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报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发布时间:2018-07-13    浏览次数:1668

海口市美兰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14)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39日在海口市美兰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冯永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6年,美兰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中心融入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自觉接受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跟进针对性服务举措,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新变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海南“绿色崛起”保驾护航。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从新闻媒体报道、走访巡查等方面着手,加大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推动生态环境破坏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结合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南渡江沿岸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海口“双创”等专项工作,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对灵山镇水利沟渠污染及灵山镇东营海岸带环境脏乱问题,及时向灵山镇政府通报情况,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有效完善生态检察格局,用司法呵护美丽美兰建设。

着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立足职能参与精准扶贫,执行落实省检察院制定的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13项措施,与区扶贫办会签了《关于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预防监督机制。认真开展实地走访、预防宣讲和干部约谈,防范基层干部犯罪风险。落实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促进扶贫项目、政策、资金精准落地,区检察院在三江镇苏寻三村委会的3户扶贫对象全部实现脱贫。

有力服务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积极服务和保障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各镇街村(居)开展法制讲座及法律培训12场,2000余人次干部群众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编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宣传册》4560余份,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130余人次检察干警现场监督32个村委会、社区开展换届选举。选举后加强教育,组织新当选的村(居)干部进行法治警示教育7场次,受教育人数605人,为我区推进村级组织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注入了充足的检察元素。区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做法得到区委龙卫东书记的批示肯定并印发全区各单位。

二、全面履职尽责,建设平安美兰、和谐美兰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惩治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积极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721件928人,批捕624件76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83件992人,提起公诉679件848人。全力投入“禁毒三年大会战”,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案件,受理审查批捕涉毒案件291件342人;受理审查起诉毒品案件320件374人,已审结起诉255件287人,实现快捕快诉,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陈某生等5人贩卖毒品海洛因2.79千克的重大毒品案件及赵某、郭某等6人贩卖毒品氯胺酮13.9千克的重大毒品案件,并引导公安机关抓获毒品上家梁某明、夏某庆到案,有效遏制毒品在辖区泛滥。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实施,对贪污贿赂犯罪标准、量刑原则等作出重大调整后,美兰区检察院保持办案规模,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涉案总金额高达2100余万元,扣押、冻结的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大案7件,成功查办副厅级干部2件2人、处级干部3件3人。立案查处省水务厅原党组成员、省“三防”总指挥部原办公室主任符某受贿案和南方电网海南公司原副总经理孙某受贿案,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21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共计8篇,发出检察建议8份且均被发案单位采纳,受理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12次。

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联手社会力量,积极推行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四位一体”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全年办结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87件115人,其中不批准逮捕19人,同比上升18.8%;附条件不起诉14人,同比增加55.6%;对47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促进其更好回归社会。探索创新异地帮教工作,受河南省登丰市检察院委托,协助对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徐某在海口的帮教工作,工作效果明显。启动“法治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先后在桂林洋中学、三江中学、灵山中学等9所学校开展禁毒知识竞赛和宣传活动,帮助提高在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着力提升诉讼监督工作效果。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余件次,监督立案1件2人,监督撤案2件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次,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5人。细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成功1件2人,提出检察建议1件。2016年5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冯某、苏某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冯某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对被告人苏某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针对审判机关工作存在履职不到位、程序违法等情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况,向有关行政机关发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优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15件,经建议后变更强制措施4件6人。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和全省三级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互联互通的技术优势,依法处理来信来访294件次,开展检察长接访48次,分别在城区和乡镇设点开展举报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措施,针对刑事被害人知情难、救助难等实际问题,主动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4.87万元,彰显司法关怀和人权保障。

三、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完善检察职权配置

积极推动检察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探索更多有益经验,全力推进改革任务在基层落地见效。

健全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组建新型办案组织,根据履职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的组织形式,设立独任检察官26个、固定检察官办案组8个。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数量从改革前的16个精简至整合后的8个,形成“六局一部+派驻乡镇检察室”机构格局,促使入额检察官回归司法办案一线,初步实现职能集中、资源集聚、管理扁平的改革效果。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我院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被省检察院作为试点经验印发全省各级院学习借鉴。

