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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浏览次数:548

2022年2月24日在海口市美兰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  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以理念破冰创新检察工作,以能动履职服务中心大局,努力为美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顺利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0968件,其中刑事案件8597件、民事行政案件174件、公益诉讼案件438件、控告申诉类案件794件,其他案件1965件。

       一、主动作为顾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为美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找准法律监督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点,突出惩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9人。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大致坡镇昌福村委会,选派1名干警长期驻村,确定8名干警定期入户,结对帮扶的19户74人已全部脱贫。围绕“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紧盯农业面源污染、工地扬尘、“垃圾围城”等5大类10项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发力、精准监督,推动治理河道18.8公里,清理垃圾105吨,督促71个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涉民营企业人员不捕不诉192人。着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甘当企业发展的“老娘舅”,设置民企服务岗、开通民企咨询台、组织法治宣讲。创新服务举措,先后成立派驻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指挥部等4个检察工作站,参与化解江东规划13号路等项目矛盾纠纷122件,成功动员186户签订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助力重大项目建设。派驻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指挥部检察工作站作为全省首例,工作做法省检察院予以引用推介。

积极依法履职战疫。第一时间响应疫情防控命令,从严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审结8件10人,适时介入侦查3件。根据防控需求转变办案方式,主动运用远程提讯、“云开庭”、视频接访等智慧检务系统,做到防控不松懈、办案不断档。配合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入监入所排查、隔离措施,防止疫情输入。依托检察阅卷系统,提供异地阅卷服务13次,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部署干警540人次分批下沉防疫一线,协助值守、排查隐患、复工复产,与全区人民同心战疫,在疫情考验中点亮“检察蓝”。

服务保障换届选举。灵山检察室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身在基层,贴近一线”地缘优势,深入镇、村走访163人,开展换届选举警示教育活动9场,受教育干部群众1500余人,完成违法犯罪记录查询32批2201人,对25个选举重点、难点村进行现场监督,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起,对重点人员或有阻碍选举苗头的人员进行教育、训诫15人,推动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获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公正司法护稳定,主动融入平安美兰建设

坚持“稳字当头”,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上。

精准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273件5012人,同比上升9.8%、28.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92件5876人,同比上升8.4%、23.3%。五年来,犯罪结构明显变化,重罪占比持续下降,轻罪案件逐渐增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比上升至80.4%,社会治理成效明显。认真落实最高检“28条贯彻落实意见”,高质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年提升至88.1%。全省首例探索适用附条件量刑建议制度,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位居全省前列,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转发。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89件609人,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三长”会议13次,依法改变定性6件13人,做到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办理的陈某龙等3人寻衅滋事案,打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着力打伞破网,移送保护伞线索5条。坚持标本兼治,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名干警被评为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接续打好禁毒三年大会战。聚焦禁毒三年大会战目标,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批准逮捕1226人,提起公诉1240人。坚持从严惩处毒枭、职业毒贩、毒品再犯等犯罪分子,办理的喻某娟等20人跨省毒品犯罪案件中,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五年来,毒品犯罪呈连续下降趋势,2021年全年毒品案件数量、涉案人数,相较于2017年,分别下降86.0、84.9个百分点,毒品犯罪蔓延得到有效遏制。

办好群众身边案件。严厉惩治危害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848件890人,办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2463件3593人,办理电信网络案件202件692人,在保障安全稳定上体现检察担当。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不批捕1307人,不起诉979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在办理的张某杰等52人诈骗案中,34名嫌疑人为刚毕业大学生,初入社会、误入歧途,综合考虑全案情节,依法对2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重返社会、人生回归正轨。

       三、司法为民守初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如我在诉”心体察民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线上线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服务窗口、优化服务流程,向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接待律师2206人次,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60人次,受理审查信访案件551件,100%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办理救助案件80件82人,发放救助款95.6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坚持检察长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化解涉检信访案件648件,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5件543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起诉76人,不起诉48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批捕147人,起诉113人。严格落实特别程序,对383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促成42人重返校园、58人重新就业,36人考上大中专院校,助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落实“入职查询”7制度,制发教职工入职承诺书5454份。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选派12名检察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加强阵地建设,建成启用“扬帆”心理工作站、“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项目,全力护航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14件37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形成保护公益合力,食药领域公益诉讼立案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份。在灵山检察室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打造专业办案团队。围绕农产品检测、进口食品监管、药品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3名违法责任人被责令限期整改或受到处罚,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

努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校园欺凌、禁毒、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开展“法律七进”263次,面向受众35000余人,有效预警社会、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创作法治文艺作品,以展现检察职能为主题,参与拍摄“法治新海南”“阳光检察·以案释法”等栏目55期,拍摄微视频、微电影等作品7部,2部作品在省级以上新闻宣传评比中获奖。依托“两微一端”推送检察信息42494条,在《检察日报》《法治日报》《海南日报》等国家和省级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033篇,让检察声音、检察故事突破“检察圈”“法律圈”,融入普通百姓的“朋友圈”。

