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1045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采购会议设备的需求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屯昌县人民检察院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需 求:设备应提供免费维保时间为一年(或以上),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资质(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设备需求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5、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能够开具正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三、递交文件要求
1、出具方案、预算,文件密封并盖单位公章。
2、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四、方案、预算使用
1、根据收集到的方案、预算,将通过综合对比,确定出符合本院需要的方案,以便后续推进采购工作。
2、报送材料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提交,逾期无效。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先生
邮寄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路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67825019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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