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秀英检察 发布时间:2025-08-08 浏览次数:266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3月2日在海口市秀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钱晶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1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等国家级集体荣誉16个、海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省级荣誉61个,连续3年荣获全省先进基层院荣誉称号。司法体制改革、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7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先后被新华社、《法治日报》等媒体头版报道122次。31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和省院典型案例、精品案件。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莅临我院永兴检察室视察调研时,对我院工作予以肯定。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履职担当
聚焦自贸港建设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积极作为,不断提升检察服务保障水平。
为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依法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963件6007人,批捕2254人,起诉2655人,同比分别上升4.24%、15.29%。严惩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犯罪,批捕718人,起诉977人。办理了水头村故意杀人案件、叶某麒醉酒驾车强行冲撞检查关卡致多人受伤多车受损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严惩黄赌毒犯罪,批捕900人,起诉922人。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保卫战”,办理了全省最大的吴某鹏等28人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团伙案。坚决打赢禁毒三年大会战以及新一轮禁毒“持久战”,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郑某雄等人制造1.1吨冰毒、省公安厅交办的石某雄等人贩卖海洛因3500余克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极大的重特大毒品案件。纠正漏捕的吴某贩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自行补充侦查的方某贩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我院及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阶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还有2个集体、3名干警受到区里表彰。严惩腐败犯罪,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25件26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人。王某文受贿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检察服务。深入贯彻自贸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理了许某、邱某锋串通投标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的海瑞桥积水点改造工程项目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力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起诉149人。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24名涉企负责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对16人提出缓刑建议。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民营企业的“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2件。在五源河湿地公园、海口国际免税城项目、工商联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320余次,协助化解重点项目长彤学校征地纠纷。“党建+服务”护航重大项目建设被评为全市营商环境创新案例。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狠抓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2落实,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3件30人,办理利用离岛免税政策代购“跑货”案件17件54人,助力离岛免税政策有序推进。严惩妨害人才落户政策犯罪,起诉李某、王某林等13人为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办理准迁证从中牟利案。
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扛起检察责任。依法办理涉恶团伙犯罪12个,批捕90人,起诉106人,纠正漏捕14人,追诉漏犯10人、漏罪4宗。办理了吴某标等11人强迫交易、吴某辉等22人“砂霸”、伍某瑶等8人“运霸”等一批大要案,铲除破坏市场环境的恶势力。起诉一起专门针对外省车辆以“被害”为名设局索财的恶势力团伙案,卢某智等8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让“碰瓷”者“碰壁”。坚持“破网打伞”,牵头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会签《关于建立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移送涉恶线索10条、保护伞线索5条。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乡村治理、企业管理等突出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10份,推进行业清源,标本兼治。1个集体荣获“海口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3名同志分别荣获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
为疫情防控筑牢检察防线。办理涉疫案件5件5人,依法快捕快诉涉疫口罩诈骗案,妥善办理确诊患者张某平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案,依法办理2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高价倒卖国际机票案,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关键期间的社会秩序。借助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线上接访等技术手段,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强化疫情防控公益保护,对冻肉类制品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完善治理措施。服务“六稳”“六保”,精准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走访企业3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为中小企业提供贴心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火车站、码头、隔离点的志愿服务750人次,印发宣传手册5000多册。最高检专题报道了我院干警“抗疫”事迹,省院领导也亲临秀英港码头慰问值班干警。
二、坚持能动检察、为民司法,在创新推进社会治理中践行初心使命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做好检察环节护稳工作,助力海南争创全国最安全地区。
倾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对以内部指标低价购买学区房做诱饵骗取6名被害人229万余元的李某倩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自觉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批捕、起诉此类犯罪275人,依法办理了全省首例电信网络诈骗致被害人自杀案以及全省首例“黑客”案件,保护群众“钱袋子的安全”。紧盯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批捕、起诉食药环领域犯罪案件37件48人。办理了全省首例保健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推动全区174家销售保健品药店进行整治。全面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3,对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等情形的“问题井盖”开展巡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井盖管理,切实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助力脱贫攻坚,选派4名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安排18万元资金帮助包点村解决农田灌溉等问题,协调硬化道路5条、桥梁1座、路灯60盏,15户78人全部实现脱贫摘帽。推动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坚持“一次性救助+不定期回访+长期性关怀”,对49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9.5万元。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其所重”,批捕64人,起诉73人;坚持对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轻其所轻”,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158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4,牵头区妇联等单位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联合保护等制度5项。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与省卫生学校、海口市第十四中学等7家单位及学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5、组建青年宣讲团等形式,结合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涉毒等典型案例深入校园开展普法教育432次,受教育师生7万余人次。开设“法治云课堂”,辖区内中小学21万人次参与,提前完成三年全覆盖目标任务,被最高检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6,结合督促监护令7等手段,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运用“2+1+N”观护体系8帮扶未成年人278人,帮助86名未成年人继续学习、99人实现就业。被最高检、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高标准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构建“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五位一体便民服务机制。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办理群众信访案件399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措施,化解重复信访及信访积案7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公开听证919场,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听取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意见,让公平正义可观可感。坚持个案办理向深层治理延伸,总结分析刑事犯罪案发特点和动态趋势,先后开展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专项研判5次,相关报告得到区委领导批示。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1件,推动相关部门持续整治旅馆业、校园周边安全等问题。针对犯罪分子利用快递寄送毒品现象,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助推快递领域加强禁毒监管,经验做法被省院推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开展法治宣讲360余场,受教育人数6.5万余人,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三、坚持改革赋能、创新创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守护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通过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体制改革有新成效。落实两轮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监督职能体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单独职务序列,遴选员额检察官5名,完成18名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等级评定,招录27名聘用制书记员。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把释法说理贯彻办案全过程,适用率提升至87.5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45%,一审服判率97.69%,促进实现更好办案质效。高效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开展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切实营造“前有引力、后有压力、人有动力”的争先创优浓厚氛围。强化智慧检务建设,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创“无人机+大数据”发现公益诉讼线索模式,率先对接12345+河长共治监控平台,引入“多规合一”图、卫星影像图、快速检测仪器、无人船、北斗定位系统、环保应急系统、区块链技术等科技设备和平台,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优秀创新案例。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人员编制、案件清理、档案移交、线索移送等工作。
