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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发布时间:2018-07-13    浏览次数:1881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7日在海口市美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永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美兰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区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幸福美丽美兰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力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定正确方向,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为美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基层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11次,市区主要领导先后4次批示肯定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三个部门的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并为区监察委提供办公用房等,确保按照区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顺利完成各项转隶任务。

主动投入扶贫攻坚。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区扶贫办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预防监督机制,实地核查大致坡镇美堆村委会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预防宣讲7场次、走访95人次、约谈干部36人,有效防范扶贫领域干部失职渎职犯罪风险。落实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促进扶贫项目、政策、资金精准落地,三江镇苏寻三村委会的3户扶贫对象先后实现脱贫、稳固不返贫,保障共享发展。

全力服务重点项目。深入灵山镇旧城改造、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江东大道二期等多个省市重点项目,开展走访53次,协助化解征地补偿款矛盾纠纷,确保重点项目推进和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持续做好预防性监督和警示教育工作,召开预防工作座谈会12次,帮助发现在征地搬迁、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协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准确对接企业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类司法服务8场次。依法妥善处理涉企犯罪,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做到“三个慎重”,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

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在白沙街道锦山里社区设立全省首家流动检察官工作站,积极打造法制宣传、联系群众、服务双创、保障民生、维护公正的平台,接待群众来访50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工作,深入20个自然村与村民面对面交流了解情况,发现组织阻挠重大工程项目、寻衅滋事等“村霸”和恶势力苗头隐患6起并移交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将“村霸”和恶势力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农村治理体系建设。

二、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扎实有效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大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42件2426人,批捕821件984人,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31.57%、27.96%;提起公诉889件1062人,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30.93%、26.13%。全力参与“禁毒三年大会战”,依法批准逮捕“公安部督办的5人制造1吨冰毒”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09件447人,提起公诉436件473人,有力遏制毒品在辖区泛滥。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案件,对公安部督办的“11.10”特大私彩网络赌博案件和刘某富、刘某立等17人诈骗网民558余万元案件提起公诉,有效维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和矛盾化解工作。加强各类矛盾风险防范管控力度,对涉检信访线索逐一排查梳理和包案落实,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全国全省“两会”、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要节点、敏感时期维稳信访工作。更加注重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对14起涉及邻里纠纷、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案件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用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受理群众信访173件,办结率100%。2017年10月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连续四届12年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着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原则,主动协调家庭、学校、政府部门和社会其他力量,共同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9件163人,在依法惩治、保持必要警示的同时,尽量减少关押、定罪带来的不良影响,依法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24人,观护涉案未成年人21人。开展禁毒和防治校园欺凌法制巡讲,覆盖全区17所学校、9500余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起拐骗儿童案,从严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款7.6万元。

三、牢牢把握监督主责,着力促进严格司法公正执法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职务犯罪查处与预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职务犯罪6件12人,以实干担当贯彻落实中央“惩治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态度绝不改变”要求。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大案数占立案总数的80%,立案金额达200万元以上的有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1.6%。加强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讲座12场,受教育干部735人次。坚持办案和预防同向发力,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完善15项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政府推进准入机制,受理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0次,有效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严防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53人、不起诉50人,书面纠正违法51件。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4件,纠正漏罪3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获得改判2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行案件13件,提请抗诉2件;对民事执行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1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3份,全部被采纳。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9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依法对刑罚执行情况全程跟进,坚决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优化派驻检察监督。充分发挥灵山检察室“建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开展走访巡访150余次,有效覆盖乡镇和自然村。加强对“两所一庭”执法司法监督,通过查阅卷宗、受理举报等方式发现和收集违法线索6件,全部予以监督纠正。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就涉及采砂、采石、破坏海岸线、违法占地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打造生态保护屏障。密切关注民生热点,积极参与打违控违专项工作,在走访巡访中发现村民私自卖地、外来人员抢建违法建筑线索8件,公安机关据以立案侦查4人,现场监督相关单位拆除违建29次,拆违面积达26万平方米。

四、锐意改革攻坚,持续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

严格遵循改革引领,深化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工作机制。

持续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优化检察权配置为目的,按照突出主要业务部门、精简综合部门的原则,除派驻乡镇检察室以外的内设机构整合为“六局一部”,减幅50%,探索机构整合后的各部门工作运行规则,推动内设机构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最大限度地激发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内生动力,将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原科(局)长全部配置在公诉、侦查监督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一线业务岗位,共办理各类案件603件,占全院办案总量的29.63%,促进优质资源向司法一线回归,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积极打造“智慧检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司法办案责任制相适应的案件承办机制,将“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要求固化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防范分案环节可能存在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隐患。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试点运行量刑建议辅助系统,推动公诉工作转型升级。全面执行电子卷宗制度,引进试用电子卷宗目录编排软件,制作上传案件卷宗1470卷。在全省率先启用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子系统,运用系统议事议案41件,促进检委会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紧盯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土地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和工作环节,依托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及时摸排掌握情况。在履职中发现某建设项目非法排污、填埋河道、某药业公司违法堆放危险品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实地查看现场,加强调查取证,充分固定证据,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成功办理1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促使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海岸带的两栋违法建筑得以拆除,受损海岸带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发、《检察日报》头版点赞。

