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4-28 浏览次数:97
监狱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刑罚有效执行
正义网北京4月27日电(全媒体记者刘钊颖) 监狱法修订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保障刑罚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进行。
监狱法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刑罚有效执行,草案三审稿对监狱提出的暂予监外执行建议,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向监狱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对监狱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增加规定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工作应当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此外,为规范减刑、假释的适用,草案三审稿对监狱服刑罪犯减刑、假释的程序作了相应规定。增加规定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充分发挥减刑、假释在刑罚执行中的作用。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监狱管理活动,完善罪犯与亲属等通话会见的规定,增加监狱合理安排次数与时间以及视频会见方式。进一步加强有关提升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方面的规定,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同时,进一步加强有关未成年犯心理矫治的规定,完善有关未成年犯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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