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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3    浏览次数:2383

 万宁市十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十六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7日在万宁市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

2018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市委部署,坚持海南检察工作三大理念,以三项重点工作 ②四个专项行动为发力点,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以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回应万宁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一、重拳打击刑事犯罪为平安万宁建设作贡献

——在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中依法履职。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67人,起诉760人(含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加大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力度,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189人、起诉237人。深入推进“保护海南绿水青山”专项行动,批捕涉及生态环保、资源环境类案件2837,捍卫万宁的绿水青山和碧海蓝天。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精准有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组建“涉黑”“涉恶”办案组,由两名副检察长担任组长,实行“捕诉一体”,对涉黑涉恶犯罪出重拳、下狠手,成功铲除以徐某正、徐某强为首拦路收取“洗路费”的“运霸”,钟某成、陈某鹏为首的黑恶势力等4个犯罪团伙,共批准逮捕33人,移送起诉26人,现已判决6人。开展为期2“蓝深行动”,围绕8类重点立案监督案件,深挖背后可能隐藏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在检察环节收集并移送市扫黑办线索10条。

——在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中提高实效。始终保持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批捕283人、起诉331人(含2017年留存案件)。面对万宁市毒品案件数量大、禁毒工作形势严峻的局面,注重与公安机关沟通,加大对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全面性、合法性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引导公安机关以起诉标准取证固证。注重打防结合,多形式开展禁毒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户外播放禁毒教育宣传片30余场次、组织师生参加禁毒讲座1000余人次,不断提高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2018年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大局

始终把服务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立足检察职能,以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为契机,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维护营商环境。开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服务自贸区(港)建设专项活动,收到政府、职能单位、民营企业意见和建议共15条。在万宁槟榔城项目、兴隆咖啡产业示范园项目派驻检察工作站走访调研31次、提供法律咨询6次、办理民事诉讼活动监督2件,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高效司法服务。加大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在市工商联派驻检察工作站,为民营企业维权打开绿色通道重点关注涉及影响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类案件,例如叶某某寻衅滋事案中,叶某某对“饿了吗”员工威胁恐吓,并用小刀划破送餐保温箱、扔掉配餐和餐具,造成万宁市“饿了吗”员工不敢送餐及公司歇业,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20185月,我院提起公诉,叶某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真诚道歉。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法的方式,努力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

——精准助力脱贫攻坚。32名检察干警参与扶贫工作,在东澳镇岛光、集丰、大造、龙保4个村委会帮扶贫困户58200人。成立扶贫协调办公室抓统筹,调整经费16万元、引入社会帮扶资金24万元,支持4个驻点村委会发展扶贫产业、兴修水利、强化党建等。坚持每周召开扶贫工作例会,听取各帮扶责任人汇报,为驻点村委会解决办公桌椅13套、观看夜校电视机2台、多功能一体化复印机2台,为贫困户解决危房改造水泥1550包、入住家具4套、护林员岗位2个、安装自来水管4户等,用实际行动提升贫困户满意度。2018年共帮扶2990人脱贫,荣获东澳最美扶贫工作队荣誉称号。

——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主动担当。成立信访线索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信访工作内部协作规定、实行院领导工作日接访值班制度。今年受理来信来访案件64件,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坚持 三个穷尽”“ 三个必须”理念所受理案件均妥善化解,无涉检进京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服务热线电话、扫黑除恶语音信箱、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站,不断优化检察服务,提升化解涉检信访能力。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建在基层、贴近群众”优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31564人次 

——在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中传递温暖。受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82128人,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63人次,发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91份,开展社会调查61人次。组建9人法治进校园宣讲组,围绕防治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等主题宣讲,覆盖全市中小学138所,受教育15000余人次。举办向校园欺凌亮剑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教育界代表及学生代表座谈,共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温暖有你爱心慰问活动,对7个镇18个村30名孩子进行慰问。创新普法方式,以我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检察真实案例为素材,创作和拍摄了微电影《全家福》,体现检察温度、检察情怀。

三、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力保障公共利益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指示,坚持“三多一精”理念11,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8份。

——开展“增绿护蓝”专项行动。为服务保障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设立兴隆海洋检察室12,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运用“无人机”开展网格化巡查,收集破坏海岸线生态环境线索7条,其中批捕涉海刑事案件3。联合林业局开展“万泉河水清又清”专项整治,对牛路岭水库库区非法毁林、违法使用农药,破坏一级水源地生态和环境现象立案5件,打击破坏一级水源地行为。联合海洋局、大洲岛保护区对岛上45间私搭乱建棚屋进行拆除,有效维护万宁生态环境。

