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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入画来 河南通许:服务乡村振兴有担当有作为有办法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立新 刘红梅 李刚强    发布时间:2022-12-28    浏览次数:276

  冬日暖阳下,一望无际的豫东平原田垄微黄,麦苗翠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在服务乡村振兴上应该有怎样的作为?近日,记者走进河南省通许县检察院,听检察长阮志鹏讲述检察官服务乡村振兴的故事。

  “良田”回归“粮田”

  “年初你们送来花生种子、化肥、地膜,让俺这一亩三分地顺利耕种,土质改良了,来年肯定大丰收。”见到回访的检察官郎亚丽,厉庄乡康庄村的李老汉很激动。

  2022年2月9日,通许县检察院干警调查发现,康庄村一处面积1.3亩的基本农田被硬化。该农田是李老汉的责任田,2019年秋,李老汉将其出租给同村村民使用。其间,土地被硬化,种植条件遭到破坏。通许县检察院立案后,向厉庄乡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职责。乡政府高度重视,两日内就完成了硬化土地的拆除和清理工作,使土地种植条件得以恢复。

  了解到李老汉是贫困户,其子几年前因病去世,70多岁的老两口要照顾未成年的孙子孙女,办案检察官就与李老汉“结对子”,给予多方面帮扶救助。

  “出租责任田的事儿村里常有,自己的耕地有权支配嘛,有时种植条件搞坏了,也都因为乡里乡亲的不去计较,没想到检察院会管。”回访中,听村民们这样议论,郎亚丽开始现场普法宣讲:“乡亲们,咱们检察院的公益诉讼不只保护生态环境,只要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像破坏文物、盗挖树木、盗采河沙、卖假化肥农资等,我们都管。欢迎大家提供线索。”

  郎亚丽告诉记者,通许县政府以该案为先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耕地保护行动,确保每一块耕地能用尽用,让“良田”回归“粮田”,截至目前已复耕耕地80余亩。

  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乡

  88岁的李老太身患疾病,无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她和丈夫育有两子,后来丈夫与次子先后去世,次子的三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李老太便长期跟随患有帕金森症的长子生活。

  2022年5月初,通许县检察院通过乡村联络员得知李老太的情况,立即派员实地调查。村干部告诉检察官,李老太次子的三个子女以其祖父母在其父辈之间财产分配不均为由,拒不分担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

  检察官与乡村联络员一起谋划,共同参与调解。鉴于李老太的三个孙子孙女始终不配合不支付赡养费,为维护老人合法权益,检察官决定支持其起诉维权,一方面告知其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同时帮其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7月5日,法院作出“被告三人每人每月支付原告李老太赡养费150元”的判决。

  “他们都给俺赡养费了,上个月还提前支付了仨月的。现在见面都主动打招呼,中秋节还给俺送月饼呢。”12月8日,李老太见到回访的检察官,满面笑容地说。

  2022年5月,通许县检察院借鉴“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多元预防调处检察联络员机制,选聘317名村(社区)检察联络员,与检察官结对联络,共同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有力度也有温度

  2021年底,村民李某因琐事与邻居冲突,致其轻伤。案发后,双方关系一直没有缓和,和解之路困难重重。为了让两家人冷静下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检察官下了很大功夫。

  2022年3月28日,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办案检察官劝说下,李某先行缴纳了5万元赔偿保证金,为下一步调解创造了条件。4月3日,通许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不予批准逮捕。5月9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出具谅解书。经公开听证,5月27日,通许县检察院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2022年初,该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截至今年11月,该院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办理刑事案件12件,轻微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32.1%。“司法公正不仅是定分止争,还要减少社会对抗,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避免造成‘一代冤家三世仇’。县检察院创新多元预防调处机制、赔偿保证金制度,让司法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国人大代表、通许县大岗李乡苏刘庄村乡村医生马文芳说。

  网编:符燕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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