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 作者:陈丽琼 杜康 发布时间:2025-05-23 浏览次数:118
近日,陕西省检察院制定26条具体措施,坚持宏观、中观、微观融合推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在业务管理方面,明确省、市检察院每季度以检察委员会会议形式,组织相关部门或下级检察院研判会商办案质效。1月和7月对“四大检察”整体业务态势进行综合分析研判,4月和10月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进行专题分析研判。
在案件管理方面,明确要加强对案件分配、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的管理,建立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指导和重大敏感案件报告、督办制度。严格执行检察官司法办案权责清单,准确确定、行使办案事项审批权限。加强流程监控,通过即时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强化对法律文书、重要案卡填录、系统使用等方面的日常提醒。
在质量管理方面,明确要建立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案件管理部门统筹组织评查相结合的检查、评查模式。检察官在案件归档前,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对所办案件开展自我检查。
陕西省检察院要求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构建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管理模式,强化对“三个管理”结果的运用,释放检察管理内生动力。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