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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俊涉嫌贪污、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次数:90

日前,江西省教育厅原副巡视员王俊(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利用担任江西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以及担任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江西汉语方言调查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担任省教育厅语工处处长(省语委办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曾担任省教育厅语工处处长(省语委办主任)、副巡视员等职务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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