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观点版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次数:34
□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市域检察工作实际,突出“大宏观”指导、“中微观”管理、“供给侧”赋能,打造“1+5+X”业务质效管理模式,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目标更好地落地见效。
□充分发挥反向审视对于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接续监督等多重功能作用,建立健全反向审视提醒、整改、反馈制度,检视问题,分析原因,提醒整改。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指出,“三个管理”在检察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检察管理的工作重心,是推动高质效办案的主要着力点。福建省福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全市检察机关年均办案量约占全省五分之一,高质效履职办案对省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福州检察机关立足市域检察工作实际,突出“大宏观”指导、“中微观”管理、“供给侧”赋能,打造“1+5+X”业务质效管理模式,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目标更好地落地见效。
“大宏观”指导:重点在制度规范、统筹指导、分析研判、责任传导等方面下功夫,推动靶向施策
一是打造一套管理模式。即:“1+5+X”业务质效管理模式,制定出台《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的实施意见》,以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为“主线”,以业务研判指导、流程监督管理、质量检查评查、全面综合保障、数字赋能管理“五大体系”为支撑,以“X”开放式若干机制制度作为配套(目前,已建立健全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指导性典型性案件采编指引、岗位职责说明书、正向激励通报等工作机制29项),推动构建榕检“大管理”格局。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四大检察”结构比更加合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10项工作成效,被上级刊转;7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23篇调研成果在全国性征文活动中斩获佳绩。
二是组建多个专项小组。针对实践中检察监督职能多元分布、专项监督任务多头承担等问题,市检察院依托内设机构组建18个专项业务推进组,每个专项业务推进组定期进行业务会商、问题查摆,牵头开展类案专项调研督导,配合开展专题质效分析;组长在每季度质效分析研判会、半年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作专题汇报。比如,依托第二检察部成立的审判监督专项业务推进组,适时对抗诉案件进行跨部门多条线联合会商,解决因抗诉标准把握不一导致抗源流失、抗诉成效不佳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9件,工作经验在全省刑事抗诉工作会上交流,被最高检工作简报刊发推广。比如,依托研究室成立的检察案例培育专项业务推进组,细化年度案例培育分工计划表,不定期下发规范和加强检察案例培育工作提示,适时发布刑事抗诉、检察侦查等一批优秀案例,30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指导性或典型案例,2个案例写入最高检白皮书;1份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三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调整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目录,明晰检察官、办案组、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议、(副)检察长、检委会的办案与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实质性阅核审批”工作机制,依法加强亲历性审核,在个案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质量等方面层层实质把关,适时组织开展“两提醒一回访”(在收案和拟作出不捕不诉等时间环节,向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告知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和廉洁办案规定;在案件办结后,选取重点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或家属进行廉政回访),强化对监督办案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审核把关责任。聚焦党建和业务融合,做实“三会一课”,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与党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细化明确院领导办案正负面清单,引导入额院领导重点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等类型案件。1月到8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119件,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中微观”管理:主要在案件流程监控、对下办案指导、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视纠偏等方面下功夫
