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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过去,开启未来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沈得志 陈峻嵘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次数:211

“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已在网约车平台成功应聘了。”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陈某,电话里传来了他喜悦的声音。这意味着,陈某成功地封存了过去,开启了新生。

  2024年2月的一天,陈某拨打12309电话求助:“好不容易有了工作机会,可我提供不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怎么办?”很快,陈某反映的问题被移交给同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林静娟立即调取了尘封多年的检察内卷。

  卷宗显示,16年前,16岁的陈某因抢劫获刑三年六个月。“陈某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人,且刑期在五年以下。按规定,他属于应当封存犯罪记录的对象。也就是说,他的犯罪前科本应是‘无痕’的。可是为什么没有封存呢?”带着疑惑,林静娟约陈某见面了解情况。

  陈某告诉林静娟,自己出狱后没有继续上学,一直靠打零工谋生。最近,他想应聘开网约车,减轻家里负担,却在平台注册安全审查环节受阻。“派出所不给我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我才知道当时的犯罪记录未被封存。”陈某担心自己“被社会抛弃”。

  陈某离开后,林静娟第一时间联系经办民警了解情况。“《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是2022年出台的,而陈某的案件是2008年办结的,虽然可以参照《实施办法》封存犯罪记录,但那时的档案大多是纸质的,逐一封存的难度很大。”经办民警回复道。

  林静娟把陈某的情况告知经办民警,同安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尽快封存陈某的犯罪记录。很快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个案的解决只是开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像陈某这样的困境还会发生在其他人身上。”林静娟介绍,她和团队进一步走访调查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的情况并非个别现象。

  “部门数据库未完善,自查缺乏抓手”“各部门数据没联通,难以有效监督”……针对走访了解的问题,同安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讨论对策及解决方案,最终推动厦门市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梳理监督业务流程、收集关键数据、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

  同安区检察院将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同安区司法局近三年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数据导入模型比对后发现,当地公安机关有89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封存而未封存,司法行政机关有15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犯罪记录在解矫后三日内未封存。于是,该院依法向公安分局、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日前,两家单位均出具了回复函和整改报告,辖区内未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均得以封存。

  从一案到一域,从个案纠错到系统升级,在检察监督有效推进下,厦门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也发文要求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管理,并统一全市社区矫正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样式。这一举措为解矫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穿上了“统一制服”,使得相关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网编:霍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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