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11-20 浏览次数:1739
在我们身边,非法赌场是颗潜藏的“定时炸弹”。它看似诱人的“快钱游戏”,背后却是家破人亡、债台高筑的悲剧循环;它伪装成“娱乐消遣”,实则腐蚀社会风气,滋生犯罪与腐败。无论是线下隐蔽窝点,还是线上虚拟赌厅,法律对赌博行为始终保持明确禁止与严厉打击。
《检察官以案说法》本期讲述被告人吴某某等5人以开设赌场罪被起诉的案例。
2023年10月,黄某甲、刘某某(均另案处理)合伙以他人名义在一处公寓注册某竞技馆,两人为该竞技馆的老板,该竞技馆以玩德州扑克的方式招揽赌客,通过收取报名费和抽取每局牌局下注筹码的3%进行赌博获利。黄某甲招募被告人黄某乙作为人事主管,负责统计每日竞技馆内收入、支出、员工考勤情况及发放员工工资;刘某某招募被告人吴某某为现场经理对赌场进行管理;被告人张某某、庄某某、符某某等人作为荷官为赌客发牌。赌博结束后,吴某某统计赌客兑换积分情况,黄某甲将钱转给吴某某后,吴某某再为赌客将小程序内的积分兑换成现金并转账给赌客。经查,该竞技馆在10月期间违法所得合计7万余元。
2024年12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吴某某等5人以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八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开设赌场与合法娱乐不可混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某、黄某乙、符某某、庄某某、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违法所得合计7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经营者要坚守合法经营的底线,看清娱乐与赌博的界限,分清服务收费与抽头渔利的本质区别。唯有如此,才能使事业行稳致远,真正为社会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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