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10-29 浏览次数:1301
在卡通动画片《熊出没》里,常能看到“光头强”在森林里偷偷伐木,被两只熊教训的情节。在现实生活中砍伐林木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证,即使办理林木采伐证后,也不能不受约束、违规采伐,得在许可范围内进行。
《检察官以案说法》本期讲述被告人吴某某采伐林木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范围,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例。
2020年8月,被告人吴某某购买某村委会岭上的松树,购买后于同年11月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面积为1.21公顷。2020年12月,吴某某雇佣工人将其购买的林木进行砍伐,砍伐松树总面积为2.4021公顷,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范围,面积为1.1921公顷。经研究院鉴定,案涉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森林类别为重点公益林,林地种植条件未毁坏,被伐林木总株数为179株,总蓄积量为32.7709立方米。案发后吴某某主动补种树木,2023年3月,当地林业局初步验收,确认补种的苗木成活率在88%,恢复种植面积1.1921公顷。2023年9月,经认定吴某某滥伐林木造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总价值为78947.3元。
2024年5月,经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伐树木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吴某某赔偿被损毁林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合计人民币78947.3元;吴某某承担本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人民币15000元。
检察官说法:采伐树木别“越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某虽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其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许可范围滥伐林木,其行为具有违法性。经鉴定,吴某某滥伐林木客观造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后果,其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案发后,吴某某虽主动补种树木,修复被损害的林木,但因其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并未得到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相关损失和费用。因此吴某某应当依法承担案涉被毁林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并承担本案专家鉴定费。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在此提醒广大林木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采伐林木前务必办理好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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