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许媛媛 发布时间:2026-03-26 浏览次数:5
拐卖儿童是一种性质极其恶劣、严重侵害儿童身心健康和破坏家庭完整的犯罪。许多案件因历史遗留问题、线索中断或已过追诉时效等因素,长期悬而未决,使被害人家庭陷入无尽的痛苦与等待。
2000年8月,天还未亮,宁静的秦岭深处,一个村庄里传出凄厉的哭喊——村民吴大勇(化名)家不满周岁的儿子不见了。现场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者,案件陷入僵局。自此,吴大勇夫妇踏上了长达20年的寻子路。
转机出现在2020年。公安部相关DNA数据库比对显示,一名河南青年与吴大勇夫妇的遗传信息匹配。认亲那一刻,孩子母亲泪如雨下,孩子父亲吴大勇喃喃重复:“找到了……”孩子是找到了,可当年到底是谁偷走了他?
循着线索,公安机关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吴大勇的邻居侯小虎(化名),以及邻村的何辉(化名)、侯倩(化名)夫妇。2023年,3人陆续落网,却互相推诿、拒不认罪。更棘手的是,案件已过20年追诉时效。
看着为寻子熬白了头的吴大勇夫妇,看着这缺失20多年亲情的一家人,我们深知:让有罪者受惩,彰显法治正义,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我们依法介入,反复研判案情,终于发现关键突破口:若能证明吴大勇当年持续报案却未被依法立案,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然而,取证却异常艰难——当年的派出所几经搬迁合并,材料散佚,最熟悉情况的民警也已离世。
我们转而从被害人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吴大勇回忆:“每次去派出所,都在老张家歇脚。”我们翻山越岭找到了老张。庆幸的是,老张还清晰地记得那对总是哭着找民警帮助找娃的夫妻。更多村民证实,吴大勇夫妇曾多次到派出所反映情况。这些扎实的证言,夯实了“持续报案”的关键事实。追诉之门终于被我们重新推开。
还原真相同样不易。我们与公安机关逐项梳理犯罪细节,提出13项补证建议,赴河南实地查访,借助旧地图复原贩卖路线。最终证据显示:侯小虎因琐事记恨吴大勇,便躲藏在吴大勇家的衣柜里,趁夜盗走婴儿,后与何辉、侯倩将孩子以8000元卖至外省。面对完整的证据链,侯小虎3人的心理防线彻底瓦解,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4年2月,经我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3人判刑。
案件虽已办结,我们的工作却并未止步。关注到吴大勇一家为寻子陷入困境,我们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他们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返生活正轨。此外,为更好提升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工作质效,我们坚持打击与救助、治罪与治理并重,完善被拐儿童及家庭综合救助体系;积极运用拐卖案件线索筛查与监督模型,推动类案系统治理;结合本案开展防拐普法,推动协同防护;联合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及社会力量,共建“寻亲护苗”联动机制,筑牢儿童安全防护网。
每一起拐卖案件的办理,都是对家庭团圆的守护、对社会正义的回应。让迷失的孩子回家,让罪恶无处遁形,我们始终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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