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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1728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办案,规范执法,争创一流”为目标,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责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推进平安乐东建设。一是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摆在首位,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02379人,依法批准逮捕248307人,不批准逮捕5472人。受理审查起诉332431人,提起公诉309399人,不起诉1114人,移送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1218人。在办案过程中,严把案件质量关,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二是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1518人,不起诉44人,彰显人文关怀。三是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各类来信来访线索80件,其中检察长接待2428人,均已审查分流办理完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成功化解何家回、潘大强等人涉检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围绕推进反腐倡廉,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一是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为切入点,职务犯罪查处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8件,立案查处914人,其中反贪立案711人,反渎立案23人,科级干部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5.47万元。二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预防调研”为抓手,重点针对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涉农领域和扶贫领域开展调研。共撰写完成19篇各类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以“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3人,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讲座6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尽职尽责。以“服务农垦改革”为抓手,全力维护农垦社会稳定。成功化解了保国海胶公司与保显农场十队越南华侨因农场改制后,侨队职工煽动聚众闹事、上访事件。以“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抓手,联合县纪委对全县11个乡镇的两委干部1000多人进行培训11场,编发宣传手册15000册。深入到重难点村,化解矛盾38次,维稳防控13次,共约谈和配合约谈重点人物62人,为我县在全省率先完成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并全部实现“一肩挑”提供司法保障。

(三)围绕促进公正司法,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一是加强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人,监督撤案55人,纠正漏捕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重特大刑事案件6件。提前介入侦查案值为152万元的黄流6.19盗窃黄金案等。二是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漏诉漏罪23人,监督审判活动违法33人,提出量刑建议293份,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6%。三是开展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18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316人,均被办案机关采纳,同比上升700%。四是加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全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3份,纠正脱管漏管监外执行人员3人,依法监督1宗强制医疗执行未交付执行案件并交付执行。五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3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监督9件。向法院发检察建议书1份,向行政机关发检察建议书9份,均被采纳。

(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着力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

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按照省检察院提出“抓好核心、突出亮点”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各类涉农问题,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全年共走访辖区各乡镇、村委会229次,受理来信来访2154人,化解矛盾纠纷40126人。收集职务犯罪线索12条,立案58人,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件。监督行政执法6次,监督社区矫正工作8次。开展法制宣传70次,发放宣传资料3600多份。开展警示教育30次,受教育人数1600多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协助党委中心开展工作35次。

二、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扎实推行“大部制”改革。除两个派驻检察室外,将原13个内设机构整合成“六局一部”,即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局、公诉局、诉讼监督局、检察业务管理局、检察事务保障局、政治监察部。内设机构整合后,按“大部制”机构开展工作。同时,挑选一批精干力量充实到刑事检察局、刑事诉讼监督局,确保一线办案力量。二是实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办案机制。一般案件,由检察官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指定分案。三是严格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核阅制度。全年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60次,讨论案件60件,所有案件均经部门负责人核阅。从2015623日起正式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截至目前,刑事检察局共受理案件613762人,已审结478596人,主任检察官自行决定提起公诉案件466571人。原审查起诉期限平均为53.2天,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制后,审查起诉期限平均为39.5天,缩短办案期限13.7天,提高办案效率25.8%。刑事诉讼监督局受理案件496592人,已办结案489583人,主任检察官自行决定逮捕案件411480人,不批准逮捕案件78103人;审查逮捕期限平均为5.7天,比原来平均6.2天缩短了0.5天,提高办案效率8.4%;院领导办案57件,占5%。从试点情况看,各项办案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既简化案件审批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又调动主任检察官办案积极性,增强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心。

三、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水平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紧扣“党章规定什么、党规明确什么、党纪约束什么、我该怎么做”这一主题,按照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的总要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机关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两学一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五个党小组,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党支部具体抓,党小组直接抓的工作格局。通过采取以上党课与党支部红色教育活动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题讨论与谈心得体会相结合等方式,扎实推动学习。全年共召开支部大会3次,收听廉政专题讲座2次,组织干警专题学习5次,上专题党课2次,党组中心理论组集中学习5次,组织4批次18人参加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向全体党员干警发放《党章》《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学习资料一套,撰写心得体会56篇,在内网宣传栏刊发简报3期。开展“两学一做”党员先锋模范岗“文明办公室”评比活动,每季度评比一次,每次3名。进一步解决机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检察院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四、坚持以检务保障为基础,切实提升服务检察工作水平

始终坚持“抓保障、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检务保障水平。积极加强与省检察院以及相关部门协调,争取支持。今年财政预算累计收入2228.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276万元,政法装备费216万元,确保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建成了廉政文化园地和干警健身场地、电子图书阅览室等,推进检察文化建设。2016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继续保留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先进集体,并向最高检申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1-2015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有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人才库。

各位代表,同志们!2016年,我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乐东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与我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与当前反腐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查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刑事立案监督、民行检察工作等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个别干警办案责任心不强,把握证据能力水平不高,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队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干事、不担事”和安于现状的现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同志们!2017年是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检察院和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载体,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乐东经济社会发展。

一、更加主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积极服务我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把检察工作摆到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来谋划和推进,通过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进一步深入推进“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活动,积极开展生态修复,保护乐东青山绿水。

二、更加坚决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坚持依法反腐、依法防腐,不断加大惩防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新媒体等手段,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电信诈骗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纠正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乐东”建设。

四、更加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主动向党委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依靠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实。

五、更加严格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对干警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六、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报告重要工作部署,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和交办信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乐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而不懈努力!

  网编:李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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