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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采购会议设备的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168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采购会议设备的需求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屯昌县人民检察院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需    求:设备应提供免费维保时间为一年(或以上),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资质(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设备需求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5、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能够开具正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三、递交文件要求

1、出具方案、预算,文件密封并盖单位公章。

2、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四、方案、预算使用

1、根据收集到的方案、预算,将通过综合对比,确定出符合本院需要的方案,以便后续推进采购工作。

2、报送材料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提交,逾期无效。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先生

邮寄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路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67825019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7日


附件:屯昌县人民检察院会议设备采购项目.xlsx




  网编:李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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