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次数:1952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七届历次全会部署、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牢固树立海南检察三大理念,紧扣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知名休闲康体养生胜地和海南特色生态产业强县发展目标,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目录
一、聚焦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聚焦平安法治定安建设,着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聚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升精准监督质效
四、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创新内动驱能
五、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彰显司法为民本色
六、聚焦夯实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一、聚焦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凝心聚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深入贯彻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会议精神,主动服务,保驾护航。充分发挥新世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检察工作站职能,检察官深入项目工地走访、座谈24次;面对面;为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12次,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9次,着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凝心聚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2次,提供法律服务25次。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不捕不诉3人,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联系辖区内的4家企业提供法律帮助,走访民营企业12次,开展法治宣传12场次,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凝心聚力服务国有企业发展。立足检察职能,检察长带队上门与农垦企业负责人座谈调研,为农垦改革发展及时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增设农垦检察办案小组,专门办理涉农垦案件,着力服务农垦改革发展。
凝心聚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扎实推进精准帮扶工作, 选派2名干警驻村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全体干警帮扶贫困户129户531人,已全部脱贫。帮扶档外低保人员、特困人员16户40人。给2名低保户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投入资金11.5万元用于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二、聚焦平安法治定安建设,着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0人,起诉296人,移送上级院审查起诉33人。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33人。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0人,起诉侵财犯罪嫌疑人47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9人,起诉28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依法纠正漏捕3人,追诉遗漏罪行8人,追诉漏犯1人。全力推动打伞破网,移送涉黑恶线索4条、保护伞线索3条,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2人。
全力投入禁毒三年大会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毒犯罪,共批捕113人,起诉106人。强化涉毒案件诉讼监督,监督立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2件。开展禁毒宣传教育91场次。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批捕5人、起诉8人。依法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19人,提供法律援助13人,封存犯罪记录档案17人。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 13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着力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三、聚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升精准监督质效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三项监督侦。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立案6件,督促撤案6件,纠正漏捕12人,纠正遗漏罪行1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行为12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持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
持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共督促治理被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234.79亩、林地48.25亩,清理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225吨,保护被污染土壤207亩。就媒体曝光农贸市场鸡肉检验不合格、校园周边三无食品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创新内动驱能
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持续做好司法改革精装修,根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部署,共设5个内设机构及2个派驻乡镇检察室,五部两室运行模式全面铺开,扁平化管理释放效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有序开展。
全面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全院6名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99件,领导带头办案率先垂范作用,强化法检两院沟通,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发表法律意见均被采纳,有效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公检法配合制约,共同提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比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12月达82.35%。
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利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讯问犯罪嫌疑人。智慧案管系统对225宗已生效案件进行三书比对分析,提示纠正24宗。
五、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彰显司法为民本色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10]理念,不捕犯罪嫌疑人64人。不诉51人,建议办案单位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6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积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19份57人次,有效防止超期羁押。与在押人员教育谈话96次,深入了解羁押人员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有效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0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72人次,提供便捷阅卷服务67人次,接收辩护意见120份。邀请律师值日参与接访17次,做好答复、释法说理工作16次。强化国家司法救助,为6名救助人发放3万元。
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院领导百日大行动中积极接访下访,充分发挥检察室优势,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件。开展社会稳定形势研判12次、涉稳涉检问题排查41次,开展法治宣传62场次。
六、聚焦夯实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勤报告受监督。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7条,并全部落实反馈。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352条、法律文书253份,检察信息2911条,微信微博转发1059条,确保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坚持抓思想强素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更加深化全体干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持抓队伍强根本。不断优化检察队伍结构,提拔干部3人,遴选检察官2人,晋升检察官等级5人,调录4人。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60余人次,干警授课9场次。3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被评为海南省三八红旗手。
坚持抓纪律强作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4次,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开展谈话提醒31人次。严格落实三管好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季度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等予以登记并报告。
坚持抓管理促规范。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强化法律文书审核,审核法律文书5502份、提出修改意见149份。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认真贯彻县委和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发挥检察担当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贡献检察力量!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