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已建成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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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专题介绍海关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情况。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潘城表示,海关总署围绕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创新建立海关监管制度体系。7月23日,海关总署牵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等2个署级公告于当日正式发布。8月25日,海关总署又对外发布了径予放行、报关单填制要求和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有关要求等3个文件。在海关总署指导下,海口海关就“零关税”货物及适用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货物等实施全流程监管、“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便利化措施、口岸监管等细化制定了12项关级配套制度,均以海口海关公告对外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已建成。
其中,《监管办法》不仅极大提高企业通关便利,同时保障封关运作后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全高效精准监管。其创新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明确了分线管理的海关监管制度,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海关监管管什么、怎么管、在哪管,监管制度设计上总体体现“一线”放开什么,“二线”就管住什么,做到既精准管住,又高效便捷。
另一方面,为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货物便利往来,在保证海关统计、执法监管等基本需要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简化“二线”申报,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通关便利化水平。具体来说,一是进一步创新监管制度和手段,按照“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顺势监管、协同共管”监管思路,实现高效精准监管,促进口岸快速通关。对出岛货物通过实施分类管理,在二线口岸设置海关监管通道和非监管通道出岛,将“要管的”与“不管的”有效区分开,除了零关税、加工增值免关税、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这三类货物需要通过监管通道出岛,其余货物均可通过非海关监管通道出岛,由海南省按现行国内流通规定管理,最大程度便利海南与内地往来。二是同时创新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物可选择适用该模式,以顺势监管、协同监管的理念,将海关监管有效嵌入到货物出岛流程中,实现“一次申报、一站放行”。海关将依托智慧监管平台保障上述制度设计的有效实施,企业可先凭核放清单分批办理货物“二线”出岛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账册清单和报关手续,方便企业货物出岛销售,减少运输等待时间。
网编:叶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