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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成兵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次数:88

日前,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成兵(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成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成兵利用担任共青团江西省委常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金溪县委书记,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赣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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