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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选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听证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484

按照《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海南省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工作方案》规定的选任条件和程序,经审查、公示,现决定选任王娟等15名同志为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听证员,任期为5年,自选任公告发布之日起算,任期至2027年7月7日。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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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编:李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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