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3-13 浏览次数:58
万宁市某镇一居民小组(以下简称B小组),因河道整治项目获得了百余万元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这笔钱怎么分,成了小组里的头等大事。很快,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然而,这份方案却让部分组员心里很不是滋味。
原来,方案中白纸黑字地写着:“外嫁女(不管户口是否在该居民小组)和已登记结婚未举办婚礼的妇女(不管户口是否已迁入该居民小组)排除在外”。这意味着,只要你是“嫁出去的女儿”,无论户口是否还在本村,都将被剥夺参与分配这笔补偿款的权利。
“凭什么?我也是集体的一员!”有群众向走访的万宁市检察院干警反映了这一不公平情况。补偿款尚未发放,但这份方案一旦执行,将直接侵害部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让她们面临“娘家不分、婆家没份”的“两头空”困境。
万宁市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确认了B小组分配方案中存在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以“外嫁”为由将其排除在集体收益分配之外,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为防止补偿款发放后损害即成事实,增加受侵害妇女的维权成本,2025年6月,万宁市检察院依法向A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责令B居民小组对分配方案中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内容进行改正,并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类似村规民约的指导和监管。
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整改小组,向B小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最终,B小组重新制定了合法合规的分配方案。镇政府举一反三,要求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的集体资产分配方案,都必须报镇政府备案审查,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侵害妇女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最高检白皮书指出,2025年,检察机关聚焦妇女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共办理相关案件2259件,同比上升40.4%。村民自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但自治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为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贡献了实实在在的检察力量。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万宁市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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