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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

        发布时间:2024-02-18    浏览次数:569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4年1月30日在海口市美兰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  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为抓手,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区检察院连续12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始终站稳全省检察系统第一方阵。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更加有力地防风险促发展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8人,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对高某某等人以提供住宿餐饮、高端养老等服务为名,向585名“候鸟”老人提前收取会员费,变相非法吸收资金行为,依法提起公诉,坚决守牢金融安全底线、维护旅游文化市场秩序。落实落细“同步审查2”,对98件洗钱上游案件集中倒查,研判并办理洗钱案件2件,实现反洗钱零突破。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2人、起诉8人;稳妥有序开展检察侦查3,调查核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件、起诉5人,入选全省首批立案办理检察侦查案件7个试点单位之一,推进更高水平清廉自贸港建设。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工程领域串通投标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3人,挽回经济损失169万元。在海南省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对招投标双方、评标专家违规串标、围标等行为,坚持全链条打击,依法起诉李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加快推进涉案企业合规4改革,3件案件适用企业合规程序,制发检察建议指导、督促合规整改,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坚持靠前服务、精准对接、规范引导,与中建三局海南分公司等企业,签署共建协议2份,开展党建、警示教育等共建活动9次,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检察服务。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打好“刑事+公益诉讼”组合拳,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3件29人,公益诉讼立案37件,全方位守护生态环境。依法批捕冯某某等7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犯罪嫌疑人未取得人工繁育、经营许可情况下,养殖、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体珊瑚4330余株、重530余吨,系目前全省最大珊瑚非法交易案件,切实保护靓丽多彩“海底森林”。聚焦黑臭水体治理、危废垃圾处置、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督促清除固体废弃物300余吨、清理互花米草5覆盖水域3.54万平方米,关停、整治非法排污排放经营者14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绿水青山成色更足。参与办理的监督监管建筑垃圾特许经营企业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公益诉讼“百案评析”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从严打击乡村涉“黄赌毒”案件,依法起诉128人,坚决维护乡村和谐安宁、风清气正。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劳动争议、“外嫁女”权益保护等问题,化解涉农纠纷7件,助推法治乡村建设。院领导带队深入薄弱基层党组织联系点灵山镇东和村、乡村振兴驻点村大致坡镇大榕村,实地调研8次,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开展帮扶工作,发现符某某因案致贫,被列为突发困难户,遂依职权开展司法救助3万元,帮助缓解家庭困境。持续助力“六水共治6”攻坚战,走访演丰、三江等乡镇水库18座,依据政协提案,成功办理督促整治牛下水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政协+检察”双向发力,助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坚持为平安尽责,更加有力地护稳定保善治

始终坚持“稳字当头”,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作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10件2615人,同比上升68.7%、58.5%,其中,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81人、提起公诉980人,营造稳定有序社会环境。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恶势力犯罪44人,依法办理李某某等34人组织卖淫、介绍卖淫等案,坚决维护群众安全、守护社会安宁。坚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起诉31人,依托咪酯7列管后,成功起诉一批“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犯罪。获评市区两级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探索轻罪治理体系。适应轻罪率、轻刑率8“双升”形势,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把握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依法当宽则宽,不捕499人、不诉337人,适用缓刑382人,诉前羁押率932.5%,下降6.5个百分点,羁押办案常态逐步扭转;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04人,一审服判率98.2%,速裁程序适用率67.5%,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行刑反向衔接10,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不起诉权同时,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33份,督促及时进行行政处罚,从根源上杜绝“不刑不罚”,推动轻罪治理长效共治。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52人、不诉63人,开展心理测评、疏导249人次,组织帮教公益活动11场,帮助迷途少年改过自新,83人重返校园、80人走上工作岗位。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57份,举办家长课堂73场,帮助200余组家庭改善亲子关系,让爱不再“缺位”。强化融合履职,涉未公益诉讼立案16件,推动职能部门对住宿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责令18家违规经营者依法整改;办理涉未民事支持起诉11案件11件,帮助9名未成年被害人获损害赔偿金13.1万元,努力实现全方位保护,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办公室推介工作经验2次。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当好政府法治助手,围绕治安监管、麻精药品管理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份,就寄递毒品等违禁品问题,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优秀案例。树立法治思维,持续深化食药安全保障、弱势群体保护等工作,携手区民政、妇联等12个部门,形成衔接配合机制11项,切实实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下沉检力、延伸触角,开展反家暴、禁毒等专题法治宣传132次,发放资料2800余份、受众16500余人,打造服务社会治理“前沿岗哨”。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更加有力地惠民生暖民心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落实“四个最严12”要求,办理涉食药安全领域案件16件,推动12家农贸市场、超市规范使用生鲜灯、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严惩上下游关联犯罪,起诉291人,同比上升3.69倍,斩断伸向群众“钱袋子”的黑手。针对违规销售化工油问题,依法起诉吴某某等23人,涉案“黑加油站点”10个,非法油品销售额4.2亿元,助力保障生产生活能源安全。紧盯群众住房保障问题,办理涉安居房、安置房等领域诈骗案件3件5人,涉案金额1.6亿,确保群众早圆“安居梦”。