——开展“ 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专项行动。落实省检察院部署,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国土局注销6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400余万元,该案还入选了海南省第二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组织干警在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41队非法采砂点遭受破坏的Ⅳ级保护林地和耕地开展复垦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完成土地复垦约94亩。“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理念”得到了《检察日报》、《法制时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大力宣传,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开展“净空行动”。认真落实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在万宁调研精神,迅速开展“净空行动”。针对万宁存在的烟熏烘烤加工槟榔黑果以及焚烧秸秆产生的空气污染现象走访32次,发现烟熏槟榔、秸秆焚烧等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行为11收集公益诉讼线索6,立案5件,督促环保、综合执法、农业等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治。联合大茂镇政府打击烟熏槟榔行为,拆除加工点黑灶23个,查扣槟榔黑果15000斤。

、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认真贯彻省检察院“不断强化‘三项监督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的工作要求,强化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

——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共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27份,纠正漏捕15人,同比上升60%,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同比上升28.6%。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口头纠正20次,公安机关均已提交了书面的纠正情况说明,并认真进行整改,彰显了法律监督实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13理念,着力转变构罪即捕等陈旧观念,对犯罪情节轻微且不是故意犯罪、认罪悔罪的,依法不不捕68人、不诉34,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针对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出现的违法情形,比如判决书未及时送达,同一案件先后送达两份判决书刑罚不一致的情形,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同比上升33.3%,并要求其及时进行整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提请抗诉1件,实现提请抗诉案件零的突破。

——加强对强制措施和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对逮捕后无羁押必要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人,同比上升160%,对公安机关监管不当、法院未穷尽财产查询措施违法终结执行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检察建议8,同比分别上升400%300%。对司法局社区矫正情况开展执行检察79次,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建议3件,收监执行3人,有力震慑和教育了违犯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罪犯。

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

——积极推行“捕诉一体”改革。为解决批捕、起诉职能分开行使造成重复劳动、效率不高、内外衔接不畅的问题, 1015日,针对毒品犯罪、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增设捕诉一体”3个办案组,从审查批捕到提起公诉均由同一检察官办案组完成,改变了你捕我诉重复审查的办案模式,避免了重复审查,提高了办案时效。共计办理捕诉一体案件47件,其中毒品犯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从平均办案用时49.5天缩短至21.3天,办案效率提升约57%

——坚持强化办案流程监管。利用统一业务办案系统监管平台,审核法律文书约9581份,因文书不规范退回修改406次,审核案卡约1500张、纠正数据质量问题107类,发布办案预警149期有效预防案件超期办理的现象。针对程序瑕疵、文书错漏、量刑建议采纳率过低等问题开展大数据分析,形成办案流程监管情况分析、文书用印审批情况分析等4份专业报告,召开2018年度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共同改进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瑕疵。

——平稳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重新配置侦监、公诉、民行等10个业务条线的检察官权限;持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成第二批检察官遴选工作7名同志入额检察官择优选升4名四级高级检察官,面向社会统一招聘25名聘任制书记员;制定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方案,完成助理及书记员等级评定工作;制定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分配细则,促进检察改革落地落实。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办难案的工作要求办结各类案件135件,占检察官办结案件的12.3%

夯实检察根基加强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省检察院“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 14的部署,落实从严治党总要求,驰而不息加强教育、监督、管理。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等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体干警参加政治理论培训总计1197人次。认真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邀请中国海洋学会陈耀副会长、省委党校陈恩博士围绕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如何展现检察担当主题讲座举办我为党徽增光,为检徽添彩 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干警分别参加市直工委、一分院举办的“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演讲比赛,推动专题活动深入发展。

——提升队伍素能水平。针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持续强化教育培训。举办以辩促学 以辩促检”案例辩论赛、“万检讲堂”业务培训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建设。注重高检院、省院指导性案例学习,党组中心组(扩大)会、检委会、部门会等专题学习,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市检察院共有3个集体、9名个人获得市级表彰, 3个集体、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践行“ 四种形态”、建立谈话提醒常态化机制,开展谈话提醒29人次,对个人事项报告与核查结果不一致的2名同志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坚持检务督察常态化,开展上班考勤督察9次,会风会纪进行督察8次,节假日值班情况督察5次,公车使用情况检查6次,枪支弹药管理情况检查6次,参与观摩庭审监督办案及出庭情况2。创新廉政提醒方式,每周五给干警发廉政短信。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车、油卡和乘坐公务舱问题专项治理,10月底对违规资金已全部追还清退完毕。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面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向市委、市政法委等报告工作22 2次集中走访驻万宁18名省人大代表当面听取意见建议邀请省、市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740件、法律文书581篇。

