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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发布时间:2020-08-14    浏览次数:1071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8月5日在海口市美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永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按照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7152528人,16项核心业务数据同比上升,全院6个(次)集体、17人(次)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团支部被评为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区检察院连续8年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称号。

一、牢记初心使命,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履职尽责中充分体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熔铸到灵魂最深处,着力把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全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回避、议题设置和预告等制度,召开党组会议44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62项。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党组履职、全面深化检察改革、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12次,获得区主要领导批示7次,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坚定理想信念。把学习教育作为“第一粒扣子”扣实扣好,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信念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彻底清理流毒影响,全方位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67篇次,参与省、市电视台录制法治宣传节目16期,在“两微一端”更新发布内容3815条,以真实案例为蓝本创作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微电影《独白》,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坚决落实决策部署。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自我加压分解制定157项贯彻措施,特别是在落实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港)建设、扫黑除恶、禁毒会战、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上,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标准抓好调研检视和整改整治,5项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查摆存在问题65个,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完成100%,活动成效得到了区委督导组的高度肯定。

二、服务大局发展,着力保障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

聚力中心、融入大局,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主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成立派驻江东新区动迁工作指挥部检察工作站,协助化解征地拆迁纠纷32件,助力江东新区建设。全力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入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提供“面对面”“一对一”服务,在海南省建设集团公司设立派驻检察室,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律帮助。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人,同比上升15.38%。

竭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与区工商联(总商会)的日常联系、信息互通,共同搭建法治服务“绿色通道”。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坚决做到“四个避免”1,特别是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持特别审慎的态度,能不捕的坚决不捕、能不诉的坚决不诉,尽可能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实地走访企业26家,召开座谈会24次,收集意见建议5份,提供法律咨询82次,邀请辖区12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密切检企联络。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效果,定期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对帮扶的大致坡镇昌福村委会19户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针对非法采石采砂、排污倾倒垃圾、占用农用地等问题,开展生态走巡访93人次,收集线索85件,扎实推进“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等专项行动,筑牢生态宜居美丽美兰司法保护屏障。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件7人,做好涉案资产追缴、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损失。集中开展涉检信访化解工作,连续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为零。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时间落实防控措施,坚持关口前移,选派63名干警下沉挂点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协助排查车辆345台次,人员953名,发放宣传册1500份,工作获区领导批示肯定。提前介入涉疫情网络诈骗案3起,对辖区首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提起公诉,及时精准、依法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实地走访了解,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持为民司法,积极融入平安美兰建设

加强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平安美兰、和谐美兰注入检察动力。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325件2210人,批准逮捕461件774人,提起公诉496件774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90人,依法对陈其荣等5起涉及公交车安全行驶案件提起公诉。禁毒三年大会战力度不减,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41件268人,占同期件数与人数的19.89%和23.75%,依法对喻续娟等27人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案批准逮捕。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完善职务犯罪案件衔接配合机制,办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9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7人、起诉29人,同比上升180.65%、70.59%,办理陈恒贵案、郑佳敬案等一批有影响案件,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发挥牵头作用,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查否”后仍反复被举报的16条线索,启动公检法同步核查、逐一过筛。集中开展侵犯农村集体土地、集体财产、查处“村霸”等专项整治,查处大宋村甘当民、甘当团等9人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案。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发现并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件,追缴“黑财”50万元。坚持强化监督,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不认定2人,召开“三长会议”22次,发出检察建议6份,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给予人文关怀和司法保护,不批捕30人,不起诉46人,观护帮教43人;对犯罪情节恶劣的,坚决依法严惩,起诉30人。对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4人,起诉1人。开展“法治进校园”,选派检察官兼任海口市英才小学等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赠送普法书籍4480本,举办校园巡讲13场次。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3刚性落地,实地调研法治教育、学生宿舍安全、教职工队伍管理等情况,针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建成启用“扬帆”心理工作站,为在校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6人次,全力护航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积极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加快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升级建设和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机制联动,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年接收信访案件286件,审查受理各类控告申诉类信访160件。对群众来信,凡有联系方式的,做到7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率100%。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值班律师共参与接待来访群众34件38人,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9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不捕率24.93%、不诉率21.64%,较去年分别增加2.05和10.49个百分点。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8万元,有效减少社会戾气,增进社会和谐。

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国家和社会公益、群众利益的“守护人”。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量刑不当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6件、撤案9件,同比上升1.4倍和4.5倍,备受关注的灵山西游记城走私活体羊犯罪嫌疑人周开炜被立案查处;纠正漏捕6人,追诉漏罪16人,纠正漏犯2人,针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1件次,依法针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5次,促进司法公正合力。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2件,立案审查92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5件,被采纳57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开展巡回检察98次,抽查档案392份,针对性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检察监督工作,对8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同步监督。通过对生效刑事判决书的排查,及时掌握审判机关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工作进展,分别创建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档案987件、443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全年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4件,同比上升100%。办理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14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针对海南商汇律师事务所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发出的检察建议得到法院采纳,案款267568元全部执行到位,长达15年的执行案最终圆满解决。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实现与法院卷宗档案查询系统并联互通,通过排查案件线索,对海口佳凯贸易有限公司诉海南工艺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虚假诉讼案件进行监督,提请抗诉获市检察院支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收集公益诉讼线索85件,立案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回填采石坑并恢复绿植面积30余亩,针对南渡江防洪堤范围内存在的多个非法水产养殖池塘制发检察建议并现场监督执法。对群众反映的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附近海边有违规排污入海问题及时协调开展治理,督促行政部门完成东营海岸线海防林恢复493亩,海岸线生态环境修复3千米,辖区海洋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持续改革创新,有力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坚定改革政治定力,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措施,不断激发检察工作优化发展的内生动能。