       四、深耕主业强监督,切实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精准监督,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2件,撤案23件,纠正漏捕36人,追诉漏罪漏犯1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7份。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经验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并予以转发。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34件,牢牢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围绕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纠正脱管、漏管35人,监督收监执行12人,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235件,发出书面监督意见29份。

民事检察稳步加强。完善民事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0件,制发检察建议41份,均获采纳。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理念,对139件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任职期满后,仍参与审判活动的问题依法监督纠正。扎实开展惩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监督纠正“假官司”7件。深挖骗取社保资金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线索212件,移送并会同龙华、秀英、琼山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份,为国家挽回社保资金219.9万元,以“我管”促“都管”,有效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中引用。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制发检察建议17份,对21件行政案件进行监督整改,促进公正司法。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督促4件生效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助推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两任检察长接力包案,促成一起长达8年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行稳致远。主动挖掘公益诉讼线索,立案18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4份,回复整改率达99.3%,办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五年来,监督矿坑修复、土地复垦771.2亩,收回闲置土地177.2亩,拆除违法建筑2049平方米。创新林业资源保护模式,在全市率先推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合力守护绿水青山。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围绕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充电、建筑工地施工等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份,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五、狠抓作风提效能,着力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严纪律、抓落实、促公信,全面夯实发展根基。

抓牢队伍素能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不断深化政治建检。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各类检察业务培训212次,受训干警达3138人次。五年来,9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4人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19个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涌现出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能手、海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政治引领,抓实三项教育,肃清流毒影响。坚持刀刃向内,排查整治顽瘴痼疾问题45个,对存在问题的10名干警给予提醒谈话。对1004件案件进行交叉评查,整改问题案件116件。坚持常治长效,推出便民措施8条,建章立制12项,促进源头整治、长效管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9,填报59件,杜绝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积极配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完成巡察,收到反馈的意见建议18条,均已整改完毕,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推进检察改革落实。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时完成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16名检察人员转隶,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63人。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成立江东新区自贸检察部,形成“5+2+X”内设机构格局。坚决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入额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直接办案951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8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检察辅助人员为补充、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完成36名检察官遴选、3批40名书记员招录工作,检察队伍持续充实。

规范行使检察职权。始终把讲政治摆在工作首位,坚持重大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5次,各项工作获区主要领导批示33次。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听庭评议等活动13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阳光司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27件、法律文书3672份,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5次,让检察职权行使更加透明。

各位代表,五载中流击水,诠释了美兰检察奋力拼搏。我们凝心聚力,攻改革叠加之坚,克案多人少之难,解素能欠高之困,破安于现状之局,用心用情依法履职,推动平安美兰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五载风雨兼程,浇注了美兰检察跨越发展。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疫情防控常态开展、重点项目逐步落地,美兰检察服务大局多点开花、保障工作亮点纷呈、社会治理走深走实,以检察履职助力幸福新美兰加速建成。

五载春华秋实,见证了美兰检察固本强基。我们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十年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38个集体、165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办案与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办案理念转变不够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四大检察”发展仍然不够平衡,法律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落实的攻坚之年和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要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和政法工作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为动力,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幸福新美兰作出有力贡献。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奋力谱写政治建设新篇章。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以检察履职践行初心使命。牢牢把握护航党的二十大这一中心任务,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做实做细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二是凝心聚力促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大局新成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第二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收官战。全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突出打击各类新型金融犯罪,认真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加快推进企业合规改革。

三是坚定不移守正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新质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开展“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持续优化“案-件比”,用好“检察大数据”。切实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落实公益诉讼“4+5”12法定职责,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推进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

四是从严治检抓作风,不断激发队伍建设新活力。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刹住干预司法、说情打招呼的歪风。以抓好“能力提升建设年”为契机,切实加强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政治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攻坚克难能力、抓落实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各位代表,区检察院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不断谱写检察新篇章,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其他案件:包括流程监控、案件评查、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和预防等案件。

2.“六稳”“六保”: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3.“28条贯彻落实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的28条贯彻落实意见。

4.“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5.禁毒三年大会战:海南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的一项重大举措,第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行动时间为2016年至2019年,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行动时间为2020年至2022年。

6.涉检信访案件:公民、法人或其他有关单位通过信访反映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案件,包括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控告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案件、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或不服刑事赔偿监督决定案件。

7.“入职查询”:202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8.“林长+检察长”:检察机关和林长制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督办、专项治理、公益诉讼生态环境资源损坏赔偿、联合培训交流以及普法宣传方面加强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9.“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纪律、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于有情况需要报告的,检察人员填写《记录表》,密封后送至检务督察部门。

10.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1.“质量建设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把2022年确定为“质量建设年”,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做到做实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

12.公益诉讼“4+5”:公益诉讼中四个传统领域,即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五个新领域,即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

  网编:美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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