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次数:2300
部门职能:负责有关文件起草,编发信息简报,处理机要文电。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财务后勤、计财装备、技术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决策的贯彻实施。协调本院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898-67825019
2、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部门职能: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出或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未成年人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联系电话:0898-67831910
3、第二检察部
部门职能: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秩序、羁押和办理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联系电话:0898-67831905
4、第三检察部
部门职能:负责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898-67830410
5、第四检察部
部门职能: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联系电话:0898-67825015
6、新兴检察室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对基层公安派出机构、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经检察长批准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98-67891325
7、枫木检察室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对基层公安派出机构、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经检察长批准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98-6798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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