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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崔孝栓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次数:100

日前,陕西省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崔孝栓(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孝栓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崔孝栓利用担任柞水县县长、县委书记,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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