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启航
发布时间: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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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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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中考的成绩可以查询了。下午四点多,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张阿姨吗?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中考考了519分,可以上重点中学了!”她是小星(化名),曾经被性侵,当时她不满14周岁,正是一名初中生,当我们接触她时,正是初三新学期开学后,但她却没去学校。
2014年5月,小星屡次遭到同村男子李某的性侵犯,无奈之下小星把事情告诉了家人,随后他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4年7月5日,案件到了检察院公诉环节,我承办了该案。接手该案后,我一直想知道小星是否需要帮助。
2014年9月20日,一个星期天,我和同事们决定到小星家去看看。到小星家后,我发现小星不说话、也没去上学。小星妈妈说她终日躲在屋里不肯见人,自己急得天天流泪却毫无办法。同样身为母亲的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想到自己刚刚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就向小星妈妈主动请缨,让我来对小星进行心理疏导,尝试能否打开她心中的结,让她回到从前那样。小星妈妈对我十分信任,对我抱以期望。
我用温和的语气和温婉的笑容与小星面对面坐了下来,与她谈了一些学校、学习和同学的话题。在交流过程中,我注意到小星总是低着头,不敢说话,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恐慌的表情,从这些表情和反应来看,小星正处于惶恐的状态。初步了解到小星的心理情况后,我为小星制定了阶段性的创伤心理辅导方案。
接下来的3个月里,每个星期五的下午我都会准时到小星家中,对她进行危机干预辅导,通过“情绪处理”方法平息其不安情绪,后通过“倾听”“共情”“认知”等方法,深入细致地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和救助,引导其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10多次心理疏导后,小星的脸上有了笑容,又重新背起了书包返回到校园。
为了使小星在学校里不被同学歧视,我们主动与小星的班主任联系,共同对小星进行帮教。2014年12月28日元旦前夕,我们又来到了小星的学校,与小星的老师、同学们共同度过了一个欢乐的节日。临走的时候,小星拉着我的手恋恋不舍。小星的同学们窃窃私语道:“这个检察官阿姨是不是小星的亲阿姨啊?”
那天听小星的班主任说,那个快乐活泼的小星又回来了,学习的劲头也更足了。如今她的学习生涯将开启新的征程,我们希望她能越走越好越飞越高。
(作者单位: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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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编:陈琪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