全面守护群众安全。及时关注“飞线充电”、燃气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助推小区、群租楼完善充电场所630处,8家餐饮店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报警装置,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燃”。聚焦群众出行安全,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150人,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琼山大道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路段,跟进走访调研、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增设红绿灯、交通标志并更新交通标线;联合市检察院研发道路交通安全案件法律监督模型,督促查处吊销驾驶证后违法驾车13人、注销17名精神疾病患者驾驶证,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保障特殊人群利益。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督促行政机关责令4家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健康检查等规定,助力创造公平安全就业环境。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促成辖区图书馆配置无障碍阅读设备4台,完善主干道无障碍辅助设施5处,切实守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围绕农民工讨薪难题,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6件6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20件,诉前和解85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3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236.9万元,助力解决农民工“烦薪事”。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以“如我在诉”情怀,接收群众信访382件,全部实现件件有回复。压实首办责任,院领导化解首次信访“三类案件13”15件,包案率100%,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排查、审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向56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5.75万元,传递检察温情。坚持“应听尽听”,组织召开听证会68场次,首次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全程直播,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爱民工作室”在最高检“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获评优秀团队。

四、坚持为法治担当,更加有力地强监督守正义

始终坚持宪法定位,持续推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办案数据信息全面共享,监督立案52件、撤案19件,纠正漏犯3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5份,对34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源头上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围绕公民信息被冒用、事实认定错误等问题,提出、提请抗诉3件,促推公正司法。依托“雷霆2023”专项活动14,排查101件职务犯罪涉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248.4万元赃款及时上缴国库。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犯罪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推广。

精准推进,做强民事检察。牢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思维,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8件,同比上升1.94倍,切实提高监督精准性和权威性。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对2件“假官司”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裁定再审。着重加强对程序违法问题监督,制发检察建议7份,以最优的监督方式实现最好监督效果。聚焦民事执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违法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纠正违法终本案件7件,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发展。

依法能动,做实行政检察。强化“穿透式”监督,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6件,对行政审判、执行违法发出检察建议5份,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24件,开创行政检察监督新局面。深化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聚焦重复婚姻登记纠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4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监督,对9个建设项目非法占地、未批先建等问题,监督行政机关及时查处,坚决保护好土地资源。开展焚烧秸秆、落叶等农林废弃物行政处罚监督,抽访64件案件被处罚农户,就未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处罚基准等问题,督促执法部门落实整改,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

多点发力,做好公益诉讼。突出“精准性”“规范性”,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8件,同比上升41.8%,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份、磋商13件,诉前整改率100%,切实当好公益“守护人”。针对私立医院违规套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督促收回148.9万元,切实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害。探索办理“等”外领域15案件,关注辖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办理首例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处罚涉案商家,并立案查处销售同类商品案件8宗,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42名“益”心为公16志愿者提报线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25次,不断做大做强公益诉讼“朋友圈”。

