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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33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8日在文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善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文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企业合规改革、未成年人检察、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作经验介绍。

一、强化检察担当,能动履职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自觉融入大局,紧紧围绕“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优化检察服务保障,护航改革发展大局。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底线思维,致力于维护金融安全,办理洗钱犯罪案件2件2人。在办理王某雄受贿案中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王某佩、王某芳被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及时引导公安机关改变侦查方向、固定证据,以洗钱罪追究王某佩、王某芳的刑事责任。突出惩治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起诉冻品走私犯罪5人,涉案牛肉制品230吨价值1186万余元,办理王某、豆某富等32人偷越国境罪一案,筑牢自贸港沿海岸线安全屏障。

倾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职能,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件15件17人;不捕、不诉企业负责人8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市工商联(总商会)等12个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出台协作办法,构建涉企案件办理新模式,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以检察创新履职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坚持极致办案,做到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和挽回经济损失并举,经济类等犯罪追赃挽损2289万元,切实挽回国家、集体和被害人的损失。

坚定守护生态安全。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协同推进,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护佑碧海银滩、绿水青山。批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6件12人。全力打好“六水共治”攻坚战,推动对禁养区内“已破坝清退”鱼塘“清而不退”问题整治,督促监管部门立案查处2人,再次破坝清退养殖鱼塘18处;推动对珠溪河等重点流域多处养殖场十多年无证取水问题整治;针对“私设暗管”排污的认定及处罚标准进行分析研判,依法向监管部门发出履职检察建议;针对铺龙运河等三条黑臭水体沟渠整改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针对某生猪养殖项目造成重大污染问题,依法采取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压实行政机关责任,推进环保整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助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委的沟通衔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提前介入、沟通协调机制,汇聚惩治腐败合力。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9件20人,起诉22件24人。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市粮食系统许某超、符某仁受贿和滥用职权案、梁某新行贿案,以及郭某向原市资规局叶某行贿案,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二、融入社会治理,依法办案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文昌建设。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11人,受理审查起诉785人。突出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9人,批捕、起诉“黄赌毒”犯罪74人。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批捕、起诉盗窃、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56人,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4人。

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举全院之力依法稳妥办理林群等41人涉黑案,系我省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第一件由基层检察院独立办理的涉黑案件。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11项犯罪,主犯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4年。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发现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39条,查处黑财及违法所得3859万余元。就案件中反映出的黑恶集团破坏社会秩序、非法采矿以及少数干部沦为“保护伞”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治理类检察建议书,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做实做细诉源治理。融合治罪与治理,推动抓前端、治未病。对犯罪情节轻微,系邻里纠纷、偶发犯罪、矛盾已化解等案件依法不捕、不诉277人,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3.8%,量刑建议精准率达92.7%,提升办案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源头治理,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针对旅馆业接纳未成年人、安全生产等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9份,采纳率100%。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建协作机制,推动住宅小区、学校、商超等210处安全问题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一名干警荣获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称号。

三、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监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做优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提升至47.6%,不诉率提升至25.8%,诉前羁押率降至41.5%。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36件;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23件,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遗漏罪行33件,纠正违法21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900多条。3个侦查监督、立案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对4起反击不法侵害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弘扬社会正气。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书面监督审判活动违法4件,法院全部采纳。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向相关单位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监督追缴财产刑金额39.9万元,让财产刑判决不再“打白条”。

做强民事检察取得新突破。着力构建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8件。围绕“民事支持起诉”“整治虚假诉讼”重点发力,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6件,办理涉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与市司法局建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受理移送案件线索42条。针对邢某丽与符某协议离婚后,符某未按照约定对其女儿履行抚养义务,从最有利于未成人利益原则出发,依法支持起诉,成功帮助其女儿变更监护权。就林某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虚假诉讼,依法提请抗诉,法院据此再审改判。

