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175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 “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定位和全岛封关运作使命任务,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儋州洋浦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
一、主动服务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体现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服务发展、维护稳定融入日常检察工作,积极投入平安儋州、法治儋州建设,突出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查逮捕814件1203人,审查起诉922件1334人,坚决维护大局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第一检察部荣获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3名干警被评为省、市平安建设、维稳安保等工作先进个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松劲,办理了谭某某等12人敲诈勒索涉恶案、蒙某某非法控制儋州木材运输行业涉恶案。始终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积极参与“雷霆-2023”、“扫诈2号”等专项行动,“公检法”联合就案件定性、量刑幅度等达成共识,强化打击治理合力,起诉电诈犯罪290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严惩毒品犯罪,起诉7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个人、儋州市首届“最美禁毒人”。不断深化监检协作配合,起诉职务犯罪10人,组织旁听庭审百余人次,以案释法明纪。大力加强检察侦查工作2,跟进监督执法司法案件背后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问题,助力清廉自贸港建设。
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服务保障全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人。启动涉案企业合规3整改3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集中统一履职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与市烟草专卖局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首次办理我市侵犯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4案件2件,全方位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被评为2023年度儋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强化履职担当,积极参与处置洋浦久荣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提出的关键性处置意见被市处置专班采纳,有效促成该起长达31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实质性化解,获得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肯定。创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品牌“营商检担”5,建立全省首个检察监督与营商环境建设联动机制,对191件已办结问题开展诉源治理,参与处置营商环境问题28件,化解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5件。检察监督与营商环境建设联动机制被省人民检察院作为改革创新项目立项,“营商检担”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特色品牌。
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质效持续提升,适用率达到88%,超过全国、全省通报值,有力促进和谐、减少对抗。坚持惩治犯罪与延伸治理并重,以检察建议“小切口”助推社会治理“大文章”,结合办案,精准制发检察建议78件,督促完善道路安全治理、“学托”诈骗犯罪预防、粮食轮换收支监管等制度机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扫黑除恶、反电诈、禁毒、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260场次,发布典型案例19期,促进增强社会法治意识,被评为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优秀单位。
二、站稳人民立场,护航民生民利践行检察初心
尽心尽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护苗”专项行动要求,打造“儋检护小侬”6特色工作品牌,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倾心守护海南自由贸易港接班人。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12人,其中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6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司法理念,起诉严重犯罪未成年人100人;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最大限度教育挽救,不捕、不诉150人,附条件不起诉56人,精准观护帮教7217人,帮扶144人顺利回归家庭、社会。真诚关爱未成年被害人,向42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万元。助力平安校园建设,99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对105所中小学校,15000名师生,围绕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文身、毒品等重点问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0余场,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530名2023年新入职教师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8轮训,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积极推进融合“四大检察”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新机制,通过检察综合履职9办理未成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10,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滥用药物、旅馆及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治理,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儋州市“立足岗位、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开拓创新”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
用心用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坚持高质量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紧盯百姓“钱袋子安全”,依法起诉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349人,坚决“斩断”伸向群众钱包的黑手,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196万元。紧盯“舌尖安全”,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立案13件。紧盯“出行安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察监督,针对发现执法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件。紧盯“生产安全”、“脚下安全”、“寄递安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政管理处、西部邮政管理局开展油气与烟花爆竹安全、窨井盖治理、平安寄递等专项行动5次,让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紧盯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摸排线索3件,助力乡村振兴。
以心换心突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将司法保护和关爱向特殊群体倾斜,倾力扶弱纾困。关心关爱“一老一小”,办理支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案件10件。坚持为劳动者撑腰,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57件,追讨薪金145万元。强化残障人士权益保护,监督28家单位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6万元,督促解决市图书馆、市汽车站、市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信息障碍”“设施障碍”问题,让残障人士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情。以法治之力服务乡村振兴,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为71名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79万元,用法治惠民生、暖民心。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1,118件信访案件,100% 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以“如我在访”增进理解、赢得信赖,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初访首办环节,共化解矛盾纠纷65件,1名干警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对有争议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28件,举办了首例互联网直播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郑某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13案件公开听证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展现检察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全程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宽严相济,对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捕671人、不起诉239人,切实保障人权。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14,强化提前介入,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监督立案203件,同比上升250%,监督撤案34件,同比上升1033%。针对侦查取证不规范、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3件,采纳率100%。加强审判监督,针对法院判决罚金计算错误问题,准确提请上级院抗诉。采取“派驻+巡回”方式强化监管执法监督,依托“数据互联赋能社区矫正监督”创新项目15,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活动不当情形301人,监督涉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金额55万元,保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做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增强主动监督、精准监督意识,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民事监督案件95件,同比上升98%,实现“质”“量”双提升。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全部采纳并裁定再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开展违法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民间借贷纠纷领域虚假诉讼16专项监督,立案8件,有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致力纾困解难,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8件,法院采纳68件,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有力帮助。
做实行政检察有力监督。坚持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举,积极推进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17,办理行政监督案件84件,同比上升367%。抓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18,将25件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深化社会保障、住建、婚姻登记等重点领域监督,办理民生民利案件10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突出解决群众申诉多年的烦心案,成功化解一件长达18年的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我院办理的李某工伤认定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十大行政检察优秀案例,2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有效监督。当好公共利益“代言人”,以公益诉讼促进职能部门协同履职,立案64件,向上级院移送线索6件,实现四大领域19案件全覆盖,拓展办理残障人士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医疗美容等新领域20案件18件,一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十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以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采纳整改率100%。强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全力助推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参与打好“六水共治”攻坚战,通过检察建议、磋商函,督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超标排放、河道非法采砂、禁养区海域存在渔排等问题,以最严法治保障绿色发展。
四、淬炼政治忠诚,锻造堪当重任高素质检察队伍