持续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合理确定检察长、检委会和检察官办案权限,将133项权限授权给检察官行使,将108份原来由检察长签发的法律文书下放给检察官签发。坚持放权与控权相结合,建立与原有“三级审批制”有本质区别的检察官司法办案核阅制度,由业务部门负责人通过核阅并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共核阅法律文书4721份,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瑕疵。强化办案流程监控,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执法办案期限和羁押期限的全程动态监管,定期集中发布案件预警125次。同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监督把关、检委会决策指导等措施,多渠道加强司法办案监督。2016年3月中央政法委司法改革督导组来琼检查,我院提交了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获得充分肯定。

四、坚持固本强基,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采取专题学习、辅导讲座、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检察长带头讲党课、坚持“两述一评”、组织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通过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我院党总支荣获“海口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院第一党支部荣获“美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狠抓职业素能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学、练、赛”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轮训、讲座69期,参训人数1004人次,4名干警分获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侦查监督、民行业务标兵及能手称号,6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竞赛中获奖。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培养挖掘干警综合调研和实务研究能力,16篇调研文章获省市理论研讨会表彰,连续三年荣获海南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讨会单位组织奖,并于2016年5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调研工作基层联系院。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5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14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监督作用,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20次,监督检查执法办案126次,诫勉谈话2人次,采取抽查案件、听取汇报、旁听庭审、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结合省检察院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19项整改措施,细化任务分解,逐项传导责任。持续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切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使每名检察干警都受到纪律约束,让讲规矩、守纪律、受监督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五、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看得见”的方式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司法办案活动公开,推动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网上举报申诉以及违纪违法投诉四大平台深度应用,制作案件电子卷宗1504件3770卷,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518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561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诉讼参与人相关权利,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当事人共计298人次提供阅卷等优质便捷服务。打造全媒体检察宣传新格局,建成“两微一端”自媒体平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联合正义网开展“走基层·话检察”微直播活动,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海南日报》以及海南电视台等国家级和省级媒体宣传报道特色亮点工作,积极传递美兰检察“好声音”,推动形成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新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近年来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切实落实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全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按时办结代表提出的建议和议案。突出联络工作个性化和针对性,根据代表意愿安排联络活动,组织观摩案件庭审、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座谈、实地调研生态检察工作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26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零距离”了解和监督美兰检察工作。参加海口电视台《椰城纠风热线》栏目,接受监督评议,积极回应群众对公正司法、权益保障的期待和需求。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美兰区检察院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平稳向好,有5个集体、3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机关表彰,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16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司法改革、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均获得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强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美兰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服务保障新常态下美兰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招法不多;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监督力度、方式和效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改进;三是检察改革任务依然繁重,与改革相适应的检察权运行、队伍管理、职业保障等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美兰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司法公信力建设为保障,以过硬队伍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幸福美丽美兰提供更为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服务中心融入大局工作措施。围绕美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全力服务保障美兰区对接“多规合一”改革工作。注重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维护企业、公民产权和合法权益。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开展精准化专题预防,保障脱贫攻坚战略深入实施。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继续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实践。贯彻落实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切实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违法建筑。

二、深入推进平安美兰建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等犯罪,保持重拳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完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安全防范机制。

三、坚决服从反腐败工作大局,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查办发生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贪渎交织案件,扩大办案规模。更加注重严格规范司法和职务犯罪源头预防,扎实推进积案消化处理和案件线索清理排查工作。

四、注重加强检察监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的新形势,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断提升刑事诉讼监督成效,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统筹推进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完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办理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案件,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五、进一步真抓实干,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以更大决心、更实作风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全力抓好以办案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职能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继续探索轻刑快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制度,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好实现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

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抓好过硬队伍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抓好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基础抓好教育培训,分类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履职能力建设,确保美兰检察队伍忠诚可靠、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美兰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为美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1.封存犯罪记录:指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除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2.司法救助:指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得到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采取以适度发放救助金为主的辅助性救济制度。

3.检察官司法办案核阅制度:按照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官的权限划分,在授权给检察官自行决定的案件或事项中,对涉及的具有决定性或重要影响的法律文书,由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的内部监督机制。核阅不改变检察官办案的司法责任,核阅人的意见建议仅供检察官参考,且仅设一个层级。较“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审批决定”的“三级审批制”而言,核阅制度契合“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改革要求,既对检察官自行决定的案件起到监督作用,又有效减少中间层级,节约了办案时间,实现检察权运行规范化和高效化。

4.电子卷宗系统:指在案件受理前或者案件受理过程中,将装订成卷的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媒介技术制作而成的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电子卷宗系统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子系统,包含卷宗制作、内部阅卷和律师阅卷等功能。

  网编:梁欣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