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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14    浏览次数:1250

2021年以来,在乐东县委和省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乐东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乐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乐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个集体、7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一、全力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自贸港政策落地,加强司法保障力度依法打击非法买卖国家证件、弄虚作假上户口等破坏我省人才引进、房地产“限购”政策案件,起诉3件31人。2018年至202010月期间,以任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不符合海南招聘引进人才政策要求的人员伪造证件、证书和印章等国家机关证件3000多件,并买通户籍民警为假人才办理落户手续,从中非法获利上亿元人民币。乐东县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细致审查、指控犯罪以及提出量刑建议、追缴非法获利建议等,使 20名被告人一审获刑十年至六个月不等,其中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刑罚12人,已追缴违法所得17.2万元,剩余1.489亿元正由公安机关追缴。

(二)围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忠诚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加强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和批捕起诉工作,共提前介入案件3件,起诉3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及相关经济犯罪,共批捕15件24人、起诉12件29人。20171月至202011月期间,王某等9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利用多家公司多次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累计非法经营数额19.91亿元。乐东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审查该案,起诉7人,并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加强对非法销售彩票的打击力度,共批捕3件8人,起诉3 件20人。如在省院和分院的指导下,我院成功办理了一起资金流水达1.02亿元的非法销售彩票案件,1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个六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被追缴违法所得90万元,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三)围绕当好“老娘舅”,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依法对4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捕、不诉或改变强制措施。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对一起企业法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进行撤案。深入民营企业走访12次,针对企业面临一系列诉讼问题,耐心分析和解答,并从强化风险防控的角度提出完善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海南农垦荣光公司以诉讼方式顺利回收土地及清理附着物379.6亩;协助中兴生态智慧总部项目承建方释法说理,解决阻挠项目施工和土地纠纷问题2件。

(四)围绕“两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向县委报告“河(湖)长制+检察长”工作方案,得到书记批示肯定。与县河长办公室会签协作机制,推动昌化江番豆桥段、鸭母沟山海湾二期段河流整治。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10件14人,移送二分院审查起诉33件39人,督促修复被毁坏林地1847亩针对海南环保督察反映问题线索整改工作要求,检察长带队到问题突出的地区,实地考察生活污水治理、养殖尾水整治、海防林修复等工作进展,现场与镇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研究整改措施;公益诉讼部门、乡镇检察室加强跟踪协调,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办理18件,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使相关职能部门在承担环保督察整改的行政责任之外,再增加一份司法责任,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充分发挥保安全护稳定职能作用,助力平安乐东建设

(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案要求,持续做好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4件32人,审查起诉7件73人,批捕4件32人,起诉6件60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300%;追捕2人,追诉7件犯罪事实。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案件)倒查,发现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3件,已移交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在行业监管和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深入推进命案积案办理工作。我院依法受理审查逮捕积压和新发命案35件70人,批捕31件67人,人数同比分别上升9.3%、15.5%;报送二分院审查起诉29件75人,二分院交办审查起诉案件5件19人。针对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未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未制作扣押笔录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结合我县近年来新发命案特点,向县委提出工作建议,得到县委书记批示肯定。

(三)持续推进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坚持实施“严打”工程,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零容忍”高压态势。依法批捕9件12人,起诉14件28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一方面加强沟通协调、深挖细查。如在办理潘某强、朱某一等5人跨省运输、贩卖毒品案过程中,因涉案冰毒大部分已经灭失,部分犯罪嫌疑人供述避重就轻甚至拒不认罪。证据相对薄弱时,县公检两家多次沟通协调、深挖细查,及时发现并抓获“上家”汪某华,并有效收集、补强证据,最终县法院认定涉案冰毒的数量为10克,依法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至1年不等。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如在潘某强等6人贩卖毒品案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时,组织人大代表、学生、群众等160多人旁听庭审及参观禁毒展板,取得了良好教育效果。

