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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35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2日在文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善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践行“强监督、抓重点、补短板、创一流”检察工作主题,各项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全年有16个集体和1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刑事审判监督、派驻公安检察室等工作分别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作经验介绍。

一、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好检察环节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立足职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依法“战疫”。自觉服从“抗疫”大局,成立涉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组织全体干警轮流到高隆社区配合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积极捐赠防疫物资;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涉疫犯罪,共批准逮捕涉疫犯罪案件7件10人,受理审查起诉16件25人;针对野生动物养殖、出售存在监管漏洞和隐患,及时调查并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督促相关监管部门完成辖区182家养殖场的清查、封控和隔离工作,助推市政府制定《文昌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户)退出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重大疫情防控源头治理。

着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职能,共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招投标、强迫交易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件12件29人,起诉13件39人;办理了黄某日等“运霸”使用“软暴力”控制文昌出租车营运市场案,涉案违法所得达120万元;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涉民营企业案件6件6人,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依托派驻工商联(总商会)检察工作站到民营企业调研、座谈20次,帮助解决涉法诉求9件;印发疫情防控宣传手册3000份,送法上门并帮助解读复工复产政策。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58人,起诉574人。突出打击重点,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7人,起诉盗窃、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09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电信诈骗、开设赌场犯罪72人。扎实打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起诉毒品犯罪案件81件114人,追诉遗漏罪行16件;积极参与禁毒综治工作,通过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有效打击寄递毒品犯罪。获评“全市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集体”。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共办理“渔霸”“砂霸”“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件110人;纠正漏捕8人、漏罪8件,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发现并向相关部门移送“保护伞”、渎职线索31条,引导收集固定黑恶势力聚敛财物及收益的证据52条,排查涉黑恶财产1000多万元。加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的监督,在张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中,专门就涉案财产的处置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对张某的7层违法建筑进行强拆。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件37人,受理审查起诉42件108人。推进关闭矿山生态修复2965亩、恢复耕地8100亩,督促关停和清退八门湾红树林保护区内养殖场3223亩。突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新模式,挂牌设立海洋生态资源修复基地和派驻海警检察官办公室,与相关涉海单位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海洋生态资源修复的意见》。联合市农村农业等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投放鱼苗1762万尾;发现涉海刑事犯罪线索并监督立案10件;开展海上联合执法5次;提前介入外籍人员非法捕捞案1件11人。

二、聚焦民生需求,主动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

以人民为中心,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推动解决群众最恨最烦最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选派13名干警脱产结对帮扶48个自然村69户贫困户。抓实就业扶贫,引导16户贫困户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就业;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为10名贫困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6.3万元;坚持“扶贫+扶智+扶志”,投入约5万元制作法治与扶贫政策宣传栏,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4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因村施策,助力加美村发展种养殖业,协调筹集260万元打造水吼村特色旅游。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1件13人,帮助148名农民工追回261.5万元“血汗钱”。

强化检察便民服务。疫情期间利用12309检察网平台接待律师、处理律师查询事宜263次,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4件,人性化做法得到律师点赞。落实“‘办信’即办案、办案更是办民生”的理念,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1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检察长带头办理信访积案4件,释法说理实现息诉罢访,解决“老大难”问题。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3件25人,为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8.8万元,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派驻龙楼、锦山检察室均被评为全省“优秀派驻检察室”。

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27人;观护帮教76人次,制作社会调查报告109份,犯罪记录封存23人,为11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8万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绝不手软,依法立案监督、从重从快起诉强奸、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10件10人。落实落细“一号检察建议”,选派47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共到183所学校举办法治教育宣传讲座233场;牵头与市教育局、司法局、团市委、妇联签订《文昌市“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将小学阶段的预防性侵害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守护食品药品安全。落实“四个最严”,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11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侦查。不定期对食品药品案件进行检查,在罪与非罪的认定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建议,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系,召开5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建立联合调研、专项执法和适时介入等工作机制,检查发现以“罚”代“刑”线索3条并推动移交给公安机关侦办,推进“两法衔接”。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实现监委调查与刑事诉讼无缝衔接。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追回赃款133万元。办理的黄某英、王某明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例。办理全省首例行政枉法裁判案,依法对海口某法院原法官李某勤、符某平涉嫌行政枉法裁判罪提起公诉。在办理乐东施某鹏等涉黑案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7条,省检察院据此立案,深挖“保护伞”4个。