一是以嵌入式流程监控把控质量。依托检察业务系统流程监控模块,对办案期限是否临界、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有效保障、案卡填录是否及时准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全范围、全时段监控。上半年,对数据开展双月核查,提出流程监控意见220件,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70份、《案件管理督察通报》2份,并抄送到部门负责人和检察官个人,促进流程监控从形式化向实质化转变。比如,通过流程监控,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发现2件刑事案件判决法律适用错误监督线索,经移交相关业务部门审查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以精准式个案指导把控质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细化明确个案请示报告的呈报要求和具体流程,切实提升个案指导规范性、实效性。比如,鼓楼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中,经承办检察官提交文证审查申请,市检察院法医发现疑点并补充侦查,在双部门(业务+技术)共同指导下,开展侦查实验、检察听证后,依法推翻原错误鉴定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以个案指导为基础,以点带面,出台《福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与检察技术一体综合履职实施意见》,经验做法在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推广。
三是以多元式检查评查把控质量。组建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员库,出台《福州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对全市“提级评查、异地评查、交叉评查”模式进行再完善、再改进,通过随机抽选、统一建卡、随机分配等方式,破除“熟人顾虑”、形式评查困境。
四是以纠偏式反向审视把控质量。充分发挥反向审视对于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接续监督等多重功能作用,建立健全反向审视提醒、整改、反馈制度,重点围绕二审上诉案件、捕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案件、不服不起诉申诉案件等重点案件,检视问题,分析原因,提醒整改。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牵头成立普刑案件反向审查评估小组,出台《关于提高全市普刑条线案件办案质效的工作方案》,对全市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普通刑事案件,组织开展案件审查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统一标准,将案件划分为A、B、C三档,每季度对审查评估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通报,限期跟进督导,倒逼提升办案质效。比如,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组织卖淫二审上诉案件中,反向审视一审证据,发现原案侦查机关遗漏主犯和涉案金额认定有误,遂将该案划分为C档并及时通报所在院和承办检察官。后经持续跟踪监督,该案主犯被追捕到案,全案追诉金额大幅增加。
“供给侧”赋能:高质效办案,必须要有高素质人才支撑,并辅以科学管理、正向激励、数字赋能等工作抓手
一是坚持培训实战融合,练就过硬本领。坚持“学、训、练、赛、讲、评”一体推进,促进干警在实战实训、一线攻坚中锤炼综合素能。市检察院根据“三个管理”现实需要,开展8期专题业务培训,聚焦补侦提纲撰写、典型案例培育、案卡规范填入等,创设“检察业务微课堂”;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检察官助理)竞赛以及文书评选等各条线单项业务竞赛;开展基层院特色亮点品牌巡回展评,筹办“榕检故事汇”,讲好高质效办案福州检察履职故事;会同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签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出台实习检察官助理管理办法,聘请高校法学院校在校生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指派优秀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开设实务课程。罗源县检察院创设“青年研习社”,通过点题启发、沙龙互动、案例传帮,引导青年干警在锤炼综合素能中加快成长成才,在全市优秀公诉人(检察官助理)竞赛中取得历史性佳绩(2人入选)。聚焦证据审查、庭审应变等方面能力,广泛开展、创新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晋安区检察院借助远程庭审系统,构建“四随机”听庭评议工作机制(随机案件、随机评议人、随机院领导点评、随机旁听列席),让每一次出庭公诉成为一次观摩庭审评议,有效提升评议效果和出庭公诉能力。
二是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内生动力。推行“正向通报”工作机制,内容为获得市级以上经验推广、荣誉表彰、典型案(事)例等,每季度以书面形式抄送市院领导,下发基层院,以此引导狠抓落实、防止躺平倾向。坚持把对案的管理融入对人的评价,在干部选拔任用、晋级晋职、评优评先时,听取案件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意见,将落实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三个规定”等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福清市检察院对照德、能、勤、绩、廉,细化12条具体负面表现行为,由考核部门列出优先评优和不建议评优“两个名单”,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重要依据;闽侯县检察院开展“每月一星”评选活动,并依托检务公开电视屏,对各部门亮点工作和荣誉情况进行“比学晾晒”,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三是坚持数字检察赋能,变革监督质效。强化与北京、浙江等地检察机关跨区域数字检察协作,本地化部署DeepSeek大模型,在案例库建设、量刑建议提出、案件自动评查、文书辅助生成等方面提供智慧支撑,引入运用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小过重罚”行政检察监督等模型。根据“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部署,研发闽东北“四市一区”检侦“行刑共治智联库”,对各地涉海案件要素进行结构化分析、数据化共享,形成打击涉海犯罪合力,助力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研发“业务智能化可视化系统”,抓取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600多项,对业务态势变化、规律特点以可视化动态形式展示,可直观查看各基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各检察官办案情况,及时关注异常升降数据,发现判决无罪、撤回起诉等核心数据变动情况,及时提醒预警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作者为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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