(四)积极推进“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掉犯罪团伙2个,批准逮捕18件21人,起诉12件27人。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起专门为上游诈骗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账户转账的犯罪案件,该案涉及诈骗等违法犯罪金额达2.04亿元,在我院引导下,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主犯,目前已批捕并提起公诉5人。

三、深耕细作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环节工作,共受理审查逮捕437件685人,批捕310件483人;受理审查起诉445件751人,起诉355件603人。受理审查逮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1%、30.4%。进一步强化干警质量底线意识,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全年我院无撤回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和无罪判决的案件。刑事“案-件比”为1:1.12,居全前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25%,排名全省前列。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全面推进“两项监督”工作,共监督立案43件、撤案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件,纠正漏捕 8人、漏诉 11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均被法院采纳,实现历年来零的突破。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我院决定或建议改变强制措施72人,同比上升2倍。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看守所日常监管、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存在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均得到采纳。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向县法院提出纠正意见3件,均被采纳和回复,填补了往年的办案空白。积极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共办理案件1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50%。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件,同比上升114%;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同比上升16 %,均得到采纳。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同比上升200%,分别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 6份,同比上升200 %,均得到采纳。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签署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在机制的保障下,以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为重点,办理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有效督促县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促进依法行政。如办理东方市某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中,针对县法院未经诉讼引导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强制执行申请决定的问题,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县法院及时纠正问题,杜绝应立案不立案情况的发生,有效推动解决行政非诉执行难问题。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着力办理一批老百姓关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热点案件,共立案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整改回复43件,其中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线索,立案办理案件18件。在持续推进“增绿护蓝·公益诉讼”等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件,英烈保护1件,未成年人保护2件,公共场所消防安全3件,推动公益诉讼各领域案件全面办理。通过办案,共督促清理三无船舶10艘,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整改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136处,查处中小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车92起,修缮烈士墓32座,集体约谈违反禁塑令业主80人次。

(五)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按照县委工作部署,我院15名检察干警对36名有不良记录未成年人开展“四访”“五帮”, 21名未成年人返校读书或外出务工。注重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对8名未成年人的立案决定。该项工作得到省委沈晓明书记肯定。严厉打击性侵、故意伤害、抢劫未成年人等犯罪,坚决“零容忍”,共监督立案2件,依法批捕14人、起诉11人。如针对一名在校男老师诱骗一名9岁女学生进入宿舍进行强制猥亵的案件,我院提前介入、快速批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依法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对情节严重确需严厉惩戒的未成年人,批捕37人,起诉37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改表现的,不批捕31人、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在办案中,针对监护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情形,发出督促监护令80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我县多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均发生在酒店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辖区酒店的整治力度,严防酒店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地;针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安全教育、交警部门加强执法检查,防止未成年人出现交通安全问题。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名院领导、10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29场次。主动与县妇联、心理咨询机构建立帮教协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提质增效,共开展社会调查311人次、社会调查适用率达225%。

四、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批捕5件5人,起诉5件14人。如陈某某明知无入境报关手续、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仍从某公司购进无中文标签、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猪肚、口蹄疫疫区的牛腩、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鸡块、鸡翅等肉类冻品共计5.47万元,全部销售一空获利3000元。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及时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被告人购货合同、进货流水单、销售出货单等,侦查机关均未及时调取等证据,最终、陈某某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农产品农药超标的问题,快速办理一起涉嫌存储危险物质罪案件,该案扣押含有甲胺磷等“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约1000多公斤,我院仅用1天时间就作出批捕决定,并要求侦查机关进一步查明来源去向,争取对侵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同时,我院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县委,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把群众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院性”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件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决执行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不捕率28.87%、同比分别上升12个百分点;不诉率为7.35%。深入开展推进重复信访集中治理专项工作,如经我院沟通协调,乐东县公安局对信访人周某亲儿子被害一案重新立案侦查,信访人满意处理结果,省检察院已将该信访案件做办结处理。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共开展6场次,其中检察长主持对两起作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三)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向10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6万元。如 2021723日,未成年人被害人黄某、黎某被犯罪嫌疑人林某甲等5人轮奸, 身心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对该案也普遍关注。乐东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和控申部门联合对黄某、黎某开展救助,由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同时通过司法救助程序,向被害人黄某、黎某各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四)做实“检察为民办实事”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2名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长期驻村开展帮扶,抽调4名干警专职服务保障村级换届选举,共对全县6292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58名不符合条件候选人被依法取消资格聚焦群众提出的加强普法力度、畅通举报渠道等“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建设人大代表联络室、生态教育基地集中轮训、远程视频接访等便民利民措施6项,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一)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学促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省院党组和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7次,得到批示12次。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我院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第一时间向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报告,得到批示肯定,为推动《意见》落地落实打下良好基础。

