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喆、曾桂花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2421
方某某出借“两卡”给朋友非法收钱,期间因银行卡被冻结导致上家损失了部分钱。为此,方某某的朋友带人多次蒙面到方某某家非法讨债,被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并获刑(点击查看详情)。上期案例中方某某是受害人,但他正是今天案例的主角。
某天晚上,方某某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酒。酒局散后正当几人准备回家时,饭友“龙哥”突然过来和方某某套近乎,并询问方某某有无银行卡能否借来做生意走账用几天。方某某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拒绝。“龙哥”见状当场掏出两包烟塞给了他。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方某某顺势就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都给了“龙哥”。就这样,在毫不知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方某某就将自己的“两卡”借出去了。
就在“龙哥”使用方某某的银行卡期间,一河北籍受骗者李先生及一云南籍受骗者刘先生分别被诈骗5万元、3万元,两人分别报警。经查,两人被骗的部分钱分别被转入方某某借给“龙哥”的银行卡中。经核查,仅方某某借给“龙哥”的那张银行卡单向转入流水达780余万元。
万宁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后,以涉嫌“帮信”罪对方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方某某因一点小利,出借“两卡”的行为,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加大了公安机关的办案难度,给受骗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电信诈骗,给受骗者带来了无尽的痛苦,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损害了群众对社会的信任和安全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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