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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检察院案件管理科四项措施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发布时间:2015-05-07    浏览次数:5435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我院案管部门不断增强规范律师接待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我院检务公开程度,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规范的接待律师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提高认识,增强规范律师接待工作责任意识。一是为切实保障律师接待工作,案管部门制定了《律师接待办法》,对律师接待工作的基本要求、程序规定、服务内容等进行全面的规定,为律师接待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律师阅卷“一站式”服务机制为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科对外服务的职能作用,把创新律师接待作为树立检察形象的亮点,建立了律师阅卷“一站式”服务机制,缩短律师等待时间,确保预约申请、阅卷、案件承办人回复等环节无缝衔接,在半小时内安排阅卷或给予回复,让律师少跑路、不费事,使律师接待规范有序、高效便捷,受到了律师的认同与好评。三是提供多种阅卷方式,便捷服务律师。根据律师阅卷方式的不同要求,协调承办人调取纸质材料或是提供电子卷宗供其阅卷,无需预约,无需等待,当场提出,当场阅卷,并免受复印、打印的材料和刻录用费用,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得到律师及当事人亲属的广泛好评。

二、多措并举,畅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沟通渠道。一是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切实保障律师权利。案管部门在开展流程监控时,积极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加强了律师申请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的案件、向上级院移送审查逮捕的自侦案件,以及移送审查起诉这三类案件是否对律师履行了告知义务的审查,确认及提醒承办人履行告知律师义务;在结案审核时,把律师权利保障的落实情况纳入重点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定期通报。通过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保障律师知情权。二是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及行业协会沟通,提升律师对案件了解透明度。案管部门加大案件信息公开网宣传力度,增强律师对信息公开网的了解和使用,并赠送《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查询指南》、检律联系卡等,通过以上措施,加强检律联系、沟通,使得律师及时跟踪了解所办理案件的相

关信息,回应社会各方面的关切。

三、搭建平台,完善律师接待工作软硬件设施。一是配齐完善硬件设施,增设律师接待功能房及设施。我院在新建案管大厅设置律师阅卷台、律师会见室等,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的场所。二是增设律师接待岗。案管大厅设置专门律师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接待,提供案件信息查询、办理律师提出的各项申请、接收材料、打印复印卷宗、刻录电子卷宗等服务。三是完善硬件设施,提供便捷条件。为律师配备阅卷专用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刻录机、免费光盘等设备,为律师提供舒适方便的工作条件。自启用新的案管律师接待大厅以来,已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23人次,应律师要求分别提供了电子卷宗、复印案卷、现场阅卷等服务,通过接待人员的热情接待、完善的阅卷设施,进一步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利,受到律师的高度称赞。

四、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律师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提高干警业务知识,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减少和避免产生不规范司法行为。二是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充分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设置了意见簿,邀请律师对案管部门的各项服务进行评价,征求意见,深入查找并整改案件接待工作当中是否存在对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敷衍塞责、推诿刁难,限制其合法权利等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去年底,在回访律师期间,对我院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予以接待给予了一致好评。

 

                                (撰稿人:王静柳)

  网编:海南省白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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