各位代表,2018市检察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虽然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宽严相济、公正高效的办案理念贯彻力度有待提升。二是部分检察官缺乏担当,办案中存在能力恐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研判、分析处理存在能力不足、经验不足。三是监督手段不善用、不会用。转隶后,仍存在监督困难、刚性不足的困扰。四是理论调研与工作相脱节,缺乏经常性、常态性的总结思考。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市检察院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监督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队伍,为万宁市建设滨海花园城市、清新度假胜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自贸区(港)建设更加精准。围绕市委重点工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海南省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为中心,依法严惩破环经济发展环境、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旅游环境、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等刑事犯罪,强化企业家人身安全及财产保护,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改善民生更有作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禁毒三年大会战的“收官之战”,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违法犯罪,持续推进精准扶贫,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法治宣传等工作,在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紧抓“三项监督”,履行检察监督更有实效。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精公益诉讼,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围绕人民关心的重大问题,继续加强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挥,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履行检察使命。

四、完善机构设置,改革创新更加深入。坚决落实省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加快完成新一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深化改革中彰显检察作为。

五、坚持“严管+厚爱”,队伍建设更加扎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继续开展海南检察六爱特色文化建设。采取业务竞赛、公益活动、主题党日等,主动把爱国、爱党、爱人民、爱家、爱岗、爱单位的六爱检察文化建设活动融进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两个责任抓在手里、放在心中、扛在肩上,时时刻刻履好职、管好队伍,做到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检察担当

报告有关词语注解

1.三大理念路志强检察长在省检察院第七届第1次党组(扩大)会议提出要树立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的服务理念宽严相济、公正高效的办案理念“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努力开创海南检察工作新局

2.三项重点工作指的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公益诉讼工作、智慧检务建设工作。

3. “四个专项行动 指的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三年大会战、“守护海南绿水青山”专项行动、服务保障精准脱贫专项行动。

4.“捕诉一体”:是指同一检察官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5.“蓝深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精神,最大限度发挥派驻检察室建在基层、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优势,立足检察职能,监督辖区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涉黑涉恶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筑牢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蓝色司法护盾,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开展为期2年的全省派驻检察室扫黑除恶专项立案监督蓝深行动

6.派驻重点项目检察工作站为将检察职能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更好地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全力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从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联合开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国家利益、守护人民利益”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专项工作。

7. 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通检察机关与工商联之间的联系渠道,实现民营企业涉检诉求快速无缝对接,全省检察机关共设立23个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通过建立检察官轮流值班常态化机制,强化内部衔接配合,整合检察专业优势,为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畅通企业涉检诉求渠道、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发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保护民营企业创新权益、参与民营企业矛盾化解、帮助民营企业完着自治、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宣传。

8. 三个穷尽”“ 三个必须”理念:指的是对待每一件信访案件,要做到穷尽法律程序、穷尽检察职责、穷尽检察人员诚心。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案件,要做到必须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必须亲自审阅信访案卷、必须亲自化解信访矛盾。

9.社会调查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10.公益诉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投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该制度,2017年6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为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11.“三多一精”理念:是指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坚持做到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最精准地提起诉讼,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间题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12.兴隆海洋检察室:为我省自贸区(港)建设和海洋强省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根据海南省检察院琼检发基字〔20184号文件要求,93日上午,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兴隆海洋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兴隆海洋检察室依法履行涉海刑事诉讼监督、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发现海洋公益诉讼线索、开展海洋法治宣传教育、监督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参与海洋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涉海法治营商环境等7项职责。

13“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是指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要站在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做到只要符合不捕不诉条件,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能不羁押就不羁押,让有限的司法资源用于解决最重要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加和谐因素,努力把司法办案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14.“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 :是指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六爱,即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爱岗、爱单位;四守即守法律、守纪律、守规矩、守道德;三管好”, 即各级院党组书记要管好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要管好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本部门全体干警;两发挥,即各级院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每一名党员干警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从严,即从严要求和管理

 

 

 

  网编:叶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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