抓实主题教育立检。强化以忠诚为核心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谋深抓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17次,举办读书班4期,支部集中学习108次,以真理伟力塑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新时代检察人,干警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想”和“用思想”有机统一,围绕“四张清单”,开展主题调研7项,推动发展任务5项,解决制约发展具体问题5项,办好检察实事8项,建章立制转化运用成果9项,切实用主题教育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自觉接受市委巡察监督,全面落实反馈整改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整改任务全部销号。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4次,开展谈话提醒27人次,筑牢不敢腐、不想腐思想防线。严格落实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1,记录报告事项115件,“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落实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重要人事、重大案件、重要问题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36次,坚决守好廉洁自律底线。
提升专业素能强检。深化人才强检战略,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制定15名业务骨干精英培养计划,开展“儋检讲堂”22活动9期,组织干警撰写理论调研文章43篇,开展业务培训719人次,促进学业务、练技能、强素质。“儋检讲堂”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党建理论学习品牌优秀案例。涌现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省三八红旗手、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个人、省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等骨干人才,20名干警和7个集体获得表彰,2个改革创新项目被省人民检察院立项,2个调研课题被省委政法委立项,3篇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征文活动中获奖,16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为推动高质量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自觉接受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履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举办“人大代表看检察”主题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40人次,办理代表建议31件,全部落实反馈到位。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了解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2件次。深化检律良性互动,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信访化解等工作13件次,真心尊重、支持律师履职。深化检务公开,举办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工作信息660条,切实以公开促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做实,新时代检察理念更新还不到位。二是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不够精准,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涉外检察人才短缺,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需持续强化。以上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功夫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计划
各位代表,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既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攻坚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儋州洋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新高度,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讲政治融入司法办案实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聚焦儋洋发展新形势,以更优履职服务中心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电信网络诈骗和毒品犯罪严惩态势,深化诉源治理,为更高水平的平安儋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企业合规改革,促进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和更优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护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
三是聚焦群众法治新期盼,以更实举措彰显为民情怀。强化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司法保护。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法治“产品”。
四是聚焦法律监督新要求,以更强力度维护公平正义。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刑事司法、执法全流程监督。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着力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
五是聚焦队伍建设新任务,以更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新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狠抓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加强检察人才建设,健全各类培训制度,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持续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实干铸就伟业,奋斗开创未来。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儋州洋浦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1.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在新征程上更深更实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扛起新担当新作为,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明确要求。“高质效”包含着对质量、效率、效果的更高要求和对三者有机统一的科学认知。既要通过夯实办案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确保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也要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检察侦查工作: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分为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立案侦查权,对于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补充侦查权,以及机动侦查权。
3.企业合规改革: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融合起来,在办案中实现“一案三查”,将知识产权刑事追诉、行政违法、民事追责、公益保护同步进行,实现“捕、诉、监、防、治”全链条一体化保护。
5. “营商检担”工作品牌: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创建特色品牌工作部署,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儋州洋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市人民检察院创建“营商检担”工作品牌。品牌内涵:“担”具有“担当”的意思,“检担”的正反谐音是“简单”和“儋检”,寓意通过“儋检”履职助力营商更加“简单”。主要体现儋州检察依托制度创新将检察工作融入中心大局,全省首创建立“检察+营商”协作机制,通过发挥担当实干的精神,以法治手段助力党委政府化解疑难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该品牌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优秀特色品牌。
6.“儋检护小侬”工作品牌:为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人民检察院创建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小侬”在儋州方言中即小孩,该品牌名称突出儋州地域特色及儋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点,也体现用责任担当和温情检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理念。
7.观护帮教:观护即观察、看护,帮教即帮助、教育,指检察机关对于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在深入剖析其犯罪原因的基础上,由检察机关联合社会力量对其在诉讼期间采取辅导、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等措施,以达促使其改过自新,顺利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同时修复受损社会关系、预防再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并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的活动。
8.“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三项具体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二是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
9.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指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依法集中统一履行涉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统筹同步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方式,实现检察职能有机贯通、内外联动、相互协同,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0.强制报告制度: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强制报告主体相当广泛,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11.“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机关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是否需要补充材料以及移送处理的程序性回复;对于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的进展情况。
12.公开听证: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诉讼法等法律和法律解释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有利于提升检察公信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促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
1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围绕检察履职,检察官成为检察调解员,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采取公开听证、法治教育、释法说理等方式,促成实质性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1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建立的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依托于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检察机关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为在办案实践中有效落地落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制度机制提供平台机制保障。
15.“数据互联赋能社区矫正监督”创新项目:探索通过部门之间大数据的互通,对社矫对象规范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依托大数据构建有针对性的、人性化的帮扶监管措施。
16.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17.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指建立健全以省人民检察院为主导、分市院为枢纽、基层检察院为基础的上下一体、区域联动、配合协作高效的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横向协作紧密、纵向指挥有力、运转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18.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指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承办刑事检察部门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3日内提出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经检察长批准,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19.公益诉讼检察四大领域:2017年7月1日《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明确列举的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20.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指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又进一步增加的10个新领域。分别是: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安全生产领域、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反垄断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妇女权益保障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
21.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2.“儋检讲堂”品牌:市人民检察院创立的学习培训品牌,主要依托检察官之家阵地,打造集“思政教育、业务研讨、党性锻炼、理念传导”为一体的多元化学习平台。通过定期邀请专家授课、领导干部上讲台、骨干检察官讲业务课等方式,不断补齐干警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全面提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