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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海南一分院 举办首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案件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0-11-23    浏览次数:1982

 《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印发以来,一分院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促进公开、公正、规范司法。近日,海南检察一分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童伟华、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吉友参加全省首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案——杨某非法狩猎生态环境资源侵权公益诉讼案诉前和解听证会。

此次听证案件系杨某非法狩猎生态环境资源侵权公益诉讼案诉前和解。20202月,为落实好高检院和省院关于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部署安排,一分院先后立案调查了一批非法狩猎、购买、运输野生动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杨某非法狩猎损害公益案就是其中之一。

在该院履行诉前程序并拟提起诉讼过程中,杨某本人主动提出愿意赔偿公益损失,与起诉机关诉前和解。鉴于当事人提出和解是以全额赔偿公益损失为前提,同时也为了落实疫情期间以快赔对接野生动物保护刑事案件快侦快捕快诉要求,节约司法资源,该院审查后决定参考《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和内地检察机关办理诉前和解公益诉讼案件的做法,组织听证会。

为确保听证合法合规,该院除邀请该案辩护人、文昌市林业、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代表,以及本案侵权责任人家属参加外,还特意主动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到场实施监督。

在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童伟华通过“听”、“看”、“问”等形式,对该案的案件事实、证据、适用诉前和解的依据等逐一“过堂”了解,重点听取了该院承办检察官、文昌市公安局案件承办人和当事人及家属的意见,并重点对当事人的和解意愿是否出于自愿主动、其自愿赔偿的意愿是否真实、其合法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保障进行了审查,并就下步赔偿程序和赔偿工作落实同办案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发表意见环节,童伟华指出,党和国家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视,在用刑事手段打击的同时,检察机关依法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来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很有必要。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实现和解,既有利于保护社会利益,也有利于侵权行为人认罪悔罪顺利回归社会。打击非法狩猎惩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通过惩罚一个人教育一大片,该案通过和解使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得到了融合,实现三个效果的高度统一。

童伟华还表示,其作为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了案件听证,亲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利,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和独立表决权上的积极作为和努力,为检察机关司法为民、自觉主动接受“点赞”。

  网编:叶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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