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6 浏览次数:346
7月14日上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交流会。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绍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与支部党员一起学习交流、检视问题、推动工作。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学习教育相关重要文件精神,支部党员代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依次作交流发言,其他党员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会上,吴绍维同志与大家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对支部建设及党员学习成果表示肯定,并就如何深入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持续深化学习研讨,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准确掌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检察履职谈认识、谈体会。要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切实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持之以恒正风反腐肃纪。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巡察反馈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化开展。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主体责任,紧盯司法办案关键环节和检察履职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检规定,严守司法纪律,规范司法行为,自觉转变作风。三是要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在实践中锻炼和检验作风。要以本次学习教育为契机,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建设,坚持学习教育与推进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做实“三个管理”,努力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改进作风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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