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典型案例

检察官以案说法 | 如此获利途径 法律严惩不姑息

        发布时间:2025-12-25    浏览次数:1194

私彩指未经国家批准,私自发行、销售的彩票,其运作模式通常包括设定赔率、接受投注、抽水获利、组织兑奖等环节。私彩的发行和销售行为,本质上是为不特定多数人提供了一个非法的赌博平台。作为贯穿于销售与兑奖环节之中的“私彩结算”,它以“按单结算”的形式,诱发参与者侥幸和逐利心理,已触碰法律红线。《检察官以案说法》本期讲述被告人徐某某以开设赌场罪被起诉的案例。

2020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间,被告人徐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和微信账户用于接收孙某某、罗某某、赖某某、梁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销售“私彩”的赌资,并将收取的赌资转移给上家,按照上家的要求通过其银行卡、现金等方式向孙某某、罗某某等人支付彩民购买“私彩”的中奖奖金。徐某某按照银行卡每转账一笔收100元的好处费、微信每转账一笔收10元的好处费,以此来获利。经统计,徐某某在这期间为上游开设赌场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帮助收取赌资401万余元,从中获利1万余元。

2025年7月,经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检察官说法:赌博资金结算 别踩违法雷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开设赌场罪中,结算工作是赌场运营中的一个环节,但其本身并不直接发起、组织或控制整个赌博活动,属于一种辅助性、支持性的工作。所以“结算”行为通常被认定为从犯。本案中,被告人徐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长期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帮忙收取赌资合计401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徐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

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赌博,也要警惕成为赌博犯罪的“帮凶”,任何为赌博提供帮助的行为,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网编:林婵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