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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95

2023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向好态势持续巩固。被最高检评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获评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35件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全省典型案例,3次在全省会议上做经验交流,8个集体和14名个人获全国、全省表彰,5名干警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省市区领导12次批示肯定我院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莅临我院永兴检察室视察调研,对我院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做法和成效给予肯定和鼓励指导。

一、以服务中心大局为主线,勇负实干担当之“责”

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理念,持续优化检察服务保障举措,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我院被评为海口市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一)在维护安全稳定中积极作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检察责任,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9人、起诉428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批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抢劫、强奸等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犯罪43人,持续巩固社会治安向好形势。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妥善处理好敏感热点事件,“海口男子持械打砸超市”事件在网络上引发舆情后,我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坚决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理性对待舆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申请启动四级院同步审查机制,同时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3人,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全力投入自贸港封关前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依法批捕、起诉毒品犯罪30人。结合办案深入社区、学校等加强禁毒法治宣传教育。一名干警家庭被评为全省禁毒宣传教育模范家庭。

(二)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精准发力。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人。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工程领域串通投标犯罪专项行动,薛某某串通投标监督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对待,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54人,努力让企业安心经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结合办案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开展整改,既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又避免“一宽了之、一放了之”。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工作,“海口火山荔枝”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部分个体商户擅自使用、以次充好,严重损害品牌形象,我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推动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纠正涉案点位侵权违法行为,让“无形资产”得到“刚性保护”。

(三)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履职尽责。适应重罪下降、轻罪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落实“宽”的政策,依法不批捕279人、不起诉186人,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关怀、减少社会对立。轻罪不是无罪,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16件。注重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适用率达87.8%,一审服判率99.98%,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案件,有力增进了社会内生稳定。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聚焦社会治安、医疗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数据研判、类案分析,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份,采纳率100%,推动法律监督效果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治标与治本统筹。积极构建“检察建议+调研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就办案中发现的无证经营“网约房”问题开展调研,向区委报送专题调研报告并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有效推动相关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开展禁毒、反诈等法治宣传16次,有效引领法治意识提升。

二、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宗旨,厚植司法为民之“情”

坚持人民至上,时刻牢记“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温度的需求,努力做实检察为民实事。紧盯群众“舌尖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守护群众“财产安全”,起诉盗、抢、骗等多发性财产犯罪150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3万余元。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和解”,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300余万元,2件案件入选省院主题教育先进典型案例。开展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监督履职行政公益诉讼,让母婴设施从“无”到“有”到“优”,得到区人大常委会肯定。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89名因案致困当事人依法发放救助金36.68万元,雪中送炭,更暖民心。

(二)更好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117件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组织公开听证6次,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释法说理,以公开透明方式帮助群众解法结、化心结。落实“三类”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首次受理的11件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化解率达90%。如检察长包案的梁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因矛盾纠纷涉及同村不同姓村民之间“祖宗地”等历史争议问题,案情敏感、关系复杂。为促进案件妥善处理,检察长带领办案组会同值班律师亲自下访,耐心释法说理,梁某某最终自愿撤回监督申请,该案入选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典型案例。“四抓四促助力基层解纷”工作法获评2023年度海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三)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切,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力投入“护苗”专项行动,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为未成年被害人及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2万元,心理救助795人次,法律援助36人次,针对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的“甩手”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406份,开展家庭教育172人次。在办理张某某强奸案时,发现被害人不仅身体遭受创伤,而且在精神上也评定为患有轻度抑郁。我们对被害人合法权益所受侵害支持起诉,帮助其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6万余元。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保护、教育、管束”落实到位,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21人,帮助191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顺利就业;对犯罪较严重的依法惩处,起诉19人。扎实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中小学开展“护苗”巡讲43场次,打造“指尖微课堂”,助推培养崇尚法治、自信自强的自贸港接班人。我院“摇篮工作室”在全省特色品牌选树展示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护苗行动专刊及《海南人大》杂志刊发,并获省院张毅检察长批示肯定。林某某强制猥亵案入选海南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三、以深化法律监督为核心,筑牢公平正义之“本”

