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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检察院四项措施加强监督检察 防止在押人员因病死亡

   发布时间:2015-04-24  浏览次数:4484

自入冬以来,针对连日持续低温寒冷天气,白沙县检察院监所科积极采取措施,重点加强对患病在押人员的监督检察,要求白沙县看守所认真落实“小病不出所,大病及时治,重病早报告”的规定,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坚决防止在押人员因病死亡的事件发生。

一是强化巡诊制度监督。督促驻所医生坚持每日两次巡诊,做好巡诊登记,及时发现患病在押人员予以对症治疗,并加强跟踪管理。对患重病的在押人员,不但要及时向所领导汇报送医院治疗,还要第一时间通知驻所检察室派人跟踪监督检察,要随时根据病人的情况不断调整制定用药治疗方案和管控方案。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看守所要严格落实新增在押人员患病报告登记制度,将在押人员患病的日期、监室、姓名、报告时间、患病情况、监控接报民警、医生处置情况逐一记载,以便驻所检察室监督检察。驻所检察室要在每天下午下班前查看患病人员的用药、治疗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跟看守所医务人员沟通并做好检察日记的填报记录。截止至目前,看守所内现有患病人员有7名,分别为感冒4人,皮肤病2人,癫痫病1人。

三是强化患病人员档案管理监督。看守所要建立患病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随备随查,档案要详细记录其病史、健康检查情况、患病情况、每次服药情况、在所和出所治疗情况、与家属联系沟通情况以及提请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情况等。将患病在押人员列为重大安全风险人员时,要及时告知驻所检察室,共同研究制定医疗和管理措施,掌握在押人员疾病治疗情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是强化生活卫生保障监督。在押人员保持个人卫生,保持监室通风流畅,定期对监室、监区、伙房进行消毒,预防疾病的传播。对患病在押人员在生活上所里要予以适当关照,指派同监室的人员重点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还要改善患病人员的合理饮食,以保证患病在押人员的营养和身体恢复。看守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在押人员医疗费、衣被费、公杂费等其他给养费用,并随物价等因素的变动适时调整。如近日,驻所检察室在强化生活卫生保障检察中,发现看守所没有及时发放冬衣、冬被,驻所检察室立即向看守所提出口头建议,看守所接受了建议并积极进行了整改,目前,冬衣、冬被已经发放到在押人员手中,标准为每位在押人员冬衣一套、毛毯两条和棉被一张。

 

(撰稿人:王维绅)

  编辑:海南省白沙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