五、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积极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不懈抓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专题学习班、检察长上党课、主题宣讲等系列活动,引导检察人员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研讨大行动,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形成有价值的检察调研23篇,有1篇被高检院评为三等奖、11篇次在全省和全市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并连续五年荣获理论研讨会单位组织奖。主动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和省级媒体传播美兰检察好声音,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价值引领、思想引导和阵地管理。

锲而不舍加强监督制约。依法履行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配合开展对派驻乡镇检察室、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落实了审议意见。以主动登门走访人大代表、召开检风监督员座谈会、邀请参与主题“检察开放日”等形式,真心实意收集意见建议,作为鞭策改进工作的动力。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发布程序性信息1200条,公开法律文书896份,推送检察微信动态485条、微博1065条、今日头条335条。持续强化自我监督,常态化开展司法行为督查,通过“三书”比对、流程监控、文书审查、案件评查等内部监督手段,实行全面监控,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

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素能。积极开展“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以公务员在线学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为平台,组织干警参加立体化、网络化学习。举办升国旗仪式、瞻仰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宣誓、参加喜迎党的十九大文艺汇演等活动,大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和职业品格。组织287人次参加专题业务实训和岗位练赛,开展审查逮捕评议、公诉案件庭审观摩活动5场,着力提升检察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素养和技能,4名干警参加海口市检察机关首届青年论辩赛分获“最佳辩手”和“优秀辩手”称号,2名干警入选全国控告检察系统业务人才库,涌现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年轻业务骨干。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美兰区检察院主动拥抱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有8个集体、6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机关表彰,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强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美兰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7年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在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在探索中强化职能履行、在创新中谋求新的突破,才能使检察工作始终紧跟时代步伐、契合发展需要、体现人民利益。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五大发展新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对如何深度融入、有效服务幸福美丽美兰建设思考谋划还不够。二是检察监督职能发挥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责履行还不够充分。三是多重改革任务交织叠加,在稳定队伍、健全机制、统筹推进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海南建省办特区三十周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区大局,扎实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幸福美丽美兰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致力于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服务“四个伟大”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致力于服务全区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各项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体现检察新作为。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禁毒三年大会战”,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在平安美兰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深化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手段,强化服务能级,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是致力于提升司法公信,不断深化检察改革落地见效。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运用法治方式促进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探索职务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努力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

四是致力于规范高效,打造“智慧检务”新模式。全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远程提讯系统、远程出庭系统、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等,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积极探索“智慧检务”实现的新路径,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创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抓手,积极争取部分项目在我院先行先试,起到引领推动作用。

五是致力于“两个从严”,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拿起党的纪律武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担当、锐意进取,主动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美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决定进行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将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2. “五个界限”、“三个慎重”:“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三个慎重”即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人身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

3. 流动检察官工作站:是为了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借鉴法院流动、巡回法庭模式建立的便民工作站,通过加大巡回检察工作力度,“零距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解决基层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4.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整个羁押期间,检察机关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是否应当继续羁押,如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5. 六局一部: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局、公诉局、诉讼监督局、检察业务管理局、检察事务保障局、政治监察部。

6. 量刑建议辅助系统:指通过对《海南法院关于常见罪名的量刑细则》中23个罪名的量刑事实、情节进行数字化处理后,由电脑提出量刑建议的软件系统。案件承办检察官登录系统并输入被告人所犯罪名、犯罪事实、相关量刑情节等,经过系统的识别、判断、推理和运算,推算出电脑量刑建议并自动生成有关法律文书。

7. 电子卷宗:指在案件受理前或者案件受理过程中,将装订成卷的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媒介技术制作而成的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电子卷宗系统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子系统,包含卷宗制作、内部阅卷和律师阅卷等功能。

8.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9. “三书”比对:“三书”指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检察院《起诉书》和法院《判决书》三方的案件终结性法律文书,通过“三书”对于案件基本事实描述、定性及各节点法律意见的比对实现监督。

10. 电子检务工程:电子检务是国家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信息技术而创立的新型检察工作模式。海南省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于2016年12月获省发改委批复,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工程完成后,将建成覆盖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的检察办公平台、队伍管理平台、检务保障平台、检察决策支持平台、司法办案平台和检务公开平台六大平台,对于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网编: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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