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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4082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2日在文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伟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检察工作情况和2013年工作安排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文昌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文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77人,与去年相比上升30%;决定提起公诉549人,与去年相比上升50%,移送上级院起诉51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

  依法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坚持把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与黑恶势力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重点依法予以严厉打击。2012年共批准逮捕杀人、强奸、贩毒等恶性暴力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嫌疑人170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犯罪嫌疑人79人,提前介入海南最大冰毒个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夯实案件证据,从严从快批捕9名嫌犯,及时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和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依法不批准逮捕35人;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不起诉1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立未检办案小组,实行“捕、诉、监、防”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等工作,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

  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在村镇聘请106名信息联络员,搭建服务群众的“新平台”。用心办好检察服务民生热线和12309举报电话,畅通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4件,其中来信56件,来访148件(集体访10件),接待来访350人(次),共奖励6个案件线索的举报人。此外,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刑事被害人、生活确有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实行救助,在市政法委和信访局的支持下共发出救助金11.4万元。

  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在办案中发现“老虎机”是频繁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通过检察建议促使公安机关开展“老虎机”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止了青少年犯罪上升的势头;公诉部门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犯罪呈高发态势的情况,对其犯罪特点、规律、趋势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提出对策建议,供相关单位领导决策服务;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针对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部分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问题,通过民事督促起诉,协助政府成功追缴土地出让金1.9亿元;龙楼检察室积极搭建乡镇政府与上访群众的交流平台,及时妥善化解了航天项目征地过程中发生的集体访,保障了航天城配套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反腐倡廉部署,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其中大要案6件7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件、人数分别占全年立案数的85.7%和77.8%,如在办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海南欣润昌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吴海林涉嫌行贿案中,通过缜密侦查,一举突破了吴海林涉嫌向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邱涛行贿235万元以及多次向琼海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行贿179万元的犯罪线索,为后来成功侦破“琼海系列行贿受贿案”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和查办土地征用、出让、转让领域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处贪污征地补偿款与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重大涉农案件3件5人,彰显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坚持文明规范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坚持办案重心前移,实现由“以供到证”到“以证到供”的转变,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赃款赃物管理办法》、《检医对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确保依法、文明、安全办案。

  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源头治本,不断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坚持案件查办与预防工作同步开展,注重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共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件,举办法制讲座9场,协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力争查办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二是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和专项预防调查制度,及时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形成综合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参考。同时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警示教育基地对168名“两委”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三是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年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134次,涉及560个单位和1084人。根据查询结果,依据相关规定向文昌市招标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书》。

  三、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注重监督实效,努力解决执法司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问题的监督。今年来,我们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协作、配合,建立互相通报刑事案件情况等多项工作机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3人;强化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对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为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院与公安机关边防支队探索建立侦查引导工作机制,定期对文昌公安边防系统进行轮训,确保侦查监督取得实效。同时,针对公安机关报捕案件不捕率较高的原因,与之建立了重大案件提前介入、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疑难案件随时通报等长效机制。

  开展刑罚执行监督与社区矫正。注重与相关部门在各诉讼环节的工作衔接,全年共对辖区内257名监外执行罪犯开展动态监督管理,进行全面核实检查,针对监管活动违规和监管场所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7次。告别以往的监督方式,采取告知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共纠正监外执行犯脱管8人。与相关部门建立社区矫正联系机制,进一步确保辖区138名监外执行人员在不同部门之间交付执行的“无缝衔接”。

  拓展审判活动监督。在刑事审判中,建立完善量刑建议工作机制,推行定罪与量刑相对分离的公诉庭审模式,将量刑纳入庭审监督范围,加强了审判监督,树立了审判的权威。全年共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盗窃、强奸、抢夺、寻衅滋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等12类案件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96件411人,已判决生效281件392人,采纳率为93.4%,有力强化了法律监督的效力。

  加强对基层执法活动的监督。为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基层规范公正执法,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和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对一些派出所审讯监控录像不到位、立案手续不完备、扣押物品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注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开展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对8名脱漏管罪犯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并针对从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提出加强监管的建议。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严格要求、自身过硬的指导思想,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先后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贪”专项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以科学管理激发检察活力,修改完善了有关内控制度及科学化管理考评办法,对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优化配置,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岗、到人,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效能。今年,我院计财装备工作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13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深化岗位练兵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把干警执法能力的培养作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建设的关键环节,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班13期,培训干警208人次。以领导素能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司法考试培训、岗前任前培训为重点,启动大规模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考试。围绕新刑诉法的实施同时,我院还先后组织召开了新刑诉法理论研讨会和知识竞赛,并与法院联合召开座谈会,就新刑诉法的实施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使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有15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计财装备工作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一级综合档案室达标升级验收”。1名干警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先进个人;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计财工作先进个人;2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新刑诉法研讨会论文评选二等奖。

  倡导检察文化建设。紧紧依托文昌深厚的的文化底蕴,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弘扬检察文化。在精神文化方面,充分利用清明、“七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干警到革命圣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通过举办春节联欢晚会、朗诵、演讲、摄影等活动培养干警高尚的职业道德;在行为方式方面,制定完善了考勤、接待、车辆GPS管理等制度,开展《检察礼仪》讲座,着力使干警的精神风貌、行为举止符合检察机关的自身特点,以此增强干警的亲合力、凝聚力和归属感。

  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廉洁从检为目标,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检察长亲自上党课,节日期间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全体干警到海口监狱参观反腐倡廉展览,观看反腐倡廉影片,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评考试,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做到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使之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中释放正能量。

  五、重视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的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中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去年8月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专门听取了我院近三年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接受民主和社会监督。今年,我院重新聘任了8名民行联络员和6名检风监督员(其中3名为人大代表,3名为政协委员)。同时,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走进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向广大听众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宣传开展专项教育的情况,通过电波架起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让更多市民了解和监督检察机关。

  切实加强内部制约。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考勤、接待、车辆GPS管理等制度,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利用案件管理中心,严格案件的受案管理,通过网络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和质量监管,以形成动态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年共召开检察委员会27次;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权行使的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和撤案报批等制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建立健全质量考评、科学化管理考核制度。

  各位代表,2012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当前我市建设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监督不力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有待强化;三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完全适应群众期待,一些干警释疑解惑、化解纠纷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基础建设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五是以信息化为载体、规范化为特征的检察工作科学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六、明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细化、实化、强化各项措施,不断开创文昌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更加用心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实现文昌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深入研判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全面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更依法、更高效、更优质的政务环境、发展环境,为文昌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更加自觉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妥善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惩处与预防、调解与诉讼、从宽与从严等法律关系,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做好源头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三)更加有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民生优先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加大查办侵害民生、民权、民利的职务犯罪力度,加强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深化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从回应群众关切中强化执法办案,从接受群众评判中改进检察工作,使执法的过程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

  (四)更加积极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省委、省检察院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依法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职务犯罪和破坏生态资源、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深入推进预防工作,大力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强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犯罪。

  (五)更加有力地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深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全面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以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契机,推动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改规范案件集中管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六)更加扎实地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专项活动,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检察干警特别是新进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扎实抓好素能培训和岗位练兵,进一步落实内部监督制约各项规定,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全市人民的重托,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幸福文昌做出新的贡献!

  网编: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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