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刑事检察聚焦“提质增效”。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5件、自行补充侦查13件,确保准确指控犯罪。加强侦查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80件、撤案20件,同比分别上升63.27%和53.85%,纠正漏捕漏诉2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8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法院审结2件,均已改判,采纳率100%。由我院及海口市院提请抗诉,省院支持抗诉的宋某某危险驾驶二审、再审抗诉案,三级检察机关历时五年接续抗诉、持续监督,法院再审由无罪改判有罪,入选最高检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对在该案中展现的监督韧劲给予肯定。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对一起诬告陷害法官案提起公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31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活动提出书面纠正183人,切实有效维护刑罚执行权威。加强轻罪治理体系实践探索,作为最高检确定的全国38个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院之一,也是海南省唯一试点院,我院扎实开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与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会签《关于建立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运用该机制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二)民事检察聚焦“有效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8件,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比分别上升300%和100%,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5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如,针对法院错列被执行人的违法执行行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及时纠正消除对民营企业及法人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将“枫桥经验”贯彻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对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2件案件同步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促成和解一起长达10年的拖欠劳务纠纷。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连续三年开展专项监督,排查虚假诉讼线索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3件,向海口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2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办2人,让打“假官司”的人吃“真官司”。

(三)行政检察聚焦“强化履职”。更加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监督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中的职能作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13件,对行政诉讼活动的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0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制发检察建议18件,同比上升350%,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长期申诉问题,会同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力促案结事了政和。联合区民政局会签《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协作意见(试行)》,实质性化解3起虚假婚姻登记争议监督案件,切实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精准规范”。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8件。坚持以诉前程序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行政机关诉前整改率100%,以最小司法成本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对整改不到位、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督促整治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耕地保护典型案例。抓好公益诉讼助力“六水共治”攻坚战专项行动,其中督促整治非法排污检察建议获政协采纳,形成政协提案,推动整治小区错排雨水管网42宗、设立汽车危废间35家。工作成效获省院张毅检察长批示肯定。以数字检察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无人机取证”“信息平台数据应用”“快速检测实践应用”三位一体技术支持办案模式被评为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2023年4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省委书记冯飞、省院张毅检察长的陪同下,到永兴检察室视察调研,深入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自贸港工作大局,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质量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和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五)职务犯罪检察聚焦“稳步推进”。持续加强监检衔接工作,注重提前介入质效,协同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4人,推动监察机关对行贿犯罪立案3件。在办理一起职业教育中心校长贪污、受贿案时,深挖问题根源,发现该教育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造成政府教育资金流失,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遂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管齐下的方式,推动教育领域溯源治理,实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良好效果。相关做法获最高检转载刊发。大力加强检察侦查工作,我院作为首批基层检察院立案办理检察侦查案件试点单位,受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7件,调查核实6件,立案侦查1件2人,办案成效获省院领导肯定。

四、以锻造检察铁军为关键,夯实理想信念之“基”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夯实根基。积极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

(一)强化政治建设“引领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体抓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在互融互通、互促互进中做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学习活动等46次,聚焦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9篇,提出整改整治、推动发展等方面具体措施21项,帮助社区解决问题39个。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23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素能建设“驱动力”。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体干警保持“争先和实干”的奋斗姿态,实现“满堂彩”。1名干警被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评为“能手型人才”,3名干警分别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公诉业务能手”“最佳辩论奖”等。党组书记、检察长在省院检察实务云课堂中做首场讲课,获评“海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海南省检察业务专家”“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3篇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项。我院被最高检评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三)强化作风建设“支撑力”。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和纠“四风”树新风活动,全院自查问题58条,均已按时完成整改销号。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59件,院领导带头填报17件。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日常,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11人次。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岛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秀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以更实举措促发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秀英发展大局中找准方向、把准定位,发挥检察工作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中的结构要素功能,在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全面履职。持续加大洗钱等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犯罪惩治力度,结合办案促进源头治理,全力以赴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依法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助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协同推进环保督察整改,积极助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二是坚持以更大力度强监督,坚定守护公平正义。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的监督,做实刑事执行活动检察监督。着力完善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专项监督、类案监督,常态化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精准规范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统筹用好“诉前”和“诉”两种方式,为推进立法提供更加有力的实践支撑。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助力清廉自贸港建设。

三是坚持以更优标准守初心,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妥善办理人身安全、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严惩损害民生民利特别是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和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凝心聚力推进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履职中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

四是坚持以更严要求抓管理,夯实自身发展根基。深入实施人才强检工程,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秀英区检察院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化落实新一轮政法、检察改革规划,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三不腐”机制,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三个规定”落实等工作,健全检察干警“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制度,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秀英检察干警的鲜明履职特征。



  网编:符燕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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