五、坚持为发展聚力,更加有力地亮底色提素能

始终坚持“五个过硬”标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检察队伍。

抓牢政治建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9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5期,“三级书记”带头上党课21次,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68次,形成有价值的检察调研6篇,持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找准凝心聚魂支撑点,探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帮教、公益诉讼线索巡查等“党建+”主题党日活动,形成一支部一特色,一体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良性互动。深入开展“双报到”活动,实现党支部结对全覆盖、党员报到全参与、服务群众全方位,开展志愿服务370次、时长1254小时,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初心。

抓实素能强检。积极融入数字战略,完成专项建模3件,发现异常线索393条,成案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研发的“社保领域虚假诉讼法律监督模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优秀模型。充分发挥“外脑”“智库”作用,与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签约检校合作协议,开展出庭公诉能力提升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庭审观摩、案例实训,组织举办线上线下培训活动38次,参训人员963人次,推动晋升、交流、表彰成绩突出人员33人次,调研成果、精品课程、法律文书、典型案例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入选32项,获市级以上荣誉23项,涌现出海南省十佳最美法律明白人、全省检察机关第八届优秀公诉人等先进典型,形成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

抓好从严治检。全面打响作风攻坚战,开展干警及亲属违规从事法律服务、违规吃喝、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纪律要求,记录报告重大事项61件,同比上升10.9%;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22人次,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反馈问题全部“销号”,研究出台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谈心谈话等内部管理制度7个,切实做到纠建并举、破立并进。

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常态化走访人大代表,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务公开活动50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49件次,增强对检察工作直观了解和实践体验。推动检律良性互动,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935人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打造“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原创宣传稿件107条,3部作品在第六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第七届平安海南“三微”比赛中获奖,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美兰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区纪委监委监督和区政法各单位协作配合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理念尚未彻底转变;服务大局、为民司法针对性仍需加强,能动履职、创新发展还要积极探索;对标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队伍能力素质、专业化水平还要不断提高。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坚决整改。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岛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大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不断体现新担当。进一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自觉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在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中高质效履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美兰新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在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中不断展现新作为。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稳定刑事犯罪,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洗钱犯罪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在做实检察为民实事中不断凸现新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在做优做强法律监督中不断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融合发展,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好刑事检察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民事检察定分止争、行政检察助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保护公益的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五是夯实发展根基,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中不断呈现新气象。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实训、同堂培训,推进融为一体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引导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抓作风、树新风,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永葆忠诚履职检察底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以只争朝夕的拼劲、久久为功的韧劲,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幸福新美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最高检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2.同步审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办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七种上游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罪,审查发现洗钱犯罪线索的,及时要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引导侦查人员收集完善证据,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查处力度。

3.检察侦查:2023年7月,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讲话中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侦查重在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等工作要求。次月,最高检又印发《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检察机关侦查工作专门化机制,健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

4.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互花米草:海岸盐沼植物,是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公布首批外来入侵物种之一,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6.六水共治: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海南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突破口,系统推进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优海水6项工作。

7.依托咪酯:一种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纯品为白色结晶或者结晶状粉末,具有镇静催眠活性,医学上主要用于麻醉。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列为精神药品进行管制。

8.轻罪率、轻刑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在犯罪人数中所占的比重。

9.诉前羁押率:检察机关移送法院之前,采取羁押措施人数占同期移送审判机关人数的百分比。

10.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提出是否需要对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通过案管部门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

11.涉未民事支持起诉:具有维权意愿的私主体因自身能力不足,难以利用诉讼方式解决矛盾和弥补受损利益时,检察机关可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方式为其提供帮助。

12.四个最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严的食品安全制度,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安全。

13.三类案件:首次向设区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首次向设区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首次向设区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立案监督案件。

14.“雷霆2023”专项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主题教育总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进行全面核查。

15.“等”外领域: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目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范围是“4+10”,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外是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领域。

16.“益”心为公:最高检组织研发的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该平台是集公益诉讼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平台,主要目的是借助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公众力量,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热情,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

 

  网编:美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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