做实行政检察取得新进展。坚持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双驱动”,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的增长点,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同比增长70%。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3件。扎实推进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针对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采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办理的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请执行符某恢复土地原状决定检察监督一案,入选最高检“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展现新作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城,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0件,制发检察建议书52份。推动沙港崀红树林被破坏问题整改;针对采伐林木后不依法补种的问题,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完成补种林地1248亩。督促监管部门追缴耕地占用税1363万余元。维护“舌尖上的安全”,督促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34件、生产经营黄曲霉素超标花生油案件5件。推动解决红岭灌区工程(潭牛段)历史遗留问题,根治当地民众生产生活用水难题,潭牛镇第十八届人大主席团致信感谢,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树牢宗旨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践行司法为民,着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民生“小案”,竭力纾解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尽心对待群众信访。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71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办理信访案件14件,以座谈会、公开审查方式实质性化解一起长达25年的信访积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乡村、社区以群众身边人、身边事开展释法说理、法治宣传42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执法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全年共化解矛盾纠纷56件。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53人。贯彻落实“两法一规”,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新格局,联合本地一家爱心企业创设检企观护帮教基地,建立“检察官监督、企业观护、社工帮教、监护人配合”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54人,附条件不起诉21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202份;与公安、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监督刑事立案4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就校园消防安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9份,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网。联合“女童保护”组织围绕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等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讲座600多场。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以“如我在诉”“止于至善”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24件,帮助追回工资50.7万元,当好农民工“护薪人”。强化司法救济,传递司法温度,对27名病、残及贫困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21.95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办理文昌第一起养老诈骗案件,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联合海口军事检察院成功办理我省首例军人合法权益保护行政检察监督案,及时为一名现役军人兑现优待政策,守护军人荣光。

五、紧盯自身建设,固本强基着力激发队伍新动能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着重筑信念、转作风、强本领,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紧抓党建夯实政治品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政治能力提升”专题读书班、领导宣讲、交流研讨、撰写体会、知识竞赛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保持理论清醒和政治定力。持续推进支部品牌创建,第二党支部被授予市“机关党建示范点”。面对突如其来、严峻复杂的0801疫情,先后派出检察干警200多人次支援抗疫一线。自觉承担全国文明单位应有的表率作用和社会责任,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双创”活动和交通引导志愿服务共计618人次。

狠抓队建促进素能提升。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推动解决对弱势群体维权保护力度不强等堵点难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6个。充分发挥“外脑”作用,聘请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士担任我院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提供“最强辅助”。立足自贸港建设对检察队伍专业化提出的新要求,选派1名干警到天津市检察院挂职锻炼。着力以赛代训,举办首届刑事案例论辩赛,促进“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提高出庭公诉能力,2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决赛中获前5名的佳绩。培育精品意识,将优秀法律文书、典型案例评选评比作为落实“能力提升建设年”和“质量建设年”的重要抓手,倒逼办案质效提升,9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文书。全年共有5个集体、2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严抓作风涵养清廉文化。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集中观看《围猎与被围猎》等警示教育片,参加全省党员干部警示巡回展,教育干警以案为戒。联合市纪委机关党委、中国海警局直属第四局党委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抓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上报记录85条。把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切实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固堤坝。

自觉接受监督推进阳光检察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报告工作6次,邀请8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等活动,监督检察工作。从各行各业公开选聘听证员14人,开展公开听证活动20余次,积极回应群众法治期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组织、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律师申请辩护与代理事项187人次,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7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发表原创稿件130篇,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典型案例被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深度报道;根据办案实际拍摄微视频3部,其中护航民企作品《我的爸爸》获全省检察机关“检魂杯”大赛短视频类一等奖。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年来,我们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1次,多次获批示肯定或指示办理,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我们坚持服务文昌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以法治之力推进经济社会行稳致远。我们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做优;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从弱到强,成为新的“增长极”;公益诉讼不断拓展深化,逐渐从“量变”迈入“质变”,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文昌、法治文昌建设提供坚定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坚持固本强基,检察人员干事创业锐意进取,创先争优蔚然成风。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开阔,服务保障的精准度和着力点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两项监督”降幅较大,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贯彻还不够深入;三是队伍整体能力素质还不高,现有人才队伍的结构、素能与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人民群众更高的法治需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改进提升。

 

2023年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最高检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意见,坚决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优做实人民至上,深化创新能动履职,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

一、坚定政治自觉,以党建带队建促新提升。坚持理论与实践、线上与线下结合,推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主动担当作为,以更优司法为服务大局、护航民生做出新业绩。聚焦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全力保稳定、护改革、促发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黄赌毒、电信诈骗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全力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突出打击走私、洗钱及非法集资等犯罪。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助力乡村振兴,为推进文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依法能动履职,更实做好参与、跟进、融入式法律监督。立足“四大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更实的作用;持续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着眼化解争议、监督权力、救济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案结事了人和;聚焦社会热点、民众关心的焦点难点,深化拓展检察公益诉讼,积极创新推进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增强品牌意识、精品意识,办好案、办精品案,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四、加强主体建设,练内功、强素能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加强检察人才建设,深化全员培训,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充分挖掘、用足用好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倒逼检察人员办案提质增效;通过业务竞赛、案件评查评议培养更多业务骨干人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确保队伍经得起各种风险和考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勇毅笃行谋发展,踔厉奋发谱新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定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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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编: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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