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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刊发:为优化自贸港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次数:253

《法治日报》刊发:为优化自贸港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法治日报》(2022年3月14日04版版面图)


2021年以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抓手,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和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干担当,切实把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海南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使命抓紧抓实抓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大风险防控,着力筑牢防范化解走私风险、金融风险“防火墙”

风险防控是事关自贸港建设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海南省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对重点抓实做好风险防控作出专门部署。海南检察机关坚持把严守安全发展底线作为重要工作原则,把助力防控自贸港建设风险作为能动履职的重点任务。围绕防范化解走私风险,认真落实《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专项行动,2021年共起诉走私犯罪175人,其中走私离岛免税商品71人,助力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行稳致远。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上游犯罪与洗钱犯罪同步审查机制,起诉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犯罪64人,同比上升56.1%,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将“黑钱变白”。围绕防范化解政策落实方面风险,严惩妨害人才落户政策犯罪,起诉45人,坚决遏制和打击“假人才真炒房”现象。

2022年是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实的攻坚之年,也是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之年。按照党中央部署,海南已着手开展封关运作高水平压力测试,以更大力度探索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规则。海南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绷紧风险防控这根弦,积极适应全岛封关运作形势要求,推进与相关省份检察机关共建走私案件办理协作机制,认真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依法严惩走私犯罪、金融犯罪等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助力自贸港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聚焦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着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加快推进,海南新增市场主体大幅增加,2018年4月13日以来三年新增市场主体超过过去30年的总和。围绕营造让企业家安心、放心、舒心的经营环境,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以及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机制的规定,完善和落实常态化联系企业和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2021年以来,海南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的同时,通过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刑事“挂案”,支持企业社区矫正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活动,着力做到依法打击不手软,依法保护不缺位。同时,着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积极创新检察履职方式,在全系统探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跨部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一年来试点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9件,结合办案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坚决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下一步,海南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对接企业发展司法需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依法保护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立足监督办案,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海南留得下、发展得好。

聚焦最安全地区创建,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一切无从谈起。2021年,海南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扎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大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坚持打击力度不减、办案节奏不变;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打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是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将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力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三年大会战,打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收官战,充分用好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司法政策和制度,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依法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着力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保护好海南独特的生态环境,既是“国之大者”“省之要事”,也是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海南检察机关自觉以高站位强担当自律自励,积极以严格法治守护好海南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坚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双向发力,全面推开“河湖长+检察长”制,在全国检察系统首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承诺机制。2021年共起诉非法采砂、滥伐林木等犯罪556人,办理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700件,督促治理受损林地、耕地4560余亩,清除固体废物34.7万吨,拆除违建3.8万平方米,追偿生态修复费用近5000万元。

接下来,海南检察机关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创全国一流的生态环保工作,保持全国一流的生态环境”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大力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主动参与“六水共治”攻坚战,以深入扎实的工作助力建设生态环境最好的自贸港。同时,积极争取最高检指导,探索与广东、广西检察机关建立环北部湾生态协作机制,共同维护琼州海峡生态环境。

聚焦队伍能力提升建设,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归根结底要将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支撑。2021年,海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作风整顿建设年等工作与活动;着眼解决检察队伍在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中的“本领恐慌”,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各类业务竞赛和专业实训,与省外自贸区检察院常态化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深化知识产权、经济金融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组建涉外检察、检察理论研究等人才库,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有效促进了检察履职。

海南省委和最高检分别把今年确定为能力提升建设年和法律监督质量建设年。海南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省委、最高检部署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强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和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坚持不懈抓能力提升、抓办案质量,扎实开展好两个“建设年”活动,努力开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网编:蔡思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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