刑事检察有新进展。深化理念变革,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11,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捕率从9.59%上升至32.03%,不诉率从2.52%上升至17.71%,诉前羁押率逐步下降至58.48%。构建新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办案求极致,推动“案-件比”12逐步下降至1: 1.09。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2件、撤案12件,纠正漏捕42人、漏诉35人、追诉漏罪67件, 对156件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林某立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入选省院“两项监督”典型案例。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9件,其中周某某职务侵占案系海口市首例因一审法院无故未采纳量刑建议,检察机关依法抗诉获二审法院支持的抗诉案件。对11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制发检察建议4份,法院全部采纳。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及社区矫正脱管漏管56人次,清理纠正未收押收监4人。依法对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等环节存在的违法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及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整改率100%。徐某玲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有新提升。围绕贯彻实施《民法典》,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8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6件,审判程序与执行监督案件42件,制发检察建议26件,均获采纳。提请抗诉并获上级院支持2件,均获改判。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7件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13,持续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2件,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帮助10名弱势群体成功维权,获得损害赔偿65万余元。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6件,制发检察建议32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3件。在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与相关单位签订协作机制,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2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突破。坚决扛起“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6份,回函率96.39%。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建筑垃圾200余立方,清除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000余吨,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60余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监督相关部门生态修复公益林、农用地等368亩。突出办理精品案件,美丽沙海域非法倾废检察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定置网破坏渔业资源案入选高检院“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保健食品领域案件推动全区专项整治;厕改领域案件避免了8万元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29件,学校教室照明度不达标损害学生视力案被省院作为“等”外领域典型案件进行推广。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与市农业农村局签署《关于建立检察监督和海洋渔业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促进形成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合力。三批次43名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浙江省院等各级领导以及欧洲环保使团莅临检察室视察调研,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永兴检察室成为对外展示海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网红地”,获评海南省工人先锋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等荣誉称号。
四、坚持从严治检、铸魂培根,在全面提升干警素能中确保依法履职
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把讲政治的要求更深融入检察履职,狠抓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91次。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组中心组与支部学习、辅导报告、知识竞赛、全员轮训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83次,举办政治理论专题讲座42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召开联席会议10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丰富检察文化载体,通过举办重温入党誓词、重大节日升国旗、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参加文艺汇演等活动,不断筑牢理想信念,赓续检察事业发展红色基因。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
以能力建设为关键。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4607人次参加培训。选派干警参加十佳公诉人、民事行政、刑事申诉等各项业务竞赛8次,选派骨干力量参与办理黄鸿发、吴宗隆等涉黑案件及相关保护伞案件20余人次。10人(次)在全国、全省各类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2人获海南优秀法治人物,11名干警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人才库、全省检察机关涉外检察人才库。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领导干部上讲台18次,接续培训17期。强化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获省院立项3个,各类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9次,2名干警分别入选全国、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
以从严治检为保障。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落实全员“体检”,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开展自查自纠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共排查出55件(人)和4类问题,全部予以整改。健全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廉政风险防控等规章制度25项,修筑管人管事管权“防火墙”。自觉接受提级巡视、巡查,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和“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解决实际困难2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14等重大事项31件,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48人次,通报5人次,对干警上下班纪律、检风、会风等情况常态化督查79次。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五年来向区人大报告工作31次,接受专项监督调研8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听证等活动92人次,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85条。我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2条,阳光检务持续向好。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和门户网站发布法治宣传信息3400余条,先后被省级以上媒体平台转发566期。一部微动漫作品荣获全国检察视频大赛二等奖,连续2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必须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担当,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必须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激活改革创新发展动能,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秀英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我代表秀英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秀英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新时代新阶段赋予的更重责任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一些检察人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能力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需全面、到位,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时有发生,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三是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常抓不懈。
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奔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上,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抓住“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主动担当,能动履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是以更高站位护航秀英发展大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标秀英“十四五”规划蓝图,深耕主责主业,围绕自贸港建设正常经贸秩序、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重点发力,为秀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坚持解放思想,遵循检察工作规律,扎实稳妥进行探索尝试,努力形成改革经验。坚持“稳字当头”,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重视诉源治理,通过检察综治类建议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初心。自觉对照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要求,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妇女、特殊群体等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注重更新理念,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最大限度分化犯罪,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
三是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精准对标省委部署开展的“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和最高检部署开展的“质量建设年”活动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稳步降低审前羁押率。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加大类案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推动建立行政争议长效化解机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认真落实 “4+5”15法定责任。
四是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队伍。深刻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政治督查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同时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培养检察干警既要保“底色”更要有“亮色”。持续以党建促队建,深学做实,从严治检,加强政治历练,实践淬炼。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写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通过“回头看”持之以恒推动队伍建设制度化、长效化。勇于自我革命、做实自我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奋斗谱新篇,实干赢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秀英加快建设港产城乡融合发展的活力之区生态之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