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次数:1266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单位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整体预算金额:¥75万元,具备招标条件。现将对本项目以询价方式,拟选一家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组织招标等服务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书面报价。

  一、服务内容

  完成“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相关要求

  1.有意向的机构,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及相关服务承诺等资料。

  2.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各公司资质、业绩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3.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公司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4.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

  5、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报送时间

  1.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5月11日17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衡

  联系电话:13307631813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兴业横路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网编:李东升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