深化检察改革。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着眼适应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需要,设立特色业务机构、调配充实人员,确保改革后9个部门和“四大检察”4“捕诉一体”等工作机制有序运转。探索办案新模式,挂牌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5,把法律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最前沿。认真做好第三批员额检察官遴选、聘任制书记员招录等工作,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生力量。严格落实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6登记制度,建立落实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每案一分析”7制度,健全与办案数量、质量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切实承担起主导责任,与审判机关密切工作联系、统一流程规范,既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又积极听取被害人意见,确保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公平正义又好又快实现,全年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339件476人,适用率48.13%,位居全省前列。加大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办理力度,办案平均用时由52天缩短到28天,办案效率提升46.15%。推进量刑建议规范化,借力智能辅助系统,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

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建成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等工程,全年制作公诉和审查逮捕案件电子卷宗2008件。运用“三书”比对系统对561件案件进行案件质量日常评查,发现并提示纠正问题451件次。持续推动公检法网上互联互通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工作,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确定试点单位,主动对接认领任务,率先完成统一业务系统2.0上线运行测试工作。

六、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检察铁军

围绕“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8要求,不断推动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忠诚,着眼坚定信仰深化理论武装,在全院范围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新热潮。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报批新设院机关党委,明确4个党支部设置,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三级书记”带头上党课16次,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69次。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113条承诺践诺已全部完成。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坚持练好“内功”,扎实推进分类培训工作,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8期522人次。深化“三级联动”办案机制,选派干警参与黄鸿发等特大涉黑专案。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班子成员专题授课6场次。持续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帮助干警提升出庭公诉水平。重视“智慧借助”,用好“检答网”9专业平台,拓宽检察专业素能提升“线上”通道。通过定点扶贫、选派挂职等方式,安排干警到农村一线和自贸区建设前沿锻炼,切实增强干警群众观念和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抓严抓实纪律作风。严防“四风”反弹,启动严格教育、严格查处、严格制度和严格管理的“四严工程”。以定期召开廉政分析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举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研讨、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八小时内外监督,及时掌握干警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抓住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发送廉政短信提示896条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提醒22人次。强化检务督察,对执行上下班纪律、公车管理、禁酒令、固定资产清查等专项督察13次。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健全完善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度,推动联络常态化,组织检察开放日3场次,让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工作。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30次,保障律师阅卷286次、听取意见117次。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发布重大案件信息、案件程序性信息1192件,公开法律文书699件,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2019年美兰检察工作的丝毫进步,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离不开区法院、美兰公安分局的配合与制约,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谨代表美兰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围绕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学习研究不够,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还不够高;执法办案理念转变还不到位,司法办案质量、效率与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法律监督工作“短板”尚未补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对薄弱;信息化建设、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队伍素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海南再次站在改革开放最前沿,正掀开新的发展篇章。身处非常之时,迎来非常之机,肩负非常之责,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坚定有力为美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学思悟和知信行的能力,扎实抓好各项部署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研究制定服务投资、招商、消费方面的具体司法举措,为全面实现今年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充足检察保障。保持与党委政府同频共振,主动融入江东新区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防范重大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惩侵害民生民利违法犯罪,更好回应民生诉求,持续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层次美好生活需要,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10,坚持“强监督、抓重点、补短板、创一流”工作重点,稳中求进,持续完成各项检察监督机制,对重点难点紧抓不放,以数据思维谋划检察监督工作行稳致远,确保有突出成效的“亮点”和实实在在的“实绩”。

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不竭发展动力。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衔接,更好发挥制度优势。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加强派驻公安检察室建设,完善配套机制,努力打造成全省范例、美兰样本。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主动向科技要检力。

五、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根本保证。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优化检察管理体系,坚持刀刃向内,全面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努力使专业素养和队伍能力跟得上自贸港建设节拍,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努力开创美兰检察工作新局面,在“三个大考”中交出合格的检察答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创美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四个避免:避免影响企业资金流动,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经营活动,避免影响企业形象信誉,避免影响优化营商环境。

2.三长会议:由区公安分局局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组成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在此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4.四大检察:2019年,最高检新一届党组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提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目标。

5.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2019年12月3日,区检察院派驻美兰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通过派驻的形式,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及提前介入等工作。

6.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7.每案一分析:对于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时所发表意见未被法院采纳的,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并提交本院检委会进行讨论研究,逐案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分析报告》。

8.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六爱”即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爱岗、爱单位;“四守”即守法律、守纪律、守规矩、守道德;“三管好”即一把手要管好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管好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本部门干警;“两发挥”即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每一名党员干警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一从严”即要严肃法纪,把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

9.检答网: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运行,2018年10月8日正式上线,专门为各地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

10.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网编: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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