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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打造“荆心办”品牌架起司法为民“幸福路”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怡廷 马骄 姚荣    发布时间:2026-04-09    浏览次数:36

事事想着群众 处处方便百姓

湖北荆门:打造“荆心办”品牌架起司法为民“幸福路”

2026年1月,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当地综治中心调解矛盾纠纷。

荆门,地处湖北中部,素有“荆楚门户”之称。深厚的长江农耕文明,孕育了“厚道荆门”的人文底蕴,“事事想着群众、处处方便百姓”的价值追求,已内化为这座城市的普遍共识与精神底色。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是检验检察为民初心成效的“试金石”。近年来,荆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化解信访矛盾作为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关键切口,深耕“下沉式”矛盾化解、务实履职促“事心双解”等工作举措,持续擦亮“荆心办”检察文化品牌。

“荆心办”取“精心办”的谐音,承载着“精诚为民的初心使命、精益求精的价值追求、精进有为的职业精神”,旨在引领检察干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上铺就司法为民“幸福路”,让每份合法权益有保障、每个合理难题有解法。

下沉基层,把“检察院”搬到群众家门口

群众信访事项办理往往涉及多部门,程序繁琐、耗时长。荆门市检察院主动下沉力量,让检察服务贴近群众。

2023年8月,荆门市检察机关全面入驻基层综治中心,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检察团队灵活采用常驻、轮驻、随驻随办、巡回驻点等方式,嵌入大调解格局,探索建立“检察+金牌调解员”诉前调解、“检察+工会”劳动纠纷处置及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参与等矛盾化解机制,实现群众化解纠纷“最多跑一地”,不断丰富“荆心办”品牌内涵。

2024年,东宝区村民唐某通过综治中心向荆门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案结”不代表“事了、人和”,针对虽不符合监督条件,但仍有司法救助等履职空间的情况,检察官坚持多想一步、多做一层。调查发现,唐某因案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且未获得任何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该院指导东宝区检察院联合民政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最终促使唐某走出生活困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起案件,正是荆门市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多元联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自“荆心办”品牌创建以来,荆门市检察机关依托综治中心的“东风”,检察力量进一步“入镇通村”,创新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让司法服务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近。

窗口前移,领导带头啃下“硬骨头”

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推动司法资源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需要全方位参与社会治理。荆门市检察机关坚持领导带头,常态化下基层接访解民忧,确保入驻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矛盾化解,关键在“走心”。2023年9月,一位老人带着厚厚的控告材料来到检察接待窗口。当天带班的荆门市检察院检察长接访后了解到,老人因不服儿子犯诈骗罪的生效判决,曾多次进京信访。

考虑到案情复杂且存在舆情风险,该院决定组建工作专班,由接访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对原案进行全面核查。在确认原案办理无误后,为化解老人的“法结”与“心结”,检察长邀请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律师及老人所在地村干部参与上门听证,随后还前往监狱听取老人儿子对申诉事宜的意见,并协调监狱依法依规为其开展劳动技能培训、落实教育改造等工作。

当检察长向老人转达其儿子的真诚悔意及出狱后的生活规划,同时耐心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后,老人终于放下执念,主动表示息诉罢访。2024年,该案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领导包案典型案例”。截至目前,荆门市检察机关班子成员累计接待信访群众327人次,其中检察长接访89人次,以上率下推动矛盾化解落地见效。

在院领导示范带动下,入驻工作在外部资源整合、内部力量调度等方面高效运转。对外,荆门市检察院会同荆门市委政法委、司法局制定深化检调对接机制实施意见,构建快速审核反馈、专业派单、及时接单的涉检信访处置闭环,推进落实检察机关常态化入驻综治中心处理涉检事项,为入驻工作规范化提供制度支撑;对内,制定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指引,细化入驻模式、工作流程、办理期限,打造全链条工作闭环。入驻以来,荆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86件,始终保持回复率、答复率100%的“双百”成效。

用心履职,以法治温度守护“她”权益

构建上下一体、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化解格局,是检察机关办好涉检信访案件的关键举措。

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当事人王大姐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却因举证困难,其提出的离婚经济补偿和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未获法院支持。上诉、再审申请接连被驳回后,王大姐来到综治中心检察窗口寻求帮助。

受案后,荆门市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检察官敏锐发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尽管法院一审、二审未支持其诉求,但案件存在监督空间,遂依法将该案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办理。

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通过询问王大姐的子女、邻居,走访其原工作单位调查核实,最终固定关键证据,并依法向荆门市中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4年12月,荆门市中级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建议,判决王大姐的丈夫李某支付相应经济补偿。2025年5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第四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办案检察官在最高检“‘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上分享办案故事后,引发社会广泛认同。

检察官以法治之力,让“荆心办”品牌化作一缕司法春风,持续传递温度、守护公平正义。

数据赋能,从源头预防筑牢“防护网”

矛盾化解,“早”字为先。2024年4月,京山市检察院从综治中心平台数据中发现,涉毒人员冯某、刘某或处于强制戒毒期间,或因贩毒即将服刑,其家中5名未成年子女陷入无人照看的困境。

该院迅速行动,支持当地居委会提起撤销冯某、刘某监护人资格之诉,依法指定京山市救助管理站作为3名不满10周岁儿童的监护人;同时尊重另外2名已满10周岁儿童的意愿,安排由冯某的父亲、刘某的奶奶抚养照顾。此外,该院还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帮助5名未成年人逐步走出阴霾、重返校园。

与此同时,荆门市检察机关依托数据赋能,提前研判苗头性问题,借助综治中心的共享数据,运用研发的未成年人帮教维权、非羁押人员监管等平台,累计发现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矫正脱管漏管、支持起诉等线索112条,办理监督案件45件。

针对综治中心受理的涉检信访案件,荆门市检察机关实行反向审视全覆盖,发现办案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11个,通过制发纠正或改进工作意见函,督促整改纠错、补正瑕疵,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荆门市检察院以“荆心办”品牌为抓手,持续推动信访窗口前移、力量下沉、服务延伸,在综治中心这一社会治理“枢纽站”中,以检察履职的“一根针”,穿起多元解纷、源头预防、基层善治的“万条线”,既解开了信访群众的“法结”与“心结”,更以检察智慧和力量,为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守护“荆楚门户”安宁稳定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

  网编:符秋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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