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委托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浏览次数:674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

二、项目内容、要求

1、工作内容:对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进行司法鉴定。

2、要求:按照部门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要求,开展本项目的检查验收。

3、时限要求:根据工作部署,按时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提交成果并通过我院审核确认。

4、保密要求:相关资料及成果数据要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供应商资质、诚信要求、比选原则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业务范围涵盖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

3、诚信要求:若供应商有下列失信情形的,不予委托开展本项工作:(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3)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重大违法记录”的。

4、比选原则: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取业绩优异、服务全面、经验丰富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在有效期内),报价人是非法人代表的还需提供单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

4、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缴纳社保、公司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报价表原件、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以密封形式递交。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1月12日17时前,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6681811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三叶东路1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网编:黄方方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