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立新 曹磊 朱灿 发布时间:2026-03-26 浏览次数:4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与涉案商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并向商场制发风险提示函。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曹磊 朱灿)记者近日了解到,经河南省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开封市政府已根据针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规范监督开展立法调研工作。这一立法动向,源于该市鼓楼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利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套取企业钱款的案件。
2024年10月,某商场卖场主管郭某利用系统权限,使用商场会员储值卡账户购买商品,然后操作收银系统以现金形式退货退款,将套取的现金装进自己的口袋。“郭某本身就是卖场主管,操作收银系统是不是属于利用职务便利?案件被害人是商场、还是客户?”鼓楼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认为,郭某的岗位职责、权限范围及商场财务管理制度是该案定性的关键,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并开展实地调研,邀请专家分析论证。该院认为,涉案储值账户并未启用,资金的管理和占有均归属于商场,郭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先盗刷后退款的方式从企业账户中套取钱款,实际受损人为商场,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
案件定性明确后,该院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向郭某及其家属阐明犯罪性质、退赃退赔对处理结果的影响。郭某及其家属积极全额退赔,并取得了商场谅解。2025年4月,鉴于郭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对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经营管理漏洞,该院及时向涉案商场发出风险提示函,提出强化员工警示教育、规范收银操作流程、严格权限分级管理等具体整改建议。商场随后升级了监控系统,建立了销售数据异常预警机制,并优化了现金管理制度。
以该案为突破口,鼓楼区检察院进一步选取商品零售、餐饮等预付卡使用高频行业的代表性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发现相关行业在预付卡发行规则、资金管理、退款机制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均存在制度缺失与监管盲区。
为推动系统治理,2025年5月,鼓楼区检察院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商务局进行专题磋商,并向商务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同年7月至12月,该院向鼓楼区人大常委会、鼓楼区政协报送了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监管工作方面的报告,汇报案件办理过程及调研情况,对加强预付卡管理提出建议,推动行业治理走深走实。今年地方两会后,与之相关的政协提案已由开封市政协交办至市商务局;相关的代表建议经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市政府已针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规范监督开展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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