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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检察院多方联动促和解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牛辉  发布时间:2021-07-26  浏览次数: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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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白沙县检察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到办案中,认真办好百姓身边的“小案”,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形成救助工作合力,促成当事人和解谅解,化解了社会矛盾。


2021年5月,白沙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时,承办人审查发现,该案系邻里土地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符国某与符海某系亲叔侄、邻居,有投案自首、初犯等情节,且符国某母亲病重住院,需要照顾。批准逮捕固然会省去不少精力和成本,但对无疑会增加两家人的对立情绪,激化矛盾,如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对符国某从轻处理,对化解双方矛盾会起到积极作用,但被害人符海某坚持要求对符国某从严从重处理,白沙县公安局和村委会干部多次进行调解均未成功。


为了提升调解效果,白沙县检察院提升调解人员规格,多方联动,麦文忠副检察长邀请了乡镇党委副书记符晓晖、白沙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领导、村委会干部进行调解,并进行释法说理。针对符海某提出的土地争议、医疗费赔偿等问题,麦文忠副检察长与符晓晖副书记商议后决定,由镇政府与村委会一起妥善解决土地争议,彻底消灭矛盾源头,并根据符海某家庭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治疗造成损失且仍需继续治疗、符国某家庭为低保户等情况,帮助符海某办理医疗临时救助;由白沙县检察院协调符国某赔偿事宜,并为符海某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符海某最终解开心结,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调解结束后,白沙县检察院依法对符国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符国某取保候审后,认真照顾病重的母亲,并积极筹措资金向符海某赔偿并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和解。后白沙县民政局向符海某发放临时医疗救助金,白沙县检察院对符海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5000元。2021年7月5日,本院对符国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日,符国某母亲去世。


白沙县检察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多方联动形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合力,促成案件当事人和解,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韦聪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