(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召开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21次,开展党性锻炼25场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等内容,教育引导干警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紧盯“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工作要求,深入查纠整改,共监督发现司法机关办案问题12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违纪违法线索6条,发现自身存在顽瘴痼疾问题5大类17个,干警主动填报问题186条,10名干警主动交待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按照“见人见事、建立长效治理”的整改要求,对57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并建立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17项。加强经验总结宣传,其中组织检察官签订《办案履职承诺书》的做法被省教整办作为经验向全省推广

(三)认真抓实各项改革制度落实。一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办理案件146件,列席法院审委会4次10件。二是认真落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制度。结合省院案管通报案件主要质量评价指标情况,坚持每月对比分析,查找差距,补齐短板,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认真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新系统应用培训和季度业绩考评,督促检察官主动、规范办案。四是推动派驻乡镇检察室转型升级。2个检察室均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轮案,龙沐湾检察室负责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四大检察”工作。截至目前,检察室共办理案件18件,开展诉讼监督13件。在龙沐湾检察室建立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全面展示近年来我院办理的典型案例,组织干部群众开展集中轮训,增强基层组织生态环保理念。

(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充分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等平台强化自主学习。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工作方法,选派1名检察官助理到重庆市检察院挂职锻炼,组织检察人员到先进检察院学习交流,提升监督能力。加强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学习研讨,提升干警的精准监督意识和比学赶超意识,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优秀检察官,1份公益诉讼办案文书获评全省优秀办案文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1名干警提拔副科级,20名干警正常晋升职级,2名干警被选树为全县先进典型。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在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帮扶慰问、环境整治、法治宣传、集体徒步等主题活动,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文艺汇演、篮球比赛等各类文体活动,原创女声表演唱节目入选省院庆祝建党100周年晚会。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节假日慰问、帮扶困难党员干警及退休干警,定期家访、座谈掌握干警思想动态。针对近7年来未解决的干警住房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已有4名干警入住公租房。

(五)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以及与纪检监察组协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二是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县委巡察发现的18个方面的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三是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英模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展和反腐题材纪录片,开展“廉内助”家风教育,持续增强检察人员及家属的廉政风险意识。针对纪律作风问题,开展提醒谈话67人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狠抓司法办案内部监督。认真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截至目前,共记录报告38件,做到领导带头填报、每月均有填报。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当前乐东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思维、检察理念还需不断更新、转变,个别检察人员仍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二是法律监督的能力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仍较薄弱,个别检察人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三是案件质量和效率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个别案件存在瑕疵问题。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出现违纪问题。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助推乐东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投入平安乐东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等。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探索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督促企业加强合规管理。积极参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结合办案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溯源治理工作做深做实。

(二)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民生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检察公开听证,持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精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着力破解我县矿区修复、水体污染和海岸带破坏等重大难题。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深入开展“四访”“五帮”和“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帮教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树牢“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不捕率、不诉率,降低诉前羁押率。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等“六大领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办理新农村建设惠民利民、旅游消费、安全生产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四)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统一起来,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质量底线意识、精准监督意识和比学赶超意识。深化严格规范科学管理,抓细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倒逼检察官能动履职。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深化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强化制约监督,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13日      


  网编:蔡思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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