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421
12月13日上午,海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立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院贯彻落实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和巡视巡察,深入学习、深入践行这一重要指示,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在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上精心谋划、精准发力,不断推动海口检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海口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为维护平安和谐稳定的海口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意义,全力抓好督察配合工作。要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流域和区域,依法严惩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结合监督办案积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要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力争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性、影响力的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案件,同时注重总结提炼监督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助推生态环保社会治理。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灾后重建的部署要求,依法妥善处理各种涉灾涉汛矛盾纠纷,切实做好防灾减灾、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在灾害发生时,依法严厉打击趁灾盗窃、哄抢物资、哄抬物价等各类涉汛涉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防汛救灾工作秩序。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盯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督促解决存在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