三、深耕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深化刑事诉讼检察。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件,纠正漏捕漏诉21人,纠正遗漏罪行3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强化审判监督,全年提出抗诉7件,全部得到上级院支持,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应有惩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履行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公诉案件322件489人,总体适用率77.6%,同比增长44.7%;量刑建议采纳率89.7%,同比增长15.3%,有效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共向有关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得到及时回复和采纳。对被判有禁止令的4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规范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维护审判、执行权威。在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过程中发现上级人民法院履职不当线索,在全省范围内首次作为基层院提请省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进行同级监督,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核查专项活动,助力海南平安建设。对2件故意伤害致死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促进侦查讯问规范化,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同比分别上升66.7%、20%,实现民事行政监督类案件全覆盖。运用“一案多查”等方式,共发现民事执行、民事生效裁判等监督案件线索10件,受理10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发现相关虚假诉讼案件线索5件。针对执行超期致使企业家权益受到损害,合法债权无法实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维护企业家权益。针对行政裁判确有错误致使行政争议未能得到实质性化解的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加强精细化审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针对被执行人罚款已缴纳但相关单位却未及时转至执行人账户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

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件,立案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53份。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联合海口军事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占用军用土地公益诉讼案,从司法层面丰富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的方法和手段,营造良好的“双拥”“双创”工作氛围。该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获市委钟鸣明书记批示肯定。针对文物年久失修等管理不力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对全市348处不可动文物进行全面复查、建档及有序修缮。探索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受理非法狩猎、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6件,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的源头防控和系统治理。

四、注重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狠抓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以“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作贡献”“一转变两提高”等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市委、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共编发专项活动简报46期,有力提升了思想政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以党建带队建,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互进,第三党支部被授予“机关党建示范点”,并在全市作经验介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通过举办理论学习读书班、组织知识测试等方式,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狠抓业务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系列讲座,强化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学习,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干部在线学习、政法微课堂等APP平台,拓宽干警视野和知识面,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大力开展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8期600人次。在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比赛中,2名干警获“十佳公诉人”、2名干警获“优秀公诉人”,创造了全省基层检察院在该项赛事上的最佳成绩。

狠抓检察文化建设。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细抓好抓实,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年度复查验收。自觉承担全国文明单位应有的表率作用和社会责任,组织干警到高隆社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87人次、参加交通引导志愿服务和书吧驿站志愿服务94人次;第五检察部荣获市“工人先锋号”称号。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引领辐射推动作用,讲好文昌检察故事,组织拍摄公益诉讼微电影《符家宅》,荣获全国优秀微电影和最佳摄影(影片)奖,得到中央政法委通报表扬。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抓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全年向省检察院上报记录23条。强化廉政教育,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4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2次,发送廉政短信82条,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提醒30人次。认真开展“巡视回头看”专项活动,深入查摆问题并抓好整改,共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6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五、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的依法规范行使

把强化对自身监督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自觉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中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案(事)件5次,均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得到充分肯定并提出宝贵意见,给我们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邀请2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形式和渠道。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推送文昌检察工作情况等各类信息6400余条;在检察日报、海南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发表原创稿件127篇。召开第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新闻发布会,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的理解、支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司法救助案和信访积案等4个案件的公开听证会,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802条,公开法律文书564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律师阅卷、查询等业务605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理念仍需持续更新,服务保障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举措还需要细化、深化;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发展还存在薄弱环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有待增强;三是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缺乏专家型人才和办理经济类等新类型案件的专业人才;四是办案质量、效率仍需提升,司法不规范问题未能完全根除。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围绕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履职尽责,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一、以更高站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增强检察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以更实举措服务中心大局。持续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严惩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紧紧围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持续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推进公开听证,强化司法救助,以检察办案和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不断提升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持续加强民事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全力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的运用,持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向科技要检力。扎实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机制,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五、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聚焦实战、突出实用,积极参加、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狠抓违纪违法问题查纠,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推动文昌检察工作不断创新深入发展,为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文昌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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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编: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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