过宣传创文知识、法律知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责任街道、办公区域、生活小区和包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卫生环境,为建设美丽新屯昌添砖加瓦。

  二、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积极推进平安屯昌法治屯昌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的新期盼,依法惩治犯罪、促进源头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案件142件192人,同比分别下降20.2%和19.7%,提起公诉159件213人,同比分别下降15.4%和14.5%。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捕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3人,提起公诉45人,同比分别下降39.4%和30.8%。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人,提起公诉28人。积极投入禁毒三年大会战,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50件62人,起诉55件62人,同比人数持平,案件数增长44.7%,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涉毒案件,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

  全力投入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对涉黑涉恶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采取捕诉一体、压减审期的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快速办理。2018年共批捕涉黑案件8件12人,起诉2件2人。如郭斌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根据上级院要求,该案在起诉阶段,上提一级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批捕涉恶案件1件4人,起诉2件12人。如以王东方为首的“菜霸”恶势力团伙案等。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我们调集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连续加班加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4人,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绝不手软,依法从重从快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1件1 人。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共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12人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辩护权。围绕防治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等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21场次,全县中小学覆盖率达到100%。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受教育学生近8500人。注重妇女权益保护,起诉强奸、猥亵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犯罪2件2人。

  扎实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建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打造执法为民一线平台。2018年,派驻乡镇检察室共深入农村走访242次,开展法律咨询10人次,受理来信来访3件,化解矛盾纠纷19起,协助侦查部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件,协助开展社区矫正65次,发现、收集公益诉讼监督线索78件,收集维稳线索3件,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26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制作宣传挂图41幅。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努力做好检察监督这篇大文章

  紧紧抓住反贪、反渎、预防职能及人员转隶的重要机遇,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同比上升8%。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同比上升120%。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3,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不批捕53人,同比上升70.97%,不捕率21.63%,不起诉11人,同比上升120%,最大限度节省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

  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通过办案,依法对程序错误、量刑不当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抗诉数由上年的0件增至3件11人,法院采纳2件3人。改变定性2件2人,纠正遗漏罪行5件5人,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注重提高量刑建议质量,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15人次,法院采纳92件,采纳率80%。

  加强对强制措施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4,对逮捕后无羁押必要的1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等建议,建议被采纳15人,同比上升200%。在检察建议和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方面,共向刑事执法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提出检察建议6件。纠正刑罚执行违法2人次。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5。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指示,坚持“三多一精”理念6,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进入诉前程序717件,民事行政检察建议提出数由上年的0件增至20件,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回复采纳19件。如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注重跟踪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和落实整改,督促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财政局成功追回在瓜菜大棚建设中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72.91万元,挽回国有财产的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对标对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要求,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试验区。

  积极推行“捕诉一体”改革。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自2018年10月13日起,在全院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从审查批捕到提起公诉均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完成,避免了重复审查,提高了办案质效。自实行“捕诉一体”以来,共办理“捕诉一体”案件88件,同比办案周期平均缩短51%。

  积极推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遴选第二批员额检察官1名,择优选升四级高级检察官3名,面向社会统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名,做好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等级评定、晋升工作。

  积极对接监察体制改革。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改革,主动加强与县监委的沟通协调和案件衔接工作,继续履行好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担当。共受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依法起诉1件1人。如2018年县监委办理的吴某宏涉嫌受贿罪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派员提前介入,严格证据标准,固定关键笔录,补充完善证据链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当天,公诉部门快速反应,经检察长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及时告知县监委。在审查环节,仅用11天就将案件快速办结并移送法院起诉。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按照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提出的“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8的要求,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总要求,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六爱”主题检察文化建设活动,通过在主题党日开展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现场缴纳党费等活动,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党员荣誉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把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爱岗、爱单位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2018年,2名干警的文章分别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征文一等奖、二等奖。3名干警分别获一分院组织的“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演讲比赛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2名干警分别获县委组织的“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演讲比赛一等奖、优秀奖。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对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持续强化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骨干引领和观摩庭审等方式,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全年共组织各类培训73批307人次。组织干警参加一分院辖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业务竞赛,我院被评为最佳组织奖,2名干警被评为业务标兵和个人单项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上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述职述廉等方式,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集中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车、油卡和乘坐公务舱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检察队伍作风持续好转。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开展谈话提醒8人次,开展检务督察15次。

  六、坚持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采取登门走访、寄送资料、帮助征订相关报刊等措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法律监督情况,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到县法院观摩庭审。2018年共向人大常委会作报告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参加庭审观摩2次。重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益诉讼宣传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次。

  深化检务公开。深化司法办案活动公开,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497条、公开法律文书154份。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向社会推送检察工作信息2762条。拍摄微电影《“泥腿子”检察官》,让社会各界和群众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和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还不够到位;改革创新的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突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为主线,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县委和高检院、省院的工作部署,履行监督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努力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谋划服务保障自贸区(港)建设措施,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旅游环境等刑事犯罪,为营造屯昌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二、坚持“三大理念”,用新理念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按照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提出的“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宽严相济、公正高效”“忠诚担当、廉洁奉公”三大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提升业务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对照高检院、省院和县委提出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谋划好2019年工作,确保各项检察工作落地见效。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抓住民生聚焦点,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围绕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履职尽责,围绕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加大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态领域法律监督力度,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违法犯罪,在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中体现检察担当。

  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平安屯昌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重拳打击,快速出击,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形成强大震慑。积极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强化毒品犯罪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工作,切实增强人民安全感。要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精公益诉讼,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履行检察使命。

  五、抓好班子带强队伍,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继续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把对党员的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实到基层,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积极投身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在践行“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上勇当先锋,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上做好表率,奋力谱写新时代屯昌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新屯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网编:李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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